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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丢掉由台湾来实现“三民主义,统一华夏”的幻想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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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6/01/10 文章: 2007
经验值: 3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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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委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马英九最近在美国洛杉矶“大陆人是中华民国国民”,“大陆还未开放党禁所以国民党还不能到大陆组党”(全文附后)等言论势必将给台湾带入一个无比严重的困境。即导出“台湾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中国共产党可以在台湾依法自由组党”的世纪大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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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说: "大陆人民依法是中华民国人民,只是户籍问题需要解决"
实际上,除开马英九和少数几个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思维的国民党化石脑袋外,全世界包括海峡两岸的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大陆人民依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道理很简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联合国承认的在大陆的唯一合法的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领域的人民依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现在居然有所谓的民运领袖认同“大陆人民依法是中华民国人民”,真是数典忘祖,叛国叛到家了,请大陆的“(真)老百姓”好好批一下,谢谢。
就是根据中华民国伪宪法(之所以是“伪”,该宪法已经过时,完全不符合现状)(见附件),“具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所以大陆人民依(中华民国)宪法也不是中华民国国民。能够找到的有利根据是(中华民国)国籍法(见附件):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二、出生于父或母死亡后,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
三、出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者。
四、归化者。
根据第一第二条,大陆还有极个别年纪在56岁以上的人能够有幸成为中华民国国民。唯一可能有争议的是第三条,如果把大陆纳入中华民国领域,将导致一个灾难性的后果,因为大陆实际不在中华民国的管辖领域内,如果不在管辖领域内而在声称的领域内的人也可以成为其国民的话,那么大陆声称台湾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按照马英九的逻辑,台湾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了。
现在我们清楚的看到,国民党和共产党的两岸相互隶属的说法,既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台湾和中华民国领域包括大陆的说法,将导致多么荒谬的结论。这就是为什么前国民党和民进党要与时俱进,提出“特殊的国与国”,“一边一国”,他们从根本上否定了两岸相互隶属,肯定了分裂分治的事实,从法理上解决了“台湾人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的问题。
(二)
马英九还说:「中国大陆容许国民党到大陆去运作,这一点恐怕短期内不容易实现,因为目前中国大陆还没有开放反对党成立,如果国民党到中国大陆去,如果有这么一天,那它可能也是反对党也不一定,在这个情况下,要(中国大陆)容许自由组党之后才有可能。」
马主席言下之意,就是大陆是一党制,还没有开放反对党成立,国民党还不能到中国大陆去组党;而台湾是多党制,开放反对党成立,所以共产党依法是可以来台湾组党,台湾人可以在台湾自由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是马主席所要的结果?当然这样一来,台湾就会有灭顶之灾,难怪那些天天想“联共灭台”的岛内外的人要大声叫好了。
实在是好笑,国民党和那些崇拜国民党的王希哲之流还在做反攻大陆,光复大陆的所谓民主梦,真是让人恍惚有隔世之感,他们好象是洞穴里的活化石白毛女,哪知人世间的变迁。
这些人还在抱着过去的那一套死不放,即: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的中华民国,都宣称自己是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都称对方是伪政权,为“匪”。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至少是代表全大陆的唯一合法政府是没人能否认的,竟然有马英九这样的活化石来唱反调,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至少不是中国的中央政府。国民党在国共内战中丧失了全国政权,退居台湾后在与大陆争夺全中国的代表权中也失败了。丧失了几乎所有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权,包括在联合国中的代表权。 台湾现在仍然奉行的《中华民国宪法》,但是台湾根本无法履行该宪法关于总统、副总统要由国民大会(由全国各县市、蒙古、西藏、各民族边疆区、侨居国外的国民以及各社会团体选出的代表组成)选举,对大陆疆土的管辖等规定。所以中华民国宪法已经名存实亡,殛待废掉重修。
台湾的中华民国过去坚持“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目标,证明是完全不切实际,是死路一条,只有承认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合法政权,承认它代表大陆中国才是唯一出路。
如果象马英九那样顽固坚持大陆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还不放弃长期坚持的“中华民国”是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和“台湾是中华民族复兴基地”的理念,只有落得一个“台湾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中国共产党可以在台湾自由组党”的下场。也许这就是国民党的“联共制台”和王希哲的“联共灭台”的本意吧。
台湾要想逃脱这一命运只有坚持分裂分治,互不隶属的现状,坚持“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彻底放弃要“中共彻底放弃马列主义,认同三民主义”的幻想,努力建设好台湾的民主,搞好台湾的生活经济。大陆人民生活得越来越好,不需要台湾来操心,台湾人胆敢来管大陆人的闲事,那是自取灭亡!
请马主席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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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马英九:大陆人是中华民国国民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新闻)26日晚间在洛杉矶与留学生座谈,出席的大陆留学生特别问到,大陆同胞想加入国民党(新闻)遭拒,马英九巧妙回答说,大陆人民依法是中华民国人民,只是户籍问题需要解决,还说入党须服膺三民主义,让在座的台湾学生是鼓掌叫好。
马英九在座谈会上指出,按照中华民国人民团体法,要加入国民党成为党员,正常情况下都需要是中华民国的人民,「大陆同胞呢,在法理上,当然,也是中华民国人民,不过因为他没有户籍,所以在我们中华民国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特别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他可以来取得户籍,有了这些要入国民党,在程序上比较有可能,否则程序上比较有问题。」
也有学生问到国民党到大陆运作问题,马英九说,这个短期内恐怕还无法实现,他说,「中国大陆容许国民党到大陆去运作,这一点恐怕短期内不容易实现,因为目前中国大陆还没有开放反对党成立,如果国民党到中国大陆去,如果有这么一天,那它可能也是反对党也不一定,在这个情况下,要(中国大陆)容许自由组党之后才有可能。」
另外,马英九也被问到台湾是否可能二次政党轮替,马英九说,「当然可以啊,三次四次都可以。
选举是自由的,没有哪一个政党可以永续执政,当他不再受到人民信任的时候,就是他下台的时候。」
稍早,马英九抵达洛杉矶,一行人风尘樸樸才刚到下榻的Westin Bonaventure饭店check in,就有一大堆人急着要跟他见面。
稍做休息后,侨界领袖圣玛莉诺市长林元清,孙国泰医师等人和小马哥共进了午餐。
而一向与台湾友好的重量级国会议员David Dryer特别前来表达对小马哥的支持。
马英九主席抵达洛杉矶后的第一顿午宴由加州重量级国会众议员David Dryer热情接待,他高度推崇马英九对维持海峡两岸和平稳定的决心,小小的房间里,短短的半个小时左右温暖的互动,也说明了小马哥超人气的领袖魅力,都的确被美方高度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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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具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
中华民国宪法 (民国 36 年 12 月 25 日公布 )
第 一 章 总纲
第 1 条 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第 2 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 3 条 具中华民国国籍者为中华民国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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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国籍法
名称: 国籍法 (民国 95 年 01 月 27 日 修正)
第 1 条 中华民国国籍之取得、丧失、回复与撤销,依本法之规定。
第 2 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属中华民国国籍:
一、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
二、出生于父或母死亡后,其父或母死亡时为中华民国国民。
三、出生于中华民国领域内,父母均无可考,或均无国籍者。
四、归化者。
前项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于本法修正公布时之未成年人,亦适用之。
第 3 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现于中华民国领域内有住所,并具备下列各款要件者
,得申请归化:
一、于中华民国领域内,每年合计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实继
续五年以上。
二、年满二十岁并依中华民国法律及其本国法均有行为能力。
三、品行端正,无犯罪纪录。
四、有相当之财产或专业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无虞。
五、具备我国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
前项第五款所定我国基本语言能力及国民权利义务基本常识,其认定、测
试、免试、收费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标准,由内政部定之。
作者:常委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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