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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格雷欣法则”说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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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拿“格雷欣法则”说事 (156 reads) 时间: 2006-7-23 周日, 下午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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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明慧网2006年7月12日】《“格雷欣法则”与活摘器官》一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格雷欣法则”是说,如果市场上有两种货币——良币和劣币,只要二者所起的流通作用等同,因为劣币成本低,人们在使用中往往会选择劣币,储存良币,久而久之良币就会退出市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原理(Bad money drivers out good),人们会将“良币”(good money)窖藏起来,并试图将“劣币”(bad money)转让给他人。
格雷欣法则是一条经济法则,又叫“格雷欣定律”,也称“劣币驱逐良币法则”,是由16世纪英国金融家、商人托马斯•格雷欣提出来的。当时,市场上流通的是金属铸币,时间长了,人们发现足值与不足值的铸币可以一样使用,于是,人们就把成色好的足值货币(良币)储藏起来,而把不足值的铸币(劣币)赶紧花出去。结果,劣币把良币赶出了市场,这样,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所代表的实际价值就明显低于它的名义价值了。后来,人们用这一法则来泛指价值不高的东西会把价值较高的东西挤出流通领域。
明慧网拿“格雷欣法则”说事,把法轮功比作“妖魔化”的“劣币”,把中共比作他们所企望逐出市场的“良币”,其用意显而易见。
“劣币驱逐良币”,这不仅仅是普遍存在于金融和商业领域,也大有向政治领域渗透之势。
“劣币驱逐良币”,也该给中共提个醒了。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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