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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王达三,不要为流氓帮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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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达三,不要为流氓帮腔!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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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王达三,不要为流氓帮腔! (294 reads)      时间: 2006-1-21 周六, 上午10:53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王达三,不要为流氓帮腔!

在《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该达成怎样的基本共识?》一文中,我对当代大儒王达三君关于中国的知识分子应该达成“不管信奉什么主义什么思潮,都应坚定地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的基本共识予以批评,并提出枭式“基本共识”:不管信奉什么主义什么思潮,都应坚定地维护人的自由和权利”。谷洪网友将标题改为《评王达三的本位文化共识》,转帖到猫眼看人论坛,争论蜂起。有网友转来王达三君的回复曰:

才看到。说几句:在一些人看来,个人个体和国家民族总是一个二难的选项,非此即彼,这恐怕不符合儒家义理的常识。否则,如何理解孔子的“执干戈以卫社稷”?在古昔,修齐治平之理想融个人和家国于一体,或有笼统,但不无道理。在当下,个人和国家或可适当分开,但不可走极端。中国的民族国家叙事,恐怕还要走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是事实,也是不得以。

短短的答复,暴露出当代大儒头脑之僵化落后和酱糊冬烘。在老枭与自由主义者眼里,个人个体和国家民族并非什么非此即彼的两难选项,更不走极端。我们认为,国家政权也好民族利益也好,都应以公民的权利与利益为基础,即建基于人权自由之上。有民才有民族,有家才有国家,先个人个体后国家民族,就象儒家的仁爱原则“亲亲仁民爱物”,秩序井然。这也符合以民为本的儒家义理。

就象“亲亲”(关爱亲人)不等于不“仁民”一样,坚持人的价值人的权利至上并非不爱民族国家,而是所爱的国家必须是以人为本维护人权、属于每一个公民的民主国家。这与孔子赞成“执干戈以卫社稷”丝亳没有冲突(古时,社稷和君主是国家的合法代表)。西方国家的公民难道就不爱国不卫国了吗?

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意识往往促使历代大儒迎难而上为所当为,甚至知其不可而为之。所以,“中国的民族国家叙事,恐怕还要走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是事实,也是不得以”之言,未免有失大儒气概。而且承认“不得以”之事实与为之鼓吹,乃两回事。如明知“民族国家叙事”落后于时代却建议以此为共识,太不君子了吧?

关于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关于爱国主义等问题,有兴趣的读者有空可一看枭文《警惕爱国贼》、《爱国主义反思》,或有启迪。这里仅引约翰逊之言提醒达三君:“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保罗•约翰逊《知识分子》)。可以说,在当今中国,是以民为本还是以国为本(专制统治者不是动辄惊呼动摇国本么),是立国为民、爱人为先还是以人殉国、以民殉国,乃是区分伪儒与真儒,区分爱民英雄分“爱国”流氓的关键所在。王达三君和广大置身流氓窝的大儒们,当心被流氓利用甚至与流氓为伍哦!
2006-1-20东海一枭
首发2006、1、20《民主论坛》http://asiademo.org/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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