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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独立笔会余王排郭事件仲维光致曾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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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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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独立笔会余王排郭事件仲维光致曾铮信: (521 reads)      时间: 2006-8-14 周一, 下午7:44

作者:资料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就独立笔会余王排郭事件仲维光致曾铮信:

曾铮女士,你好!

由于你有关张林问题的讨论,我才注意到不久前黄翔早已经写过有关于此的文章,现转给你,黄翔对他们排斥民运色彩的作家的斥责,在他文章最后一部分。可见笔会某些人排挤民运人士,排挤***由来已久。他们太聪明了,既知道如何利用异议人士的名义获取名利,又知道如何安全,并且如何排挤可能影响到他们的人。“顺从当权者”是一个无耻的,臭不可闻的口号,某些人居然无所顾忌地提出来,并且在“独立”笔会登堂入室,这是我们的耻辱。

你对张林问题的质询非常对。它让我们看到某些人已经丧失了脸红的能力。当张裕回答并指责你的时候,居然没有想想,象张林这样的作家,要入了监狱才勉强批准加入笔会,这本是我们笔会的耻辱,但张裕却不知脸红地出来如此表态。不过无论如何要感谢张裕,由于他不知道脸红,才把这个事实暴露给大家。还学文和我一向不关心笔会的人事问题,没有这一回合,没有黄翔的文章,还真的不知道这些。由于张裕辨别是非能力不是很强,你应该继续和他讨论,他肯定会把更多的问题说出来,让大家看到。

我在“从德雷福斯案件看余王排郭事件”一文中提到的事实,都有充分的证据。但是我不会随便公布,让第三者证人在人格上陷于两难地位。人应该不但尊重自己,也要尊重别人,尤其是朋友。其实郭飞熊和证人都心里非常明白。说我造谣的人,在这一点上已经输了,因为他让证人看到,以后再也不能认真和他交往了。我以为,一个人在天地之间行走,这一品格是重要的。至于我文章中提到的最重要的,有关你和盛雪的问题,到现在笔会中,尤其是理事会,还没有一个人敢于正面涉及。所以讨论越久,事实曝光就越多,人们就会越清楚排郭事件后边的思想、人事背景究竟是什么。

祝好!

仲维光
2006.8.10

附件:

仲先生:

你要是早这样说,我不会认为你是在造谣,而只会认定你因轻信谣言而传谣。

至于你出于尊重,要替“朋友”保密,那是你的权利。

我不想与你争输赢,也不在乎你说的某些人以后不愿和我认真交

往。我要的仅仅是澄清事实。

我也相信:事实真相早晚会公开。


刘晓波
2006,8,12



刘晓波致仲维光先生的公开信:请你停止造谣!

余王郭事件明明与笔会无关,但自从此事件公开以来,一些网文便开始栽赃笔会,故意制造笔会与维权运动之争。对此,笔会的理事赵达功和秘书长张裕先后作出过澄清。
今天,我先后在“自由中国论坛”和《新世纪新闻》上看到仲维光先生的《从德雷福斯事件看余王排郭丑闻》一文。令我震惊的不是仲先生的道德指控,而是他在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的造谣。
仲维光先生在文中说:
“第一,刘晓波先生在会见第二天给美国打电话,到处要认识的人向郭飞雄施加压力,要他沉默,联署信发出后,又放任拿笔会工资的工作人员出来进行各种阻挠,甚至怂恿某些人把问题搅乱,混战一场。”
第二,还有迹象表明,在余王排郭之前,负责运作笔会的很多人都知道,并且参与商议了这件事情。因此,我们有权利要求:笔会的所有理事会成员,刘晓波、余杰、陈奎德、王怡、蔡楚、赵达功、孟浪、廖天琪、余世存,秘书长张裕,都必须出来说明,他们是否事前知道,并参与了余王的决定。这对于独立笔会,对于目前在联署信前后上述诸人的脚色和作用,都是一个极大的澄清。“
我在此郑重声明:
首先,我从未“在会见第二天给美国打电话,到处要认识的人向郭飞雄施加压力,要他沉默,”。事实上,我象所有普通的受众一样,事前根本不知道此次会见,更不知道余王郭之间的纠纷。我也是在布什会见的消息公开后,才知有此事;而且,会见第二天,我也不知道还有余王排郭之事,何来给美国打电话找人向郭施压、要他沉默?
其次,联署信发出后,我第一时间作出回应:“按照笔会章程启动相关程序的动议,是每个会员的权利。此动议表现了提出者对笔会公益的关心。只要参与联署此动议的会员人数达到在册会员的三分之一,会长将责成秘书处尽快筹备、尽快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之后,我从未动员任何人、更未“放任拿笔会工资的工作人员”, “出来进行各种阻挠,”“甚至怂恿某些人把问题搅乱,混战一场”。
第三,作为笔会会长,我从来不知道“在余王排郭之前,负责运作笔会的很多人都知道,并且参与商议了这件事情。”如果仲先生知道,请公开告诉我,并指出具体是那些笔会的人参与此事。
你如此指控,请拿出证据来!
刘晓波
2006年7月24日于北京家中

(转自新世纪新闻网)


作者:资料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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