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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汪精卫案翻不得!-------关于汪氏评论及争鸣的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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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精卫案翻不得!-------关于汪氏评论及争鸣的小结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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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汪精卫案翻不得!-------关于汪氏评论及争鸣的小结 (509 reads)      时间: 2006-4-18 周二, 下午9:43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汪精卫案翻不得!-------关于汪氏评论及争鸣的小结

面对战争,历代王朝一般会分为主战主和两大派,面对汪精卫,专家学者网友枭友也分为肯定否定两大派。肯定派有林思云、老枭、茅于轼、党治国、李对龙等。茅老在《照顾百姓的利害与忠君爱国》中表明了民众重于君国的观点,认为应用这样的一个新的观点、原则和道德标准去观照历史现象衡量人物功罪;林思云则根据中日各种比较真实的资料,作了一篇《真实的汪精卫》,澄清了许多史实,还原了汪氏真貌,从中可见汪氏谋和而非降、议和而非叛,以客观事实印证汪氏的爱民救国之苦心。

老枭因读汪氏诗词遗书及相关材料,大起敬仰之心,乃结合汪精卫其诗其文其事其行,对汪氏一生进行严密深入的逻辑分析,再结合其妻其部属同道及当时一些大文化人对他的评价论断,从汪精卫身上发掘出一种贯穿其一生的汪精卫精神:反对专制的革命精神、民生至上的爱民精神、无私无畏的奋斗精神、视死如归牺牲精神、忍辱负重的奉献精神、勇于担当的圣贤精神等等,撰成《还我汪精卫》等系列枭文。

后人对汪精卫"投敌"原因的很多分析,或认为是汪懦弱自卑性格和民族失败主义发展的结果,或认为汪缺乏民族骨气,缺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精神,或认为企图夺取国民党的最高权力,或认为反共、媚日、对抗战缺乏信心以及个人权力欲望的恶性发展等所致。参照汪精卫生平事迹和涵养,统统不合逻辑,尽为枭文所破!

但汪氏内圣与外王、道德与事功未能两全,作为争议极大的历史悲剧人物,不是一个可以普及的学习榜样。对汪氏的推崇,应限于道德方面及个体层面,不宜推动在政治和社会层面为汪氏平反翻案。担心出偏,曾转发川歌兄批评我的公开信,以起"中和"作用。进一步精思之后,自认为还有专文纠偏的必要。汪精卫身上牵涉到一系列重大原则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但汪精卫公开平反不得,其曲线救国行为他人也学习不得,以免无意迎合了当前贬低民族英雄、平反汉奸降将之潮流,同时还有下例重大理由:

首先,我信得过汪氏道德的高尚和救国的真诚,但愿望与效果未必一致,道德与功业未成正比。古人云: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贫家无孝道,但对于历史人物,论心更须论迹。汪氏一生行为,早年革命晚年和平,抗战中前期主战后来主和,都是为了民众民族的利益,但无论为重庆政府赢得多大喘息、抗战之机,为沦陷区民众争得多少生活、安全保障,他的和平运动对民心士气的打击亦是极为沉重的。正面效应理当考虑,负面作用焉能勿略?利弊功过如何,心迹相应多少,错综复杂,实所难言。汪氏晚年曲线救国的客观实效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主观愿望,需要根据各种可靠的史实资料进行详细分析。由于涉及的史实太多,许多真相恐怕仍在中国绝秘档案中甚至已被销毁,这样的工作远不是我个人目前胜任得了的。

所以我在《除却精卫不是鸟!》中已指出:除却巫山不是云,除却精卫不是鸟,汪精卫式的议和,古今中外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汪精卫不是别人可以学、能够学的。曲线救国之举,纵然出发点是好的,效果后果亦甚堪虞,于民于国的功过祸福,殊为难言,其中分寸火候,把握极难!何况道德难证,动机难测,世间打着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旗帜谋取一己一党之私的家伙还少吗!

其次,佛法讲当机说法,医者讲对症下药,儒家讲守经通权,讲化成天下,这个"化"字,可深长思。关于汪氏的系列枭文,旨在澄清一些旧史实,提供一个新角度,让一些文化人透过国共两党布下的迷障,对汪氏有一个较为客观全面的认识,但陈义过高又公开讨论,欲速则不达矣。当代中国是非不明、思想混乱、道德堕落、斯文扫地,都已达于极点,宣传汪精卫精神,已不切时代之实,为汪精卫平反,更不当历史之机。曲线救国,极易成为毫无"救国"之心、徒见"曲线"之迹的汉奸国贼的借口。

能让国者,儒家所赞美;立善立德,立君为众,更是儒家所赞美。前者体现了一种高尚的道德修养,后者体现了选贤与能的政治理想。但是,宋宣公不将国传其子而让其弟,其弟亦不传其子而返国兄之子,可谓能让;卫人立晋, 卫宣公依民意而立,可谓贤者在位,《春秋》都认为不对,不可效法。《春秋》将社会分为"继乱世"、"升平世"和"大同世"三种形态,在"据乱世",君主和官员皆世袭;在"升平世",只有君主可以世袭;在"大同世","天下为公",君主与官员都不能世袭。选贤与能的选举制是太平制,不宜于春秋乱世实行,不然,会给乱臣贼子提供了惑民篡国、借公行私的借口,流弊所及,后患无穷,民无宁日,国无宁日。故《春秋》立嫡子继承制,规定君位传子不传弟,立正不立贤,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同样道理,汪精卫精神,目前完全没有普及的可能和必要,不宜在普罗大众中学习宣传,只能与一二大德大儒于孤峰顶上书房之中参证,供极少数上根利智自励自勉。在大同理想实现之前,汪精卫平反不得,骤然行之,汪氏真精神未能得到弘扬,反会造成思想混乱,产生导向错误,助长历史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实用主义、机会主义、犬儒主义。太过超前,流弊不可胜言。

公开平反汪氏,极易出现偏差甚至导向反面,极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或成为自甘堕落的遁词,为那些向邪恶投降,与特权合污者提供了堂皇的名义。例如,某些体制内官员自称为民为国忍辱负重,俨然是在"曲线救民"、"曲线反共"、"曲线求民主"。我要在此指出,没有"引刀成一快"的精神,没有汪氏一生种种行为的高洁仁义,就不具备"曲线救国"的资格。故汪精卫绝非现时官僚有的效仿对象,主客观完全没有可比性。

对于当代中国而言,不论朝野人物,更重要的严夷夏之辨,严义利之辩,严王霸之辩,也就是在马列主义与中华文化之间、民主大义与一党私利之间、宪政王道与苛政霸道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中国人"曲"得太普遍太太持久了,正直已成为稀有品格。现在需要的是"直"起脊梁来,直行正道、直节劲气、直言谠议、直线救民、直线救己、直线民主。有人以"爱其死以有待也,养其身以有为也"相劝,我告诉他,这话圣人可以说,我辈不可以说,没资格。这么说,等于避凶怕祸,逃避自己的历史和文化责任。

最后,汪氏政权特务横行,暗杀成风,这一点特别令人厌恶。这固然是国民党政府的老毛病(汪氏自己两遭暗杀,深受暗杀之风的毒害),蒋氏政府有以启之,非汪氏初衷,但汪氏作为汪政府最高领导,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我为汪辨诬时很不应该地忽略了这一大疵。

综上所述,汪精卫问题目前还不宜公开讨论,更不宜进行政治性社会性平反。我爱屋及乌,崇之太过,强为之辨,徒增混乱,实乃世智未圆所致。孔子反对片面极端,认为"过犹不及",认为舜之所以是大知(通智),除了好问好察隐恶扬善外,主要是靠"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中庸之道。衡以圣言,实深惭惶。

此文纠偏,主要是出于上述"技术"层面的考虑,又主要是针对《还我汪精卫!》中这段话:"将泼在汪精卫身上的污泥浊水加以清洗,还先生一个公道,还历史一个公正,从而恢复历史中的正义,现在是时候了。把真实的汪精卫还给我,还给历史,还给中国!"我不应该如此疾呼也。当然,略纠"局部"、"技术"之偏,并不影响我整体上对汪精卫内在道德精神的崇敬。我坚信,汪氏先主战后主和,侧重点不同,出发点都是国民和国家的利益,其主观上救亡图存的真诚性无可置疑,如李对龙《汪精卫"任伪"评议》中所说:誓死卫国的将士值得敬重,忍辱负重的汪精卫同样值得敬重!

还需说明的是,愚众的好恶可以不予理睬,朋友言之成理的意见则必须尊重。针对汪精卫问题,茅于轼、党治国、川歌、草根、心魔、憨豆、白草、夏雨、陈冰、振标等都提出过很有价值和深度的意见,不论支持或反对,于我都大有裨益。世道大衰,师友之风颓然不振已久,诸君直言,不愧益友,何幸如之?特此鸣谢。

但对于那种高踞道德法庭,上纲上线地戴我以汉奸、走狗之类高帽者,则令我齿冷。就算有人为历史上的某个真汉奸如秦桧之流辨解,也不过是"抚哭叛徒的吊客",最多"认识糊涂"犯了"思想错误",一般情况下与道德人格无涉,更非卖国求荣,何况我老枭?别说卖国,便是真的要我自污名节"曲线救国",我也绝对干不来,就是死,名头是不肯坏的!我泡妞也好骂党也好,从来是直来直去!

我说过,对汪氏有关史实和动机的判断可以见仁见智,在对国奸民贼的痛恨上,我与骂汪者是一致的。但历史上的汉奸走狗固然该骂,中共这个近在眼前有史以来最大的汉奸卖国组织以及满长街满高台熙熙攘攘的中共走狗,更该骂!如果对后者视若无睹,仅将满腔义愤撒向"兆铭门下走狗",这类猛人勇敢得也未免太狡猾了,哼哼!
2006-4-17东海一枭
首发2006、4.17《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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