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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孔子自相矛盾、孔孟互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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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子自相矛盾、孔孟互相矛盾?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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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孔子自相矛盾、孔孟互相矛盾? (419 reads)      时间: 2006-5-09 周二, 上午9:40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孔子自相矛盾、孔孟互相矛盾?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又,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九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

有人问:孔子于个人重道德,于政治倡王道,管仲侍主不忠又为敌所用,其德不修;齐桓为春秋时期一代霸主,其道非王,孔子却对他们称赞有加,岂非自相矛盾?孔子也说过管仲不俭,不知礼,却又说:“如其仁!如其仁!” 岂非自相矛盾?孟子对于齐桓公十分轻蔑,其态度与孔子完全不同,孔孟的观点岂非互相矛盾?老枭答:非也非也,且听我详细说来。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孔子“吾道一以贯之”的那个“一”。仁的境界可分内圣与外王两个方面,内圣是克己,指向个人修养,外王是爱人,指向王道理想。孔子不轻易许人以“仁”,认为他的高徒雍、子路、冉有、公西华都 “不知其仁”。对于令尹子文和陈文子,承认他们或“忠”或“清”,尚未达到仁的境界。

孔子却独许管仲以仁,认为管仲帮助齐桓公造就天下较长期的较安定局面,保护了大多数人的生命和华夏文明的传承,虽然个人品德方面欠佳,但事业方面相当成功,利民益众,仍然算得上仁!在孔子看来,修养不够一样可以建立丰功伟业,内圣有亏并不影响外王事业;可见宋儒对内圣外王的理解不符孔子原意,从内圣开外王、以内圣统外王的泛道德主义是出了偏差的,也可见后世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之说是对儒学的歪曲。

说管仲个人品格欠佳是就小人格而言。管仲协助齐桓一匡天下而不以兵车,爱民惜民保护文明,天下后世受其赐,大人格是十分可观,小名小节,何足论也。对此李敖的说法颇为精彩而中肯:

管仲在尚未功成名就前,与朋友做生意,要多分钱,在“小人格”标准,这是吃人;管仲为朋友办事,给办砸,在“小人格”标准,这是害人;管仲同朋友出征,作战时退后,凯旋时在前,在“小人格”标准,这是胆怯;管仲在公子纠被杀,朋友殉难,反倒投奔敌人,在“小人格”标准,这是无耻。……即使在管仲功成名就以后,在“小人格”标准下,他的作风,也可议颇多,孔夫子以“小人格”标准看管仲,就骂出“管仲之器小哉!”的话、就骂出“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的话。管仲的一切不合“小人格”标准的行径,虽为大家所不谅,但他的朋友鲍叔牙却一直信任他、一直让他。最妙的,在管仲临死前,齐桓公来问他谁做他的接班人,他竟不推荐曾推荐他的鲍叔牙,理由是鲍叔牙不能搞政治。这在“小人格”的标准下,十足是忘恩负义了,但在“忠于为国,不私其友”的“大人格”标准下,管仲却能天下为公。管仲所以为管仲、所以伟大,就在于这里!(李敖《大人格与小人格》)

所以李敖将人格分为两个层面:“匹夫匹妇的层面” 和“管仲的层面”。“管仲的层面”是大人物的层面、是特立独行的层面、是大无畏的层面、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层面。老枭再补充一句:“管仲的层面”是事功的层面,以大功业体现大人格。

在对子路子贡的答复中,孔子还从侧面肯定和称赞了齐桓公的霸业,体现了孔子圆融通达的政治智慧和现实主义精神。齐桓公任用管仲改革增强国力之后,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营救邢卫两国,助燕国打败北戎,制止戎狄进攻中原,并安定东周王室内乱,多次大会诸侯订立盟约,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用以德服人、“以德行仁”(孟子语)的王道政治的理想主义最高标准去衡量,齐桓公和管仲“以力假仁”,以力服人,行的法家的霸道。所以孟子蔑之,朱熹认为有霸道之功而无仁义之心、王道之仁,甚至说管仲“小器”,“当不得一个人”(《陈亮集》卷二十朱熹《寄陈恭甫书九》)。但是,从历史现实的层面看,齐桓公霸道之中自有“仁德”。当时王权衰微,各诸候国都不把周王室放在眼里,桓公却推尊周天子(“尊王”),并利用盟会的形式,制止诸侯间的互相侵扰与自相残杀;当时,周边地区的戎狄经常侵扰王室,进犯中原。桓公组织各诸候国积极抵抗,继亡存绝,保卫了中原地区发达的华夏文化。

依真正的王道高标,齐桓公有不少僭越的行为,其名义上形式上的尊王是很不合格的。例如,当时天下诸侯混战,时有灭亡。杞国被灭后,齐桓公在缘陵地方划出一块地重“封”杞国。本来这是天子的权力,诸侯无权封国。奈当时王政已熄,王权大衰,周王已丧失“兴灭国”的能力,齐桓的行为有其合理性、合法性与必要性,所以孔子赞之。(僖十四年春《春秋》书曰:"诸侯城缘陵"。《传》曰:"孰城之?城杞也。曷为城杞?灭也。孰灭之?盖徐莒胁之。曷为不言徐莒胁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耻之也。然则孰城之?桓公城之。曷为不言桓公城之?不与诸侯专封也。何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

这就是《春秋》“文不与而实与”的政治智慧。“文”是大经大法,“实”是乱世现实的特殊情况,“文不与而实与”,意谓原则上不赞成但根据乱世实际认同某种政治举措。孔子称赞齐桓,是从齐桓的功利公益事业和历史现实的角度着眼的,故“与”之;孟子继承的是孔子学说中理想主义的一翼,他蔑视齐恒,是从王道理想的层面着眼,故“不与”之。“与”与“不与”,都符合儒家义理。以文实经权智慧观照孔孟对齐桓公管仲的看法之岐异,矛盾就统一了;以此智慧览读儒家经典,许多原儒自己仿佛自相矛盾、原儒之间仿佛互相矛盾的地方,也都圆融统一起来了。
2006-3-23东海一枭
首发2006、5.8《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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