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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见仇共官杀共官新高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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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
加入时间: 2005/12/07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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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民国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本文充实后再发表于中华评述0601
中华评述存放於:http://www.chinacomments.org
乐见仇共官杀共官新高潮!
* 东海一枭 *
* 仇共杀官社会一大进步
在中共国,共官遇害事件近期频频见诸报端. 例如:原甘肃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
甘肃日报社社长,现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甘
肃省记者协会主席石星光被杀身亡;四川省舞蹈学校二宿舍大院里的一家四口被杀害在
家里,户主蒋某50岁左右,是省地方电力局的负责人;甘肃一男子在法院引爆炸药, 五
死十九伤.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民间传说或传言更是越来越令共匪头目胆战心惊。
有人认为,仇共官、杀共官,已是中共国社会的一种通病. 对此,我大不以为然。病在制度
,这一切的根源,出于中共土匪自身。仇共官、杀共官现象,说明中国民间正气尚存,
中国人民没有尽数拜倒在匪官贼党的屠刀之下,没有尽数沦为断了脊梁、丢了灵魂的癞
皮狗、小奴才,其中尚存不甘为隶、不耻为奴的勇者, 从而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我们中
华民族还有希望。
五十余年的中共国, 从共匪害民杀民到民众仇官杀官,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
现。当然, 我们也不能不承认,仇共官、杀共官,在中共国内虽已成现象,但却仍未发展到
泛滥程度。目前的结论仅只是,勇者渐出,正气可伸,有限之下, 尚待发展。
听说共官屡屡被杀, 网上的评论几乎是一面倒的叫好之声. 表面上看,网民们似乎普遍
丧失了对生命的同情心,甚至更有人认为此现象极为反常,但我却认为正常之至,反之
才是不正常呢!
*诛杀暴君顺乎情理
在君主时代,孟子尚且明白「君之视民如草芥、民之视君如仇寇」的道理,并主张民
众可以诛杀暴君; 那么,时代进入了二十一世纪,共官之视民为草芥、民之视共官为仇寇
,当然就是不言而喻的事了。
昔日,十几万旗兵征服几亿汉人,小小的日本征服大半个中国,并不意味著中国人喜
欢异族, 而是因为中国的统治者太坏了, 能见到它们挨打或垮台,民众当然幸灾乐祸、乐
观其成,甚至有那汉奸乘机浑水摸鱼、乘火打劫的, 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 从人道主义出发,共官也是人,共官的命也是生命,共官因仇杀而送了命, 似乎
也应同情。但是,当「共官」成了特权的同义词时,当共官全方位大规模地普遍堕落为
腐败分子和犯罪分子时, 当共官制造杀戮两手血腥时, 匪官之不幸也就不值得同情了, 相
反却更值得欢呼庆祝了。这就是当前共官死后依然遭遇人人喊打局面的根本原因。
对共匪仍存幻想的改良派们也许会说, 共匪中也有善良廉洁的好官、清官,要是万一
被人误杀,岂不值得同情。不过, 我以为, 此乃咎由自取也. 因为,中共推行邪恶血腥的
极权专制, 它们针对广大无辜民众实施国家恐怖主义,而这些效命于共匪万恶体制的好
官、清官, 诸如改良民运吹捧的胡耀帮、赵紫阳之流, 谁又能保证他们不是两手血腥呢
!
事实上,当共匪的官、为共匪效命、帮共匪邪恶苟延残喘,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因此, 一
旦暴民起来反抗,城门失火、殃及鱼池,所谓的「好官、清官」不幸用自己的生命替共匪
殉了葬,也是理所应当的.
在现代社会,只有在权为民所授的民主政体中,官员的死亡才能像一个普通百姓那样
享受民众普遍的同情。否则,官民之间的利益天然相反,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将
永远是欺世之?
作者:民国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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