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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也说几句多余的话给贝苏尼网友, someone网友也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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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也说几句多余的话给贝苏尼网友, someone网友也请进   
人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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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326

经验值: 160


文章标题: 也说几句多余的话给贝苏尼网友, someone网友也请进 (373 reads)      时间: 2003-10-29 周三, 上午1:57

作者:人之初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先给someone网友说几句: 本来案子已经结束了. 大家也算同陪一回, 跳出来评价其他陪审员是很没风度的行为. 但既然大家都要说几句, 那就把话说清楚也好.



我想你说的一开始就有陪审员要求法官去告诉原告改诉状的笑话, 大概是指的我在庭审中提出的要求. 关于要求删帖的理由, 原告第一陈述着重说明争议帖内容违规, 而在第三陈述中说我控告斑竹04违规操作的重点并不在争议帖的内容和作者写作动机,而是被告明知该帖乃是被删除过的帖子,却违背对待曾被删除帖子的正常操作程序,很明显原告已经改从操作程序违规方面入手. 此时大多数陪审员的问题已经根据第一陈述问完, 无法对第三陈述多加考虑, 这从陪审员最后判决说明中可以看出. 原告的第三次陈述基本被浪费, 这对原告是一种不公平. 我建议的几种方法不管是重新提问还是修改第三陈述, 都是为了原告能充分利用第三陈述. 或者加强程序违规的说明, 或者放弃这一方面要求集中精力于争议帖内容, 也许对你来说所有的陈述都是多余, 你早已经决定了, 但对别的还没决定的陪审员还是有意义的. 不要把任何你不理解的问题都说成是可笑. 另外法官的话要放在论坛规则及陪审团规则的背景下考虑, 不要随便指责和你意见不同的陪审员没有全面的考虑问题.



贝苏尼网友, 看了你下面的帖子, 我也有几句话. 你显然还是不同意我的意见, 这没有关系. 人和人意见不同是正常的, 否则我们还要民主干嘛:)



我要说的是: 请别把这个裁决看得多重要. 大家上网来都是玩玩, 罕见本身不过是互联网大海中的一个野鸡坛子(芦笛语), 所谓陪审团更加是游戏中的游戏. 胜又如何? 败又如何? 输了会坐牢吗? 会给罚款吗? 本来无一物, 何事惹尘埃?



这件事情的前前后后大家都很清楚, 你告的是老狼, 针对的是芦笛. 事情的是非曲直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谁直谁曲自有公论, 这官司不用打你已经赢了. 即使七个陪审员都判你输, 难道观众会承认那篇文章是对的吗? 官司你输了, 但七个陪审员有五个谴责那篇文章, 还不说明问题吗? 何必非要争这一点点面子, 去羞辱芦笛一次呢? 况且即使在这里删了那文章, 难道老芦就没有地方去贴了吗? 我在向被告提问的时候就问到这个问题, 非要在一个互联网的一个小角落里维护言论自由或正义什么的, 本身就有点可笑. 如果老狼说whatever, 删了也没关系, 那么我也许会判你赢. 但既然你和被告都一本正经要求按规矩办, 那么我也只好按规矩办. 你谢不谢我都没关系, 本来就没指望什么, 不象老牛那样指望着陪审费买圣诞节礼物:)



关于官司的具体过程, 以前因为我自己也在里面跑个龙套, 按规矩不可以乱说话. 现在事情过去了, 可以说上几句了.



在我看来, 你从一开始就犯了方向性错误. 这件事本来就是让大家评论老芦的那篇文章. 只要你搞清楚这个目的, 就会明白不管法庭如何判决, 你是包赢不输的. 所以从一开始你就可以表现得大方一点, 陪审团里爱谁谁, 一个不剔, 显得你光明磊落, 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可惜你听了那批急于羞辱老狼的好朋友的话, 一开始就在陪审团组成上面斤斤计较, 把别人的小心眼顶在自己头上, 到现在还以为是输在陪审员选择上. 看那些人在陪审团上面计较来计较去, 即使你赢了, 也给观众一个你不是赢在道理上, 而是赢在小动作上的印象, 你说你冤不冤.



说起来我很不理解有些人. 现实生活中大家的烦恼已经够多了, 到了网上还要算计来算计去, 累不累啊?



愿意听谁的意见是你自己的事, 不过要先想清楚给你出主意的人到底是为你好呢, 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为了表明我不是想污蔑谁, 抄一段你的好朋友们今天在鸡窝里的评论:



http://earth.prohosting.com/sszp/posts/14279.shtml



奸坛只是我们看戏的舞台,

舞台上上演的输赢谁会在乎呢?

只有过分入戏的人吧。




三娘打官司,

显然是挑拨奸坛一些演员演好戏,

更重要的是要坐实CSO的convicted sex offender罪名,

我们知道,

只要这个罪名一坐实,

挑拨CSO演戏就容易得多。

同时三娘也从被动转为主动,

以后要玩CSO,

只要一提convicted sex offender,

就会把他玩疯了。



RE请在想想,

也请不要太入戏了。



贝网友再去翻一下旧帖子, 看看分析案情/骂老芦/骂老狼的帖子数量对比就可以看出点道道. 我不想去猜测其他人的动机, 但你打官司的目的不是骂老狼吧?



其实你这场官司, 只要把事情说清楚就达到目的了. 真要按严格论坛成文规则办, 我觉得你根本没有赢的机会. 老牛和老古在旁边都早看清楚了, 可惜你依靠的那些专家都稀里糊涂. 纯粹论输赢, 我觉得你最大的机会就是按你第三次的陈述, 找到些以往任何斑竹关于如何援引以前执法情况的文字, 这样才有说服力. 可惜来得太晚, 大家都没有提问机会了. 我的建议就是希望大家有进一步说明白的机会, 可惜那些急着帮你的人没有一个明白过味来.



顺便说一句, 我要是老狼我就不踢老牛. 老牛虽然和老芦有矛盾, 但还是个明白事理的人. 即使硬要顺着情绪判, 自己心里也会难受一会儿, 这总比什么都没有好. 10%的机会总好过0%的机会.



其实反过来想, 也不一定是没有人明白过味来. 我的感觉是你的那些专家们从一开始就对你没有任何信心, 从陪审团组成上的纠缠就可以体现出来.



关于这次法庭的结果, 我觉得对你来说其实是最好的结果. 老狼赢了官司, 但实际是芦笛输了人心. 很明显老芦的行为是为了出当初被封的那口气, 不是针对你. 老芦能够出来说出那些忏悔的话已经接近最大限度了, 而且你起诉的目的实际上也达到了, 何必一定要斩尽杀绝呢? 让老芦这样的人背上一个良心上的包袱, 不是已经是够大的惩罚了吗? 否则即使法庭判决删去那篇文章, 老芦还不是可以在别的地方再发, 两相比较, 你选择哪一边? 我以为世界上最开心的事不是有了面子, 而是作了别人的债主, 你以为如何?



最后说一句, 大家蒙着脸在网上玩, 本来就是游戏. 我以前和你没有什么交情, 今后也没想和你套什么交情. 你是斑竹, 也没什么私惠可给我; 我也绝不会去叨扰你一顿饭. 就事论事而已.



这里哪一位老兄有闲工夫, 麻烦帮我给转贴到鸡窝里去. 为了判这案子, 这几天到鸡窝里转过几圈, 发现我也成了人依狄奥特. 大家给我面子, 没成搅矢棍, 比其他两位陪审员强多了, 应该知足了, 谢谢大家.



作者:人之初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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