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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原告庭辩第一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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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告庭辩第一帖   
娇喘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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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原告庭辩第一帖 (3426 reads)      时间: 2006-1-22 周日, 下午9:59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官大人:
现在由我开始庭辩第一帖。
斑竹007在虚拟法庭中已经确认[2567955][2567956][2567975]为三个删帖。
斑竹007在初步陈词标题中给出了坛规的处理依据为:删帖款:2.1.1, 2.2.3, 2.2.9, 封名款4.3, 4.4,现将相关坛规列出:必删帖坛规:(1.1)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酌删帖坛规:(2.3)相同内容反复上贴(不包括跟贴提贴)。(2.9)在标题中含有攻击侮辱网友之词汇。封名款:(3)一日内上必删贴三次或三次以上者。(4)在帖子被删除后,仍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两次或两次以上者。(6)对(3)情况,斑竹若发现网友将达封名删贴量,应予警告。
由于讨论的是封名案,先看封名款,
款4:在帖子被删除后,仍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很明显,依据 款4:本人的前两贴被删除后,只上了一贴删帖,达不到封名要求,因此对本人的封名不合理,要求解除。
款3:一日内上必删贴三次或三次以上者。如果007确认本人三帖为必删帖,则款3生效,若本人三帖其中任何一贴不是必删帖,则本人被封名不合理,要求解除。所以本人的辩论,将在假定007认为此三帖为必删帖的基础上进行。
以下辩论只涉及款3:一日内上必删帖三次者封名,此款仅涉及必删帖,所以我将必删帖款提出讨论 ,酌删帖款作为参考。必删帖款为::(1.1)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
首先,我提两个问题:: 一:网规规则(3)原为“一日内上必删贴超过三次者。”,现为“一日内上必删贴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请坛方或者斑竹,法官给出有公信力的修改规则。此问题由法官酌情,如认为没必要询问证人,可不予理睬。
二:请问我的纠纷帖子发出后,在技术上,有没有可能有人能够修改我的帖子?( 记得这里有董事会成员曾提到:新海川的坛方人员可以修改网友帖子,不知道这里如何.),此问题请法官询问相关人士。
其次,由于007在初步陈词中提到了四个帖子,第一个没被删除,007确认的三个删帖(直接证据)中没有包括这个帖子,但由于此帖和本案直接相关,本人将此帖视为重要证据,在辩论中会反复提到.
最后,从本人和被告的纠纷起2006-1-8 21:00 [2567601] ,到本人被封名止: 公告:娇喘如兰网友无视斑竹警告,再三违反坛规,予封名三周。 -- 斑竹007 2006-1-11 8:33:09 [2567978], 为本案全过程, 此时仅斑竹007一人处理007自己和和本人的纠纷,所以,007一人代表坛规的执行方和解释方, 封名后007还是做为坛规的执行方和解释方,其言论已与本案无关,不予讨论,比照政府对法规的解释权规定, 按照常规,政府对法规的新解释,是约束法规解释出台后的情况,对法规解释出台前发生的情况, 不具有约束力.还有: 鉴于斑竹身份的特殊性, 007在法庭中说过的话只能被视为对纠纷时的解释,而不能代表坛规生效.

现在我申辩
第一:我的帖子没有一个是必删贴.

第二:007指控我攻击007的家属,情况不属实,我的原话不构成用性词汇攻击原告家属.

理由如下:
第一:我的帖子没有一个是必删贴.
理由:导致本人被封名的被删三贴不适用|”(1.1)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这条规定..
一: 007认为本人在文中提到: “但如果,说他MM……,不知他MM心里怎麽想”这句话攻击网友家属,属于必删贴,他说:你这可是必删帖(攻击网友家属) -- 斑竹007 2006-1-10 4:57:50 [2567677]007在其后的解释中明文提到: “未遂私怨,还要攻击斑竹家属,你足够封名的了。”请法官大人注意, 007对删贴封名的理由是: 攻击网友家属.. 我们注意到, 007在宣布封名时的理由是:再三违反坛规,, 而本人是如何违反坛规的,全案中007直接针对本人违反坛规的解释只见此一处, 即攻击网友家属.. 我还有两个旁证: 007vs李志强:破鞋是目前没有被坛方禁止的攻击词语,用在网友身上不犯规,用到网友家属头上就得删帖,那是坛规家属款在生效,跟所用词汇无关。007vs常委 :这确凿无疑是攻击本人母亲,我指她违反坛规根本不是指“破鞋007”一词,你跳出来太急了.(此二旁证均在封名前)
二: 坛规写的很明白, 一个帖子必须是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 攻击的是本坛的网友, 才构成违规,网友家属不是网友,坛规也没有不许攻击网友家属的条款.( 注意:本人事先申明,本人没有攻击网友家属,仅仅是说攻击本坛网友在本坛有规定,攻击网友亲属在本坛没有规定),007说本人攻击网友家属,因此本人三贴并不是必删贴.
三:坛规规定“使用亲属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的帖子是必删贴,这里“使用亲属词汇攻击网友”和007所说“攻击网友亲属”完全是两码事。
四:我的帖子使用了性词汇去攻击007吗?显然没有!因为斑竹007作为坛规的解释方,不承认“破鞋”是性攻击词汇,而是指被抛弃的(女人)(见附录一).
五:007作为斑竹,从本人与昭网起到和007的纠纷,一直由他本人自己处理,因此在确认必删贴的标准上应该具有一致性, 在007处理本人对昭网的投诉中, 007对坛规的解释为:坛规里没有禁用“烂履、破鞋”这样的词语一条,故而非常抱歉,这回爱莫能助。可见, 007在对坛规的理解上,是本着”坛规里没有禁用”的原则进行的.同样,对于本人的被删贴, 007解释为攻击网友家属, 也应该本着”坛里没有禁用”的原则,因为找不到适用条例,即没有不得攻击网友家属的条例, 不予删除, 007却把我的帖子当作必删帖, 实为自相矛盾.
六: 对网友的定义,网友和班竹就好像电影院的观众和工作人员一样,007是工作人员(班竹)不是观众(网友),我的上述帖子都是给斑竹007的,没有涉及任何一个本坛网友!
七:让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有一条网规是不许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的亲属。让我们来看看本人发言违规了没有,1 动物?没有2亲属?没有3排泄物?没有。4 性词汇?斑竹对破鞋的解释是被抛弃的(女人),不是性词汇,很显然,没有。所以,即便按照这条假设出来的网规,我的帖子也不是必删贴。

第二:007指控我在若干帖子里攻击007的家属,情况完全不属实,我的原话不构成用性词汇攻击原告家属.

理由: 007认为: “但如果,说你M是破鞋,你M怎麽想, 你又说我攻击你家属了, ”(因为这句话是导致封名的关键语句,可以作为代表,我就以讨论这句话为主,随后分项讨论三个删帖中的具体内容),这句话是攻击了他的家属。换句话说,007认为我说她MM是破鞋,所以只要证明我在帖子没有确认或确指她MM是破鞋,或者证明破鞋对007来说不一定是贬义词,那么007的指控就不成立。
因为007在确认必删贴的情况时,出现了双重标准,自相矛盾,所以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只能从两个方面出发,证明其不成立.
一: 按一般逻辑, 这句话是虚拟语句,表示与事实相反。显然“叫他MM一声破鞋”这个事实并没有发生。 我的这句话” 但如果,说你M是破鞋,你M怎麽想,,你又说我攻击你的家属了.”是汉语里典型的假设句。所谓假设句就是通过对假设条件下可能产生结果的推测,来证明论点正确的一种分析方法。是普遍采用的辩论术,而不是骂人。假设句所说的都是不可能出现或是人们不愿意接受的情况,所以增大了前提的突显性。例如把不可能的情况做为结果句,根据否定后句就能否定前句的逻辑规则,就是假设句常用的方式,比如“他要是能改,那太阳就从西边出来”,这里太阳不会从西边出来,他也不可能改。所以“如果我叫你M破鞋,你M怎么想,你又说我攻击你家属了”这句话表达的是,叫你MM一声破鞋,你MM会怎麽想? (肯定不愿意), 所以我也不会叫你M破鞋,你MM 也该类推,不会接受破鞋来攻击其他女性(包括我),由此,自然而然能揭示出007在执法中的矛盾。当然这是按大家的逻辑理解。
二:按照007的逻辑,明明用破鞋针对女性时,是那种最下流,最恶毒的性攻击词汇,凡是讲汉语的人都知道(辞海:乱搞男女关系的女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的《语言学基础》:表示“性生活放荡”的词中,女性用词有七个:荡妇、淫妇、骚货、妖精、狐狸精、破鞋、贱货等)。007硬说把这种常识说成是非常识,将破鞋引申为被抛弃的(女人)(附录一),不是性词汇,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可以查到破鞋是被抛弃的女人.这只能说明他是别有用心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赋予词汇意思。为了证明007这种做法的荒谬性,我们只要顺着007的思路走下去,就会得出荒谬的、自相矛盾不可自圆其说的结果,只能是死胡同。
既然007可以违反常识随意解释(因为他的解释为孤解),否定破鞋是个性词汇,用他引申出来的意思来回答和处理网友的投诉(是否不聪明到只会按字面意思理解?),那么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这样使用孤解或按字面意思理解?那么我也可以按照我理解的意思来用这个词,认为破鞋针对女性也可以(从字面意思出发)是中性或褒义的词汇(现在流行破时装,比如日本的老头牌女时装),乞丐装,那麽破鞋引申为时尚有何不可?因此我才会反问007:“如果我叫你MM破鞋,你MM怎么想”。意思是:既然“破鞋”可以由一个性词汇被随意引申为不是性词汇,我也可以把这个词当作一个没有任何贬意甚至是赞扬漂亮的词汇,在这种情况下, 我称呼你MM破鞋,就不一定含有侮辱你MM的含义。这是一种反证法,证明007的违反常识随意解释“破鞋”其实是自相矛盾,说明他还是会在乎,我将007逼入一个死胡同,他将如何面对我的质问呢.所以不论谁都不该按照自己对这个词的解释理解去运用这个词或执法。
利用这种巧妙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证明法,证明了007的解释是多么的站不住脚,在这个过程中,提到了对方的亲属,这是为了使证明更有力,丝毫没有攻击的意思。最多说不是很尊敬,如果为这个,我愿意道歉,但请注意,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请先尊重别人 。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很清晰的看到,007在处理投诉和处理必删贴(不是酌删贴)的过程中,为何出现如此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根源在于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解释一个约定俗成的俗语,首先指明破鞋不是性词汇,并纵容昏网,小熊,李志强等人在论坛上使用此词,就是说此词出现在标题里,甚至连酌删帖都不是,即他认为破鞋不带侮辱含义(见坛规酌删帖2。9),更谈不上必删帖了,我只好按照他的逻辑运用此词,007被逼无奈,只好自相矛盾,确认我的帖子为必删帖,其他人的帖子不是必删帖。

前面两个理由已经申诉完了, 我现在就具体的三个删帖论证我这三帖不是必删帖,导致 按照坛规的封名不合理.此三帖任一不是必删帖,封名就不成立。

.1“只要是个女人,都有可能被人骂为破鞋, 一视同仁, 当然也包括007的妈, 你如果不想让人叫你为破鞋, 一,证明你不是女的,二, 拿出你这辈子没跟男人说过话的证据来,俺拿不出来, 007的妈更拿不出来.”
007:攻击网友亲属,此帖被删。
理由: (1)还是前面讲的, 坛规没有规定攻击网友亲属是必删帖这一条, 007提出的删帖理由不成立.
(2)此帖是我给常委的帖子, 常委认为我把被人称为破鞋视为奇耻大辱,我回答: 俺不是说俺视破鞋为奇耻大辱,俺有个啥可生气的,只要是个女人,都有可能被人骂为破鞋,……,很明显, 在文中,我的论点是只要是个女人,都有可能被人骂为破鞋, 这 是常理, 没有任何可指责处, 我记得前些日子 , 戴安娜的母亲还在日记里说女王是个XX(一个女性性词汇,比破鞋还难听,我就不明说了), 然后我说,没有女人能证明她不是女人,她没和男人说过话, 这两点都不可能,所以每个女人都有可能被人骂为破鞋,因此没什麽可生气的. 我还说,我拿不出证据,007的妈更拿不出证据, 法官大人请注意,我 将我和007的妈放在同等条件下, 我当然不会说自己是破鞋了, 007的妈就更不是了.全文是在讲每个女人都有被骂为破鞋的可能(女王都有可能), 如此严密的推理,不带任何攻击的意思, 007指责我攻击网友家属, 根本就没有,所以此帖根本不是必删帖.(顺便讲一下,无可否认, 你妈, 破鞋这样的词汇出现在文章中,会给人带来不舒服的感觉, 我当时还带点安慰007 ,开玩笑的意思, take it easy, 我都不在乎,所以不要把事情看得太严重,当玩笑好了.)
2. “你“一视同仁”?别给自己立牌坊了,我看你就没把你妈一视同仁。” “和和,你想一视同仁就别给你妈搞特殊化,你是谁呀?母以子贵呀,贵得俺就说不得?。” “但如果,说你妈是破鞋,你妈怎麽想。”标题:破鞋子007,请你别再这里丢人现眼了。
007: 反复攻击网友亲属,标题攻击网友,此帖被删。
理由: (1)007说标题攻击网友, 那 李志强一字贴: 芦笛是个大破鞋, ,小熊跟帖, 昭昭若昏是个大破鞋,现在还在论坛上没有删除, 007说: 当然可以, 只要你愿意,, 即这两人帖子连酌删帖都不是, 为什麽我的标题里出现破鞋007,就是攻击网友了呢?我是用性词汇攻击网友了吗? 如果破鞋是性词汇, 那为什麽007又说: 当然可以(贴), 只要你愿意呢..
(2 )007自相矛盾: “这确凿无疑是攻击本人母亲,我指她违反坛规根本不是指“破鞋007”一词”(见附录三.)
(3 )此帖关于家属部分,还是:坛规没有规定攻击网友亲属是必删帖这一条, 007提出的删帖理由不成立.
(4 ) 关于家属部分,前两句没有破鞋这样的敏感字眼,,不讨论.我的话根本就是针对007自称他在执法中一视同仁说的. 最后一句,原句 “但如果,说你妈是破鞋,你妈怎麽想, 你又说我攻击你家属了,因为坛规规定了,骂家属不行,你是怎麽表演的,”,就像我 前面所说,这是个假设句, 事实根本不会发生.纯为说理, 主观上根本没有攻击网友家属的故意.. 从客观上讲, 因为我已设定007为男性, 不如此举例,,无法论证出007的自相矛盾, 由此不得不出现你MM的字样,我已反复道歉.
4. 作者:娇喘如兰标题:你可别封我的名,封了名,我怎麽跟你打官司。怎麽,我连你妈的名字都不能提吗? - 2006-1-11 08:29 [2567975] ……
007:不顾警告,继续隐射攻击网友亲属(“你妈的名字”即为破鞋),此帖被删。
理由: 1 007说,你妈的名字即为破鞋,,违背常识, 谁会给自己起名字叫破鞋呢, 007这样判断是非,未免荒唐.
2 我不知道007MM的名字, 我前文中也根本没提到007MM的名字,所以这里出现你M的名字这样的字眼,纯属笔误,在此道歉(可能当时气糊涂了,没有注意到,言不达意.)
3 我在答辩书前面已经提出质疑, 网友的帖子是否会被有删改权限的人删改?因为我当时的印象是,我写的是”连你妈都不能提了”,或”连你妈两个字都不能提了.” 如果存在有人可以删改的可能,建议关于此帖就不要深入讨论了.
4 007提供的删帖理由”攻击网友家属”, 不在必删帖条例内.

附录一
作者:斑竹007 标题:烂履是破鞋,引申为被抛弃的(女人), - 2006-1-7 13:01
可以理解,解释为妓女可能就不是常识了,至少我不知道。遗憾的是,坛规里没有禁用“烂履、破鞋”这样的词语一条,故而非常抱歉,这回爱莫能助。

你的意思是我可以说那日日昏是个大破鞋吗? -- xlwx - (0 字) 2006-1-7 18:33:00 (4 reads)
对呀,只要你原意。 -- 斑竹007 - (0 字) 2006-1-7 19: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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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作者:斑竹007 标题:坛规的解释是: - 2006-1-10 22:24

叫你破鞋可以,叫你妈就不行,叫你外婆也不行,叫你家亲戚都不行,你愿意也不行。

破鞋是目前没有被坛方禁止的攻击词语,用在网友身上不犯规,用到网友家属头上就得删帖,那是坛规家属款在生效,跟所用词汇无关。

比如我讲你是贱人,也许没人会反对,但讲你妈是贱人,就触犯坛规,铁定被删帖。所以如果需要,我只会骂你是贱人,而不会把你妈也牵扯进来,对她老人家不公平,也显得不够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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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 斑竹007 标题:拜托,你个睁眼瞎,打抱不平先带好眼镜好不好? - 2006-1-10 16:15
娇喘文末有此话:“但我想,他总是女人生的吧, 叫他妈妈一声破鞋, 不知道他妈妈心里怎麽想?” 这确凿无疑是攻击本人母亲,我指她违反坛规根本不是指“破鞋007”一词,你跳出来太急了,除了证明你自己眼睛不好外,什么作用也没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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