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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38议员要求法庭受理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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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38议员要求法庭受理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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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38议员要求法庭受理诉江
(181 reads)
时间:
2003-10-25 周六, 上午5:1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央社:美国会议员要求法庭受理法轮功控诉江泽民
中央社十一日消息:美国国会三十八位众议员联名向伊利诺州地方法院递交「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要求法庭受理法轮功组织对中国领导人江泽民和负责镇压法轮功的六一○办公室的诉讼案。
去年十月法轮功成员在江泽民访问芝加哥期间,向伊利诺一地方法院递状控诉江泽民和六一○办公室非法镇压法轮功。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在诉讼中不代表案子的任何一方的第三方,为了协助厘清案情,得自愿或接受法庭邀请,以「法庭之友」身份向法庭陈述对案子某些问题的看法,因为这些法庭之友可以给法庭提供当事人所无法提供的情况或理由,而且案子的结果也关系到他们的政治或思想利益。
据了解,美国司法部去年已向伊利诺地方法院递交「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要求法庭拒绝受理对江泽民和六一○办公室的诉讼案。
法轮功美国组织表示,北京方面对华府施加了巨大压力,希望美国政府要求法庭拒绝受理这一诉讼案,美国司法部向法院递交「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应与北京施压有关。
由三十多位国会议员联名的「法庭之友法律理由书」指出,他们担心,美国「行政部门的行为已经超越了维护美国合法利益的范围,损害了有关的法律条文,并且实际上扮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者的角色」。
法轮功发言人王涛认为,国会议员们联名的法律理由书与司法部的法律理由书有根本上的不同,司法部要求法院拒绝受理诉讼案,有违三权分立的原则,以行政权干涉司法权,不符合美国立国之本。而国会议员们的法律理由书则主张司法归司法,有人民受到委屈提出告诉,法庭就受理,不接受任何压力或关说。
王涛说,事实上美国国务院每年都对中国人权状况做出评估报告,从一九九九年开始以来,每一年的人权报告里面,都有大篇幅关于当局镇压法轮功的报告,并呼吁停止镇压。但国务院仅及于呼吁,并没有有效的手段去切实制止镇压,现在法轮功提出这个法律诉讼案,正好可以达到这样一个目的。
一位参与联署法律理由书的国会议员说,对江泽民提出诉讼并不是要给中国难堪,而是希望法庭制止诉讼案中的被告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
国会议员法律理由书是由资深众议员兰托斯于上周起草发起,在短短几天之内,就获得三十八名众议员签名支持,签名人数还在持续增加中。王涛说,在几天时间内就有这么多议员签名,说明美国国会中对要求中国停止镇压法轮功有相当的共识。
http://chinese.faluninfo.net/fdi/gb/2003/6/12/30387.htm
>中央社:美国会议员要求法庭受理法轮功控诉江泽民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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