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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芦出书之节外生枝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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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灵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10/08 文章: 1835
经验值: 2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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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诚灵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个老芦出书的事,俺本来以为一切都在计划中进行.不料出了老范这当子的事.觉得吧,老芦日码万节一再在雄文里指出中国人没有法治的弱点.可是,老芦自己日常行事就暴露出对商业合同等法律习惯毫无概念.老右这个地主婆居然被洋人一个小商业合同的厚度吓一跟斗.这些都显现了中国人,哪怕是一些有见识的人,对现代社会的法律运作状况所知甚少.还是应了俺的结论,中国是没有完成现代工业化的非文明国家.其国民基本上都是和现代法治文明格格不入的主.
一直奇怪象老芦这种出书的事,无论交给老狼还是怎么着.都只有口头的一些协议.从来就没有正儿八经的合同约束.难怪中国人之间各种涉及利益的争端特别难以处理.这洋人也有各种毁约之事,但基本上都有比较清晰的合同来判断.中国人嘛就大都是一桶浆糊了.
作者:诚灵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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