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k
加入时间: 2004/04/02 文章: 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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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ck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女主播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死因终于真相大白
近日,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的女主播裸死副市长案在山东警方的认真取证下,终于大白于天下:死因竟是一粒小小的假冒伪劣的"豹女粉",实在是出人意料!
据警方人员透露,此案发生后,皱城警方立即投入大量警力,先后走访了1683个当事人,调阅案卷6000余册,对皱城店铺进行摸查排访,终于在一家专售性保健品的药店发现了重要线索:
警方:你好,你回忆一下在2004年11月有人到这儿购买兴奋剂之类的东西吗?
药店老板:让我想一下,04年刚开业,我的生意不太好,对了,2004年10月25日,有,是市政府人员来购伟哥一盒和一包豹女粉
警方:你认识吗,那你怎么确定是政府人员?
药店老板:政府车,小号车,谁认不出来呀,开哪车的不是政府的还是谁?
警方:你能记住车号吗?
药店老板:知道,鲁?*****
警方:来人买的是什么药?
药店老板取出样品交给了警方
药店老板提供的车号正是前副市长刘波的座车,这令所有参战的民警十分兴奋.而且这个包装与在死亡现场的废纸篓里发现的伟哥包装袋完全一致.
随后警方对刘波进行了问询,经过一场政治攻心后,终于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2004年11月20日,马啸接到刘波的电话来到刘波家中,刘提议上床,马推口说身体不适,回绝了他.哪知刘波已提前半小时服用了伟哥,早已不能自持,就偷偷地将豹女粉放入饮料中让马啸喝下,马啸喝了饮料后浑身燥热,来到内室,脱去了衣服,刘波以为药起了效,十分高兴尾随进来,却发现马啸面色苍白,呼吸急促,立马慌了手脚,赶紧打120抢救,但为时已晚.
警方对剩余的药粉化验中发现:该药竟然使用了国家药监局严令禁止的硝化己酮可可碱,而且生产豹女粉的厂家浙江伊甸园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标准的三无企业,硝化己酮可可碱是一种严禁在市场上流通的血管扩张剂。
警方说:马啸是因为在服用此假药后,血管扩张,心脏衰竭而死。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药品管理局已派人调查此事。
(本文发表于首页生活, 已被阅读23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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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裸死在副市长床上 死因终于真相大白》共4件评论
这个国家?的评论
June 3rd, 2006 at 9:18 pm
这个国家有什么安全成在?
相好的评论
June 3rd, 2006 at 11:39 pm
裸死女播音曾与副市长相好2年 其夫怒索赔54万
来自重庆晨报的消息:
死者母亲透露,副市长与女儿已相好两年,还答应跟女儿结婚,副市长在一审中撒谎
据扬子晚报30日消息 “女播音员死亡案”宣判后,死者、原邹城电视台播音员马啸的丈夫杨雪金,昨天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原邹城市副市长刘波赔偿54万元。
质疑一:副市长一审中撒谎
昨日,杨雪金的委托代理人、徐州彭城律师所的黄伟律称,上诉的理由是一审判决没有查明马啸死前去副市长家的真实原因。
马啸的母亲证实,女儿去刘波家之前告诉自己,她与刘波相好已2年,刘答应跟她结婚,此去就是谈这事的。还说,如果刘波欺骗她,就跟他拼命。一审中刘波称,马啸找他是为其母办理去香港的护照。马母称这纯属谎言。因为她的亲属已从香港回到大陆,根本不需要办护照。
质疑二:证人证实死者身上有伤
此外,证人在一审中证实,事发当天下午,在急救中心看到了马啸尸体,其耳侧发紫,左胳膊有发红发紫血斑,面部表情愤怒。且死时仅着胸罩、内裤。马啸的穿着和身上的轻微伤痕,说明刘波有民事暴力侵权行为存在,有可能是刘波欲强行与马发生性行为所致。何况当时再无他人,完全可以据此进行法律推定:马啸死亡的诱因来自刘波。
然而,一审仅凭刘波一人的陈词即否定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将刘波应负的民事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是对这位原副市长的明显的偏袒。
质疑三:案件应当公开审判
最后,一审在程序上也多处违法。一是不应收取1万多元的诉讼费。按照最高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的收费标准是10至50元。一审法院收取巨额诉讼费,对经济困难的上诉人继续诉讼直接构成威胁。二是上诉人2005年3月1日起诉,一审法院2006年5月19日才宣判,判决书上的日期又是2006年3月30日,相互矛盾,属于超期审判。三是此案不符合不公开审判原则。此案在诉讼前已在媒体广泛传播,无隐私可言,不需不公开审判。当事人刘波申请不公开,法院即予采纳是错误的。因为只有离婚、涉及商业机密的案件,法院才可受理不公开申请。
质疑四:法院未调取纪委笔录
黄伟还向记者透露,原告在一审中曾申请法院向济宁市纪委调取对刘波的笔录,法院应当以职权调取,但一审法院却没有做,导致案件事实未能查明。此次上诉,将申请山东省高级法院向济宁市纪委调取这一笔录,以查明案件事实,给受害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东方早报的评论
June 3rd, 2006 at 11:40 pm
2004年10月15日下午1点30分左右,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死于时任邹城市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法院近日做出一审判决,刘波对马啸之死不承担责任,死者丈夫对结果并不认同,今天将提起上诉……
备受关注的“电视台女播音员裸死副市长床上”案经数月审理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由于缺乏充分证据,驳回死者家属提出的诉讼请求。“这个结果我们不能接受。”昨天,已故女主播马啸的丈夫杨雪金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他将于今天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事发后 刘波党内职务被撤销
杨雪金称,他和马啸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只因刘波利用职务引诱马啸才导致他们夫妻感情疏远。
被告刘波在法庭上辩称,他与马啸是朋友关系,因马啸是邹城市广电局编外人员,马为解决编制问题多次找其帮忙。2004年10月15日下午,马啸是为其母、其妹办理到香港的出境护照来到刘波家的。谈话间,马啸讲身体不舒服,到内室床上休息,而刘波仍在客厅,两人隔门交谈。而后,他听到喊声后即进内室,见马已昏迷,身上只穿了内衣,刘即掐其人中,见无反应,即拨120,后马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刘波还否认其与马啸发生过性行为,也不存在争吵问题。
此前,邹城市纪委等组成的调查组对此事件经过调查后公布了处理方案:经过纪委调查认定,一年多来,刘波和马啸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刘波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处理决定”。
法院 马啸之死与刘波无关
事发后,济宁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马啸进行了尸检,结论是“马啸在患高血压、脑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因情绪激动诱发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导致脑功能严重障碍死亡”。对此,杨雪金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邹城市公安局于2005年2月3日书面通知杨鉴定结论:马啸在患有高血压及脑血管硬化基础上受某些引发血压升高的因素诱发,发生血管破裂致弥漫性网膜下腔出血,最终呼吸循环衰竭死亡。据此,警方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作出了刑事不予立案通知书。
而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了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据此,法院驳回了杨雪金等人的诉讼请求。
事件回放 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
2004年10月15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山东邹城市电视台播音员马啸死于时任邹城市常务副市长刘波的床上。马啸死时仅穿着胸罩和内裤。当时到达第一现场的120救护部的张医生证实,“马啸死亡时躺在刘波的床上,上身只穿一件红色的胸罩,下身只穿一件白色的内裤”。
马啸的亲属推断,马啸为非正常死亡,杨雪金以刑事案件为由向当地警方报案。经过两次尸检,警方认为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作出了刑事不予立案通知书。
而马啸的丈夫、母亲等人认为,刘波存在不法行为(殴打或辱骂)侵害马啸;在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勾结某官员不及时拨打120急救,而捏造马啸死于马路上的虚假事实,导致公安机关延误了第一时间到现场取证,也导致马啸身亡,给亲属造成巨大损失及精神伤害。2005年3月1日,家属将刘波告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4万余元。(早报驻江苏记者 李克诚 范英妹)
PS:民间传闻:两个人为了玩得尽兴都吃了助兴药,导致兴奋过度快活死了
fanfr的评论
June 3rd, 2006 at 11:41 pm
一度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现已有了结果。法院近日驳回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3元由原告负担。(5月28日《扬子晚报》)
笔者对法院裁定是否合理不作评价,但我想问的是,假如副市长死在了女播音员的床上,法院是否也会出现今天这样的宣判结果呢?
我想,假如副市长死在女播音员床上,那肯定会另有一番景致,至少所在市的公安局会紧急封锁现场,对其死因进行缜密的调查和研究,与此同时,女播音员及其相关家人肯定被严密监视,甚至拘留、审讯。毕竟,副市长死在了她的床上。
而另一方面,相关地方政府也会在媒体发表郑重声明,什么副市长工作严谨,雷厉风行;什么连续几年考核都是优秀,上级十分认可等等,最后,还会严厉强调,一定不惜一切警力和资金查办此案,为死者“平冤昭雪”。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是个副市长,是一方权力的代表,死在了百姓的床上,尽管存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涩,但先要排除是领导出了什么个人问题,肯定有人在打击报复,恣意陷害。可以想像,即使抓不到确凿的证据,那床的主人也必定在劫难逃。
猜想总归是猜想,我们还的面对事实。笔者不愿怀疑法院的审理是否公平、公正,但至少期望,我们的执法部门在实施手中职权的时候,不要考虑到底是谁死在了谁的床上,而要依法行事。
作者:dck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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