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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海纳百川虚拟法庭立案条件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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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纳百川虚拟法庭立案条件的解释   
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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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5
文章: 9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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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海纳百川虚拟法庭立案条件的解释 (3806 reads)      时间: 2006-1-17 周二, 上午10:50

作者:消极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虚拟法庭《法官2006年1月16日公告》中出现了部分有条件接受网友提诉版主可能会引起网友的疑问,在该公告中,同时也作出申明,有条件和部分接受网友提诉在本法官任期内就此一例,决无下例。现就立案条件列出并说明:

1,提诉网友必须按照《海纳百川虚拟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法庭规则)第4部分第1,2条完成提诉书,提诉书主体不要超过1000字,证据可以作为附件,如有可能给出贴号,至少给出日期和大致时间;

2,必须在提诉书第一段中声明接受虚拟法庭的判决;

3,必须在提诉书第一段中声明选择三种裁决方式之一: 七人陪审团, 三人仲裁委员会,法官裁决。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出现无法组成陪审团和仲裁委员会的情况,本次提诉取消,原版主行政指令继续执行;法官有权最终决定仲裁方式。

4,必须在提诉书第一段声明本次提诉是使用代理人进行,还是本人进行。法庭规则第4部分第4条规定,如果使用代理人,提诉人将失去法庭发言机会;如果是封名案,原版主封名决定继续有效;

5,法庭受理案件范围严格按照法庭规则第二部分执行,亦即:封名案和删贴案。网友与版主的其他纠纷,以及网友间的其他纠纷,本法庭一律不介入;

6,通过各种途径尽快提起告诉。如果是删贴案,可以在众议院上帖,并在该贴标题内注明法庭提诉贴;如果是封名案,可通过法官工作邮箱通知法官,同时请认识的网友在论坛发贴。本法官原则上不去《海纳百川》以外的论坛接受提诉和看贴。

以上六条,请网友遵照执行。下面对各条进行简要解释:

1,此条设立是为了保持法庭的严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法官的工作量,给出事情发生的时间是为了方便查找,否则每天每天那么多删贴,我根本不知道提诉人说的是什么;

2,这是法庭规则第4部分要求的。如果提诉人根本不相信虚拟法庭,有什么必要浪费大家的时间呢?开庭一次除了法官要折腾,2斑竹也要折腾半天,当值斑竹还得放下手头的活进法庭答辩;如果有陪审团就更兴师动众了。我们这么多人折腾至少2天,您到时候还不满意,我们这不是找不自在么?

3,这可能是最容易引起分歧的地方,我消极还会被骂抓权:你法官既然有权决定最终方式,还要提诉人表态作什么?我到海川不长,撑死两年,没见过陪审团。今天看老狼的贴,好象有几次,也有几次流产了。如果各位仔细阅读法庭规则会发现,这个规则实际上是希望绝大部分案子是靠陪审团裁决,只有所谓的小额法庭是法官裁决。如果再看看虚拟法庭板块仅存的几个案例,您就知道了,原来的海川是删贴案多,刚过1000字的删贴才能算小额,真正封名好像不多。我记得封名有申诉权的条款是去年随便vs斑竹02后才加上去的,本来是封了就封了。也就是说原来都是删贴案,如果贴子长点的就算大案了,封名肯定是大案。同时考虑到海川本身的规模,组成7人陪审团可能真的不好办,所以这次娇网的案子我给她3个选择。我本人倾向于3人仲裁委员会,操作性比较强,而切法官的作用降低到维持会场秩序了,也符合海川原来立法的宗旨:民主试验,三权分立。

4,应该没有什么理解问题,法庭规则规定的。问题3,4要求提诉网友回答的出发点是希望能够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特别是封名案,如果本来就只封名一周,我们再按开庭,选陪审团等等程序走下去,可能还没完成这边的法庭程序,封名已经到期了;

5。这个是争议很大的问题,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在众议院找前任邋遢老道大法官的贴子。我个人看法基本和他一样。前两天我和老道(非前大法官)网友也就这个问题探讨了一下,我的解读就是严格按照字面理解。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我没有直说,大家说我有私心也行。俺就一个人,现在法官就一个(题外话:有感兴趣作法官的网友报名啊,论坛至少还需要1个法官),版主至少有2个以上,网友有上千,您说把法庭裁决的范围扩大,我还能干别的么?

6,这个还是从加快法庭进程出发的。

谢谢阅读

消极

作者:消极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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