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罢免余、王”闹剧彰显了“民主精英”们乃是践踏程序正义的高手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
|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罢免余、王”闹剧彰显了“民主精英”们乃是践踏程序正义的高手
芦笛
7月15日,高 寒、郭罗基、还学文、胡志伟、刘 水、刘逸明、盛 雪、伍 凡、朱学渊等九人在网上发表《独立中文笔会会员罢免副会长余杰、副秘书长王怡的联署公开信》,以“余王拒郭事件”为借口,要求独立中文笔会罢免余王二人,却因首署者高寒胸无点墨,竟然连“要求”二字都未写入标题,以致闹出以普通会员之身悍然发布“罢免令”的国际笑话来,使独立中文笔会受此文盲“作家”之累,腾笑万邦。
不过,依愚见,在某种意义上,那封公开信倒极有价值──它充分暴露了时代造出来的整整几代政治垃圾从骨子里就强烈排斥西方现代文明,绝对没有能力理解“所谓正义是程序化了的正义”这个最起码的文明常识,终身专业只能是从事无法无天的毛共痞子造反运动。
毛共统治中国30年,对国家民族造成的最大劫难,就是使全民的智力和心术遭受全面破坏,腊制出整整几代胸无点墨,无一技之长,“只红不专”,只会搞“政治”整人的政工专业人士,高寒就是其典型代表。
如所周知,此人连起码的中文写作能力都不具备,有本事闹出“真相乃戳穿谣言之天敌 ”、“我大气都不敢出地回答”、“羽扇纶巾之策 ”之类的超级笑话来。除此之外,他的全部“写作活动”,不是效法毛共中央给网民下红头文件,动辄以人民领袖身份号召“紧急动员起来,强力制止江泽民称帝”,冒充所谓“中国抗日救国联合阵线”发表所谓《告爱国同胞书》,当众发“愿陪刘荻坐牢”的假誓,上演坑害他人的“天鹅绒马戏”,就是使用数以百计的化名辱骂、诬蔑、诽谤、“围攻”一切胆敢行使与他的心意不符的言论自由的网人。可就是这种无论在东西方都只会坐牢的垃圾,竟然不但可以在中文世界中冒充“民主理论家”,甚至还能混进笔会那种作家组织!
这种红色幽默,又岂止是笔会的耻辱?它更是全民的悲哀,因为它再突出不过地反映了毛共执政对全民的道德和智力的双重破坏,以致高寒那种在常态社会下必然会被淘汰的社会渣滓不但得以浮出海面,而且能在本该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作家沙龙中飞扬跋扈。
欺世盗名的又岂止高寒一人?在那公开信上署名的除了还学文、胡志伟、刘 水、刘逸明这几位名不见经传、区区从未拜读过其作品的“作家”外,余人又何足齿数?如果说高寒的当务之急是回扫盲班连夜秉烛恶补,那么连自幼背诵的《滕王阁序》都会记错的盛雪女士最需要的,则是重返中学课堂。郭罗基虽在大学里混过,可惜乃是延安抗大余绪,只配在满头高粱花子的老八路里充当“高知”。
从单纯的文化文学价值来看,这些人一钱不值。他们(特别是郭罗基)出名,其实和余杰那哗众取宠的绣花枕头也差不多,全靠“社会增重”,在本质上与国内农贸市场里骗子卖的“注水猪肉”毫无区别,也就是和共党对着干,此所谓“骂共成名术”。一旦剥去这个特殊时代赋予的“政治附加值”,“看专不看红”,只审视他们个人的思想成果和文化成就,则这些人立即要变成一文不名的“文化无产者”,其中的流氓犯罪分子如高寒者还要债台高筑,整个网络存在立即成了负数。
此所以高寒要在那公开信里说什么:
“对于遭受严重政治迫害的海内外笔会会员,写作自由与政治是他们无法回
避的一体两面,这是独裁中国笼罩在自由心灵上的巨大阴影。”
这话本来就GP不通,请问海外笔会会员遭受了什么严重政治迫害?倒是高寒作为笔会会员,对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的海外独立知识分子和拥共论者进行了长期政治迫害。什么叫作“写作自由与政治是他们无法回避的一体两面”?难道写作自由和政治竟然是所谓“统一在同一矛盾中的两个对立面”?如果不是这个意思,高先生是不是说写作自由和政治竟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侧面上的表现?这就是九位现代“作家”能说出来的疯话昏话?!
其实高先生无非是想说:只要搞政治就能当“作家”,不搞政治就不能当作家,“搞政治”和“当作家”乃是“无法回避的一体两面”,这就是他对独立中文笔会章程的理解。
可惜,高先生等人搞的乃是毛共政治,过来人一眼就能看穿这点。
毛共政治的第一个特点就是抓住权力斗争对手的个别失误,无限上纲,深文周纳,罗织入罪,锻炼成狱,不信请看高先生等人开列的罪名:
“两个月以来,余杰、王怡暗中运作,将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排斥出美国总
统布什与中国人权人士的会见之外,事后隐瞒事实真相,拒不认错的丑行,
在海内外引起强烈的反响,遭到广泛的批评和谴责。余杰和王怡是以中国维
权人士这种公众人物的身份赴美并受邀参与会见的,他们的‘排郭’运作严
重损害了他们理当维护的中国受害群体的公众利益,严重违背了公民社会的
行为伦理,因此必须为此承担后果,那就是必须引咎而退。”
开头第一句话就彰显了高作家连最简单的人话都抡不圆的写作能力。他用了“现在完成时”,那意思似乎是余、王暗中运作了两个月至今,这才把郭先生排斥出去。不过,对高先生这种特殊“作家”,大众应该怀有对残疾人士的悲悯,务必法外施恩,否则永远无法谈正题。
“在海内外引起强烈的反响,遭到广泛的批评和谴责。”证据安在?反响当然强烈,但并非一边倒的格局,两造各执一词,一直在激烈辩论,署名者们岂能只取所需,误导天下人?
“他们的‘排郭’运作严重损害了他们理当维护的中国受害群体的公众利益,
严重违背了公民社会的行为伦理,因此必须为此承担后果,那就是必须引咎
而退。”
第一句话完全是文革式的扣大帽子,请问除了郭先生受害,还有哪个群体受害?理由是什么?“受害群体的公众利益”如何受到“严重损害”了?作者们怎么不敢或不能作出论证,拿出事实论据来?!
余王拒郭,说是私德失误犹可,硬要说“严重违背了公民社会的行为伦理”,那简直是无限上纲,请问这违反了文明社会中公民必须遵守的社会公德的哪一条?就算他们真的“严重违背了公民社会的行为伦理”,怎么就可以导出“因此必须为此承担后果,那就是必须引咎而退”的结论来?请问笔会章程有哪一条为你们这判决提供了法理依据?
“对于遭受严重政治迫害的海内外笔会会员,写作自由与政治是他们无法回
避的一体两面,这是独裁中国笼罩在自由心灵上的巨大阴影。作为独立中文
笔会的副会长和副秘书长,余杰和王怡的这一行为同时已严重违反了笔会
‘希望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本宗旨,违背了我们作为笔
会会员的意愿,损害了笔会的形象和声誉。他们的行为不能与笔会无关,并
且事实上也并非与笔会无关。”
“余杰和王怡的这一行为同时已严重违反了笔会‘希望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本宗旨,违背了我们作为笔会会员的意愿”,这就是尔等弹劾的理由么?此宗旨只是表明了一种希望,并没有将它作为笔会会员的义务,更没有将其作为弹劾依据,尔等难道真的不识字?
如此说来,如果余或王某日醉酒殴妻,不折不扣地“严重违反了笔会‘希望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尔等文盲就可以借此兴师问罪了?照尔等深文周纳的从严要求,笔会不是笔会,成了会员连架都不能吵的圣人会了,真真笑话!
“违背了我们作为笔会会员的意愿,损害了笔会的形象和声誉。他们的行为
不能与笔会无关,并且事实上也并非与笔会无关。”
违背了尔等意愿,就是弹劾理由么?违背尔等意愿,就是“损害了笔会的形象和声誉”么?理由何在?如此毛共式步步拔高、飞跃上纲的“论证”,也敢拿到海外来现世!
“他们的行为不能与笔会无关,并且事实上也并非与笔会无关。”
难道余、王是代表笔会访问美国的?难道两人是盗用笔会名义拒郭?请说出“与笔会有关”的理由来!按尔等智障文盲的逻辑,余、王此举也与所在的街道委员会有关了,是不是?而他们所在的教会更有理由将其驱逐出教,因为他们据郭的理由正是宗教而非世俗的。
“事发至今,笔会理事会对外界质疑始终保持沉默,拒绝作出任何反应。
我们不避独裁制度强加的种种压迫,以我们的良知、道义、勇气和胆识集
结在一起,组成了独立中文笔会,以维护我们的自由权利,也要实践我们
公民社会的理念。对于余杰和王怡如此践踏我们所追求的基本价值的行为,
我们不能默许笔会理事会的集体沉默。笔会理事会对于此事暧昧不明的态
度,使人们不能不忧虑笔会的明天:笔会理事会今天能够默许余王这种毫
无政治底线的政治行为,那么他们未来将会把独立中文笔会带往何方?它
今天能够默许并纵容这种违反公民社会伦理的暗中操作,我们这些笔会会
员未来如何能监督理事会?……”
这完全是无限上纲,近乎讹诈威胁。难道非要理事会按照你们定下的调子跳舞,才能保证笔会有个光明的明天?“我们不能默许笔会理事会的集体沉默”,连人家天赋的沉默权,尔等都要剥夺,这种强横霸道与共党到底有何区别?这就是你们“良知、道义、勇气和胆识”,就是你们的心目中的“自由权利”和“公民社会的理念”?!
“鉴于此,我们决定按照笔会章程,行使会员的正当权利,征集联署紧急
召开会员大会,提案罢免副会长余杰和副秘书长王怡。”
嘿嘿,没有哪句话比这更能暴露尔等行使“自由权利”、实践“公民社会的理念”到底是怎么回事了,那就是无法无天的毛共痞子造反。如果说在中国搞这一套还能原谅,那么在自由民主的西方还要践踏已有程序胡作非为,就只能暴露尔等死不改悔、也不可能改悔的前朝遗老、毛共余孽的本来面目,最终让现代青年彻底唾弃。
查笔会章程,有关规定如下:
“五分之一以上会员联署,可提出会长、副会长或理事罢免案,由理事会进
行表决,以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为有效。”
由此可见,尔等的民主权利只在于提出罢免案,还需要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联署,再由理事会表决,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始可罢免弹劾对象,换言之,普通成员只有提议权,根本就没有罢免权。
任何一个稍微有点文明社会常识的正派人,在这种情况下,只会在内部串连,传阅罢免提案,征集签名,凑够了1/5以上人数后,才正式向理事会提交。如今尔等不足法定人数,便公开在网上散发富有煽动性的暴民传单,以此向理事会施加压力,甚至在公开信中阴森森地威胁:
“笔会理事会对于此事暧昧不明的态度,使人们不能不忧虑笔会的明天:笔
会理事会今天能够默许余王这种毫无政治底线的政治行为,那么他们未来将
会把独立中文笔会带往何方?它今天能够默许并纵容这种违反公民社会伦理
的暗中操作,我们这些笔会会员未来如何能监督理事会?”
这完全是文革期间最常见的暴民通牒,也是所谓“民运”垃圾最擅长的“良心讹诈”──顺我者有良心,逆我者丧天良。公开信的署名者竟然以此无耻讹诈逼迫理事会同意自己的主张,只能说明他们乃是不可救药、终生也无法学会尊重民主程序的毛共匪类!
最搞笑的还是,上述章程规定,只有会长、副会长和理事subject to 提案罢免。可那几个文盲法盲民主盲文明盲竟然闹出“罢免副秘书长”的笑话来。其实根据章程有关规定: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秘书长、司库和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人选;”
可见秘书长和其他工作人员是由理事会任命的,根本也就不在提案罢免之列。高寒等文明盲闹出这种笑话来,无异于美国国会议员提案罢免总统内阁成员。还亏郭罗基当年在国内要求中共实行宪政,这种法盲程序盲,也配卖弄这些?!
最后要指出的是,那章程本身就有缺陷,虽然规定会长、副会长和理事可以经1/5以上会员提案、理事会2/3以上多数同意罢免,但根本就没有明确规定那些人犯了什么事才能遭受弹劾,于是那规定便成了毫无运作可能的空洞原则,使得所有的弹劾尝试都先天缺乏法理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高寒等人不是文盲法盲民主盲文明盲程序盲,就该先提案建议修改章程,使得罢免提案先获得法理依据。即使那么做,那也无法达到弹劾目的,因为后法不能管先事。
一言以蔽之,高寒等人闹出这笑话来,只证明了我过去反复指出的事实:华人世界中最不可能理解并实践西方现代文明理念的族群,乃是大多数毛时代过来人。这些人中最反动最不可救药者,乃是比现代中共还反动的“民运”垃圾。中国即使能实现民主,也得等前朝遗老们死光了,毛共党文化余毒被岁月稀释到安全限度以下才有可能。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