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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广东农民大作学习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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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广东农民大作学习札记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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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广东农民大作学习札记 (1422 reads)      时间: 2006-2-09 周四, 上午11:33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

──广东农民大作学习札记


芦笛


曾经介绍过,我的觉醒过程是在青年时代完成的,靠的是看鬼子的书,基本上没有受过同胞启发,所以,上网来不怎么看议论文,专看史料性文章,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来单向疗愚的,不是来双向交流的。

不意那天偶然打开广东农民分析共党取天下系列最后一篇,但觉字字珠玑,连连惊呼力作,看完后自己马上吐血推荐,接着又去把该系列全部调出来,埋头攻读了一番,深受启迪。此种经验,上网以来未曾有过。

后来见众人鼓噪,说农网那文字是抄来的。我也留意了一下,人家已经说明只负责剪裁。So what?能理解并赏识那文字的妙处,本身就是水平,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种智力,此乃本人最痛苦的感受。更何况无论那文字是农网原创还是编写,都与该文质量毫无相干。无论原作者是谁,本人对那文字表现出来的洞察力佩服之心丝毫不减。趁记忆尚未淡化,赶快写点心得,与大众分享。


一、精神原子弹的威力


该文非常准确地指出了我党成功的最基本秘诀,那就是从苏联进口了一个威力无穷的邪教。该邪教的威力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将邪恶的犯罪巧妙地化为“正义的惩罚”


这是我党有别于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最根本的一条。过去农民造反,始终只是“组织上入党,思想上没入党”,也就是造反的光是肉体,不是精神。哪怕拥兵百万,内心深处还是极度自卑,认定自己是“做贼”(按:文言的意思与如今不同,乃是“当土匪”之意),看一眼明末那些流寇出身的高官的自述,立刻就可以洞见这点。

造反农民的唯一平反希望,便是打进北京作皇帝,以此作为获得“天命认可”的标志,相当于后世组织上给了个平反结论。一旦作了皇帝,那就是天命攸归,从此摘了“土匪”、“强盗”(也就是旧话说的“贼”)的帽子。所以,李自成进了北京,文武百官立即就投降,那其实不是“降贼”而是“降天”。他一逃出北京,立刻就众叛亲离,因为大众看穿了他原来还是个草头天子,并非真命天子。

即使成功作了正版天子,土匪出身的皇帝仍然极度自卑,深以当年落草的经历为耻。朱元璋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礼部出了个《为民作则》的考试题目,他竟然龙颜大怒,说那题目乃是讽刺他“为民作贼”──当百姓时曾经作过土匪,由此兴大狱,杀人无算。可见儒教关于上下尊卑不可动摇的天经地义是何等深入人心,“罪莫大于犯上”,所有起来反抗的农民都根本无法摆脱这沉重的精神枷锁。

我党信奉的邪教也就高明在这里,如老毛所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几千年来总是说压迫有理,剥削有理,到了马克思,就把这旧案翻过来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这就是毛说的“把颠倒了的历史再颠倒过来。”

所谓“颠倒历史”,其实就是颠倒价值观特别是它决定的耻荣观。党教告诉大家,其实“打土豪分浮财”不是抢劫犯罪,抢劫屠杀地主老财的痞子也不是罪犯,地主老财才是罪犯,是他们先犯了“剥削罪”,痞子们不过是把被他们剥削去的财富理所当然地抢回来罢了。

这样一来,就赋予了犯罪行为获得了一种“替天行道,公平报复”的崇高性与正义性,彻底解除了先天“不忍人之心”和后天传统道德伦理说教给常人施加的行为束缚,使得常人彻底丧失了抵制暴力犯罪的本能,让他们在犯罪时不但毫不犹豫,毫无愧悔之心,反倒格外大义凛然,理直气壮,充满了戏剧化的崇高感。

在一个大多数国民为文盲的落后国家中,这种邪恶的教义的强大说服力与其通俗性结合起来,当然就成了当时统治阶级具有的一切理论都无法抵御的强大思想武器。国共相争,先在“舆论交锋”上国民党就败了下去。那什么狗屁不通的三民主义根本不是对手,因为它毫无煽起并神圣化仇恨的功能。而仇恨,只有仇恨,才是砸烂一个旧世界的根本动力。

我记得曾用《毛委员教我们当土匪》为题,推荐了一份史料帖子,那乃是伟大领袖创建的红四军政治部编写的如何用绑架勒赎、刑讯吊拷等各种惨绝人寰的犯罪手段去“筹款”的指导文件。我当时看了那份历史文件有两个感慨:第一就是张国焘同志说得一点都不错,毛的确无比精通“旧”社会那些邪恶透顶的阴谋诡计。二是惊讶于接受那文件指导的干部们何以不觉得其令人发指的邪恶。

现在想来,他们当然不会有任何反感。党教的教义就是,只要为了解放全人类,无论什么惨无人道的犯罪手段都是应该的,正义的,光荣的。

这一理论的发明,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革命的根本难题,也就是吃饭问题。我党以自己的革命史教育人民的结果,就是把相当大比例的百姓(特别是热衷于革命的民运垃圾)化为白痴,竟然连“造反乃是天下第一花钱的勾当”都不知道。我已经再三提醒他们这一成年人都该知道的人生常识,告诉他们不但军火要钱买,而且军队需要粮饷,请他们先效法我党勾结莫斯科,找个国际大财东,解决经济来源,再来奢谈革命不迟。

问题在于,光有苏联那大财东还不行。例如长征吧:30万众突出重围,毫无根据地(也就是抢劫粮食和财物的来源),转战两万里,历时长达一年,和莫斯科彻底断了联系。士兵的吃饭穿衣问题怎么解决?当然只有走到哪儿抢到哪儿,实行所谓“打土豪”。

如果没有共教发明的正义抢劫理论,则将士基本素质必然迅速堕落,变成古已有之的流寇。幸亏有了这化邪恶为正义的理论,使得犯罪行为成了某种宗教仪式,这才既能解决坚持革命必然遇到的实际问题,又始终使教众们保持了信仰的纯洁。


2、化残忍为“博爱”


党教的核心教义,就是彻底地抹煞个体的价值,乃是一种彻底的集体主义。它认为,和集体利益、全局利益比起来,没有任何个人是不可牺牲的。为了解放全人类,蓄意杀害一部分人,被迫牺牲另一部分人,完全是应该的。只要能达到这崇高的目的,任何卑鄙下流无耻的手段都可以而且应该使出来。牺牲任何数量的人命,哪怕高达全人类三分之二也罢,“换来共产主义在全世界实现,也还是划算的”(按,这是毛泽东在1957年莫斯科会议上的著名讲话),“成绩最大最大,损失最小最小”(林彪同志对文革的评价)。

这就是党教的辩证法:用残忍的手段去实现“世界大同”,建立起一个博爱的共产主义天堂来。由此,残忍这种人类邪恶的天性,便因崇高的“终级目的”获得了上帝的神圣祝福,成了教民们应当努力追求的高尚美德。

这种邪教直接导致的血腥和残忍,已经充分表现在革命战争中了──凡是到过陕北“老区”农村的人都知道,那儿根本没有地主富农,早在几十年前就被统统肉体消灭了。它更表现在建国以后的“清匪反霸”、“土改”、“镇反”、“肃反”等一系列大屠杀中以及党内历次“路线斗争”中。

吊诡的是,这种残忍无情非但没有如张献忠那样导致部下离心,反倒成了我党战斗力的来源。

那文章已经说得清清楚楚,国共两党主力决战,我党取胜的重要一条,就是靠伟大领袖一再重申的:“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不休息的情况下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这儿的“不怕牺牲”就是我党克敌制胜的秘诀。在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眼中,人不过是一种实现崇高目的的微不足道的工具。在此,“一将功成万骨枯”其实是“辩证统一”:为了“一将功成”,必须“万骨枯”,这是为了实现崇高目的付出的合理代价。“一将”和“万骨”之所以享受截然不同的命运,乃是革命的大局需要决定的合理社会分工。为了“功成”,必须千方百计地保住“一将”的性命;同样地,为了“功成”,必须毫不犹豫地牺牲“万骨”。

在这个标准上,国焘同志还不够革命化。他在《我的回忆》中不胜后悔地说道,当初红四方面军人比一方面军多多了,但有个区别:四方面军领导爱兵如子,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都一视同仁,所以官兵损失的比例差不多。而一方面军则专门保护干部,凡有干部受伤生病者,一律令士兵用担架抬着走,而士兵受伤生病则根本不管,扔下就走,所以兵员总数虽少,却是个军官团。此后安定下来后,以那军官团为骨干扩建武力就能急剧膨胀,而他的四方面军就没有这个优势,云云。

就是这“不怕牺牲”决定了国共双方将领主观素质的优劣。共军在辽沈战役中打锦州时,预计沈阳国军会倾巢出援锦州,于是敬爱的林副毫不犹豫,动用10纵在沈锦之间的塔山一线阻击援军。他严令10纵首长:哪怕是战至最后一人也要顶住援军。当10纵果然顶住援军时,他感叹道:“10纵这次打烂了。”

须知纵队乃是军的编制,一个军,少说也有几万人。事前预知把几万人送入死地,还毫不动摇可惜,具有这种铁石心肠的将领如果还不能百战百胜,那当真是不可思议了。

这就是国军将领致命的弱点:人家没有受过那种旨在“硬化心肠、灭绝人性”“思想改造”的反复训练,必然要受“小资温情主义”以及“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的坑害,绝无可能忍下心来让部卒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还死拼到底。这就是何以国军投降的那么多,而共军没有什么大规模投降的事。如果国共两党易地而处,是林彪而不是傅作义拥数十万之众镇守北平,则他绝不会在天津被攻下,大势已去时,就令“四十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注,原诗是“14万人”)。

这并不是什么“民心向背”的证明,只证明了国军将领不敢大规模牺牲人命的的脆弱心理素质。后来事实表明,投降过去的国军乃是万不得已,一有机会便在朝鲜战场上大规模反水,而且誓死不肯回国。

这也是纳粹对盟军享有的主观素质优势。巴顿将军之所以讨人嫌,最主要的还是他喜欢杀伐,不珍惜人命。看过电影《巴顿将军》的人想来都记得,他的“同官”布来托尔和他吵架,大骂曰:你真的喜欢(really enjoy)战争,根本不拿人命当回事!

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反映出东西方将领心态的区别了。在老美那些小资情绪浓厚的将领看来,战争是一种不得已的dirty business,也就是老子说的“兵者是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不过老子乃是根据功利分析说这话,那些人却是出于反动的地主资产阶级人性论,所以“喜欢战争”才会变成一个军人谴责另一军人的理由。

这也是蒙哥马利和艾森豪威尔不和的根本原因。蒙帅力主奇兵突出,快速推进,直取柏林,而艾帅主张全线缓慢推进。他认为大局已定,盟军掌握了绝对制空权和全面的火力优势,只需发挥这优势缓慢推进,则希特勒必然垮台。此法虽然平庸,却是损失人命最少的打法,何必为了追求惊心动魄的奇功,去毫无必要地牺牲士兵?

反过来,无论是斯大林还是希特勒都毫不计较伤亡,因此,这两大国家的生死相扑便成了两大独裁者铁石心肠的较量。欧洲东线的战事和西线完全是两回事,当以两大独裁者的个人决斗的规模空前的残忍血腥而永垂史册。

据现代学者特别是俄国学者的研究,在斯大林格勒战役中,苏军的伤亡远远超过了德军,据说一个普通士兵在该城的平均生存时间还不到24小时。在这场意志较量中,希特勒败给了斯大林,更主要的是,德国经受不起苏联能经受的人命损失。

有趣的是,据说斯大林把从未受过训练的新兵直接拉到斯大林格勒战场上去送死,而这却歪打正着:那些人因为没有步兵操典的束缚,在那种突破一切规则的战场上却能因求生本能大显威风。记得一位老兵回忆道,他战无不胜的奇门兵器竟然是一把磨得飞快的铁锹,那本是发给他挖掘工事的,但他却在逐屋争夺短兵相接之际用为斩杀敌人的利器。另一个因素据说是德军的冲锋枪设计得不利于巷战,因为垂直的弹夹太长,要瞄准必须暴露上半身,而苏军的冲锋枪的弹夹却是圆盘,不用暴露自己即能匐伏开枪。

当然,这些只是极次要的因素。主要原因还是德军战略上的失算被朱可夫及时抓住了。然而甚至这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我已经说了,还是双方灭绝人性的功夫的较量,以及自家的资源和人口是否与此灭绝人性的主观素质相匹配。双方都毫不计较自家伤亡,那当然是人多势众那边获胜。

伟大领袖从未隐瞒过我党成功的秘诀,我记得小红书里有这么一段教导:“战争的目的是消灭敌人,保存自己。消灭敌人是第一位的,保存自己是第二位。只有充分消灭敌人,才能更好地保存自己。”(可能具体字句有出入,请老帮菜们指正),而国民党就输在这点上,从头到尾都没有“不怕牺牲士兵”的豪情胜慨,想的更多的还是保存自己,而非不惜一切代价消灭敌人。

这反映的其实是价值观的歧异。记得某鬼子在其专著中评论彭德怀,说此人谈不上有什么军事才能,唯一突出的就是他丝毫不计较伤亡,在朝鲜战场上创造了臭名昭著的“人海战术”,用人海去对付联合国军的火海。这位鬼子不知道,其实这不是彭的发明而是我英勇的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换任何将领去指挥都只会使用这一套。在我党,这就是将领最重要的“军事才能”。

只有明白这点,才能理解为什么共党执政后要开办军事学院,延请国军降将作教官,传授从美国或德国学回去的战争艺术。据我党高干回忆录,许多入学的高级将领都想不通:那些教官明明是咱们的手下败将,为何反而要去请战败者来作战胜者的先生?对这个疑问,组织上从来就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解答。这是因为他们无法揭穿谜底:我英勇的人民解放军战无不胜,靠的不是将领非凡才智,而是他们百折不挠的战斗意志,不怕大量牺牲士兵的残酷无情,以及确保了制敌机先的无比准确的军事情报。要论单纯的战争技能,土八路绝不是受过正规训练的国军对手。

【未完待续】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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