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笑看马悲鸣胡言乱语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经验值: 518954
|
|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笑看马悲鸣胡言乱语
芦笛
【这一轮芦马大战,首罪在我。因为我发现了芦笛的公开E-mail地
址,便把他几年来竭力想知道的贺文真名经由电子邮件通知了他。
声明一句,我事先没有征得贺文同意。如果他怪罪的话,由我负责。】
痞子走到天边也是痞子,只会以己度人,除了造谣就不会说话,请问我何时“竭力想知道贺文真名”?而且还是“几年来”?拿出证据来!
本人最讨厌的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是对他人的隐私特别好奇。我当初和RR闹翻,就是因为她在私人通信和电话中专门向我报告这些隐私,屡次禁止无效。记得有一次她打电话来,刚开始汇报,我就怒喝道:请你不要再说这些烂事,我不想听!她很委屈,实在无法理解世上为何有人讨厌听这些有趣的轶闻。她和你的共同特点,我看是先天遗传而来的下贱,所以这辈子也无法理解什么是绅士心态。
【不料芦笛忽然学起鸵鸟来了,把脑袋往土里一钻,声明把我的E-mail
当场除去,绝不打开来看。我已经把贺文真名通知了他,芦笛不看,
责任在他。】
笑话,我根本不知道你发信来告诉我贺文的地址。我去开邮箱,乃是因为你在坛子里告诉我已经把刘宾雁老的隐私发给了我,进去看到你来了两封信,当即不看就删去了。我这么做的目的非常明确,我知道你的流氓作风,如果不这么办并向公众宣布,你就会把我用作你的同谋犯,以后人家质疑,你就要说:“芦笛知道这事,你不信去问他”,本人吃透了你那点下三滥肚肠,岂会上当?!
【不料此事让贺文看不下去了。他未和我做任何商量,就给芦笛发
了封E-mail,用的完全是英文,自认贺文。但凭这英文,就能证明不
是我。】
1?他既然未和你商量,你怎么知道那信是用英文写的?
你这人智力真是低下到极点,我判断那人不是你,不是根据他用英文写信,甚至也不只是因为他的信末附上了详细的私人地址和电话号码。最重要的判别依据是,在我辱骂之后,他相当着恼,但仍然尽量克制自己。他不知道这是我的试探。如果他是你冒充的,则典型反应只会是毫不在乎,但他的反应证明此人是有相当教养的绅士,而非你那种毫无羞耻感的痞子。我就是根据这一重要区别确定那人并非你冒充。
【这下把芦笛陷在了极度尴尬的境地。他所有猜测我说谎的主要根
据,贺文此人不存在,被贺文自己的英文E-mail给证伪了。】
白痴阿,当真是看不懂大白话写的文字。我说得清清楚楚,我猜测你说谎的依据,就在你写的《答芦笛〈“左右互搏案”十大疑窦〉》一文中,昨天已经给出了详细逻辑论证,哪是什么猜测贺文不存在!
【于是芦笛暴跳如雷,不但据他自己说,已经发了三、四、五、
六、七、八封极其下三滥的E-mail去辱骂贺文(人家跟他无怨无仇,
芦笛骂人家干嘛!),而且已经三天三夜没合眼了,一门心思要
突出所谓的贺文重围。
其实贺文并无什么重围,只是告诉他,自己确实存在,不象芦笛想
象的那样,是马悲鸣假造的影子而已。
这个所谓的贺文重围,我想无非两重。其一是证明了芦笛以前苦心
思索给我提的所谓十大疑点,不但白费了工夫,而且一无所获。其
二就是,终于有个英语比我强的可以直接用英文给他发E-mail了。】
当真是典型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贺文给我带来的道德困境我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从他的来信中,我发现这人似乎还算正派,不大可能作伪证,于是我就面临着是否承认他的证词的困境。如果承认,那我就必须当众宣布,否则不能维持我自己的integrity。但这么一来,就再也没有挟制你干滥事的利器。
老实告诉你,我现在捏你这“左右互搏”的七寸,就是让你fully occupied,忙着去为自己申辩,再没时间和心思冒坏水,虚构死人隐私。
但贺文这么一来无异于为你作伥,这就是我为何暴跳如雷。最大的问题是,他形成了对我“舍命求真”信仰的最大考验,这就是我为何几天几夜没合眼,因为我忠于自己的信念,不像你这无耻小人,居然把在声援蒋大夫、要求平反六四的公开信上签名看成是偿还六四血卡的人情债!连信仰都可以拿来作交易,你还有什么不能出卖的?也难怪你无法理解我这种情感风暴。
但后来我终于突出了这一道德困境,乃是因为我又去仔细拜读揣摩了你那个答《十大疑窦》的答帖,发现你确实撒了谎。贺文即使真的存在,并不能排除他是事后同意为你作伪证。这个可能性非常之大,因为在我质问他是否知道你干的那些滥事,造的那些无耻谎言之后,他仍然为你辩护,说明此人非常重视友谊,为此不惜牺牲原则。因此,除非他或你能圆满回答我昨天的质疑,我别无选择,只能认定他是个伪证者。
此外我还回想起了你那两次证据确凿的左右互搏史,第一次是你发起在大家论坛开六四法庭,自任李鹏的辩护人,到处拉人当法官,却竟然把你的另一化名“龚克平”列入法官名单,被华夏文摘编辑当场喝破。第二次则是你在声援蒋大夫、要求平反六四的公开信上签名,与此同时还在坚持辱骂诽谤六四死难烈士。这都是证据确凿、无从诡辩的前科吧?它们说明左右互搏乃是你的惯伎,而且你根本不以此为耻。所以,绝不能轻信贺文一面之辞。
我现在的猜测是,贺文确实存在,也有可能和你合作过文章,但他并没有参与写作《马悲鸣强词夺理》,乃是事后为讲义气出来顶缸,舍此无法解释你那些奇特话语。
另外一个帮助我突出道德困境的思路是:贺文不能采取双重标准。他必须像我一样,把真实放在第一位。因此,他必须谴责我在文字中列举的你那些下流滥事,并敦促你向所有受害人包括郑义夫妇道歉。作不到这一点,他就根本没有任何道义资格出来充大侠打抱不平。
【芦笛痛骂的贺文所谓崇洋媚外过他万倍的,其实是洋文胜他万倍。
因为据我所知,贺文不但不崇洋媚外,而且长久不肯入籍,可比当
年在“说东道西”时,一跟头赶紧放弃中国国籍的芦笛强多了。而
且贺文跟我一样,是纯粹的自费F-1生。绝不象芦笛那样占了公派名
额和J-1签证,又改自费,而且忙不迭地入籍。】
当真是下流东西,你这不是逼我披露贺文来信隐私么?你自己去问问贺文是不是这么回事。我开头第一封信是用英文写的,后来为了照顾你,改用中文写信,他如获至宝,问我骂人为何要改用中文,还说了许多没劲的话。于是我暴跳如雷,改用英文,专门使用不堪入目的脏话,那目的是向他证明英文比中文还脏,英美人嘴可以比中国人脏万倍,并非什么高等种族。
你明明知道这点,因为后来我那信同时发给了你俩,说的清清楚楚,还要造谣惑众!要不要我把我发给你俩的信贴出来?
贺文洋文或许比我的好,但是否胜我百倍,等他授权后我把他的信贴出来,大夥儿一看就知端的。这坛子里英文胜我百倍的多的是,IWC就是经常在英文大报上发表文章的自由撰稿人,人家的英文才真正胜我百倍,那就是我嫉妒人家的理由?真TMD痞子小样儿!
你还好意思说我入籍的事?多年来,大爷一直坚持不入籍,最后在说道论坛被你公开披露隐私,扒了我的真身,至今那私人信息还在网上流传不休。我不但被你逼得放弃了与国内大学的合作项目,从此再不敢回国,还入了籍以此作为护身符。我饶恕了你,你倒还敢把这当成我的耻辱?!
劝你少造谣。自费公派根本就没有任何指标一说,那是所谓“单位公派”,只要你自己能找到奖学金,没什么指标不指标,有多少派多少。至于改签证乃是政府逼出来的。政府后来都改恶从善了,你比政府还积极?!
【这里声明一句。贺文给芦笛发E-mail不但事先没跟我商量,只是事
后电话通知了我一声,而且他和芦笛之间互通的E-mail也根本没转给
我。这点芦笛可以放心,他那三、四、五、六、七、八个下三滥的
E-mail我至今不知。但这不排除等芦笛死后,我动员他发表,让天下
后人看看芦笛究竟有多下三滥。尤其应该给芦子芦孙,让他们拿给
自己的老师或导师去校改爸爸或爷爷的英文。】
装什么蒜?我虽然写了七八封信,长的骂人信只有两封,同时寄给了你和贺文,我这里特地授权给你把它们贴出来。本人用了无数脏话,确实是事实,但毫不羞愧,而且永远也不会羞愧。你这就贴吧,谢谢你的勇气!
【事至如今,真相已经大白。芦笛以自己的发帖向此间网友证实,
贺文确实存在。所有关于我的左右互搏纯属子虚乌有! 】
嘿嘿,我证实了有个人给我来信自称他是贺文,但并没有证实你没有搞左右互搏。所以,我所证实的,很可能是“作为伪证者的贺文确实存在”。
【记得当年和郑义网战时,我只提出一个问题:请问郑义先生,你
认识贺文与否?
我知道郑义无法回答此问。承认认识贺文,便是自承诽谤。不承认
认识贺文,他这个动不动就骂别人撒谎的人自己又撒不了这个谎。
于是我给他24小时想想再作答。
24小时过去,郑义没法作答。我又再给他24小时等待。直把芦笛憋
得:等待呀等待,不在等待中暴发,就在等待中灭亡。
48小时过后,郑义仍是无法回答。我早料到这个结果。等时间一到,
我想到郑义被憋在计算机那头的尴尬样:男子汉大丈夫敢做敢当,
认识就是认识,不认识就是不认识,有什么承认不了的?于是我宣
布:承认攻郑失败。我要他认错道歉和赔偿的目的没有达到。】
这人真是什么谣言都敢造出来!我根本没在乎马悲鸣的那个问题,我等待的是贺文现身,所说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就是那意思:如果贺文不出来,马就此完蛋了,哪是什么老郑的回答!后来果然如此,贺文不露面,马只得宣布失败,备受那夥LL的嘲笑,真相就是如此。旧帖俱在,要不要我翻出来?!
【不料郑义又和刚开始在我离开奸坛的当时给我背后一枪一样,这
时他有脸跳出来了。在憋了48小时一句话回答不出来后,郑义忽然
恬不知耻宣布,看在马悲鸣认输的份上,是有个人自认贺文。
郑义以为既然马悲鸣自己都认输了,这次可算他赢了。不料让芦笛
看出了破绽:既然你郑义认识贺文,就证明人家老马没有左右互搏。
芦笛连续五篇力透纸背的杰作,把郑义说的哑口无言,最后尴尬得
连奸坛都不来了,只敢在新海川上帖。】
无一句话不是似是而非的造谣。本人记忆力极好,劝你少来这套。
郑义不是这么说的,他主动承认,几年前他去开会,确实有人接近他,说为你的文章提供了某些思路,根本没说他认识贺文,并仍然坚持你“代人捉刀”和“化名批驳自己”。我随即指出,这两项罪名不能同时成立。既然有人承认为你文章提供思路,那在无确凿证据否定该证词之时,就只能承认“代人捉刀”这一条。因此,“化名批驳自己”为不实之词,应予推倒。
此时赛昆出来质疑,说那人可能是为你作伪证的。郑义也强调这是无法证实的事。我指出,根据西方“无罪推定”的原则,应该是指控方提出证据,不能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怀疑辩护方的证词。现在指控方是郑义方,应该是他提出证据证明贺文说了假话,而不是反过来。于是赛郑就此语塞。
可笑的是,此后你却自己出来证明贺文是伪证者,对此昨天已经作过严密论证。所以,你只能怪自己一不小心说出了真相。
【如今芦笛因为我的一句“连我都快不相信我自己了”的虚拟语态,
便咬定我是自供左右互搏,然后请出贺文顶缸。
如今和当初郑义承认确实认识贺文一样,这回芦笛也是自己证明,
确实有个贺文与他直接通了E-mail。我究竟是否左右互搏,可以用芦
笛当初入木三分的五篇杰作来噎给芦笛自己了。正无需我再多费一言。
大概芦笛不懂什么叫虚拟语态吧,至少不懂汉语里也有虚拟语态。
“连我都快不相信我自己了”=“我马上就要,但尚未不相信我自己”。
芦笛要非逼我承认你的猜测也行,请把你手里的我那封原信转给我。
如果我当年在信里承认左右互搏了,则我当众接受芦笛的判断,向
天下道歉。 】
呵呵,笑死我了,真是白痴到了无可形容的地步!
我确实没见识过你这种虚拟语气。所谓虚拟语气,是“假如我是你,我就不会这么说”一类的虚拟条件句,请问你那话虚拟在何处阿?亏你这白痴想得出来!莫非你是想改口说“假如郑义再说下去,我就可能被他说服了”?那才是虚拟语气,白痴!
其实你是想说“我那话是谎话,当不得真”,是不是阿,白痴?其实你要真这么说,还没把“虚拟语气”不伦不类地拉进来搞笑。
贺文出现根本就无法用我当初的杰作来“噎死自己”。只有白痴才会这么以为。我的杰作的前提是无罪推定,那就是,只要有人出来为你作证,指控方在不能证伪对方证词前,只能认定你无罪。可现在你自己亲口证伪了贺文的证词,这就怨不得我要改变原判决了。
这里再度附上我昨天的证明:
--------------
已知:马悲鸣因为事隔多年,已经无法记住自己是否搞过左右互搏,倾向于相信郑义的指控,急于索回当初他给《民主中国》编辑部的原信,查明实情。
求证:马悲鸣确实搞了左右互搏
证明:
这里只有两种可能:马撒谎,搞了左右互搏;马没撒谎,没搞左右互搏。现假设马悲鸣没有搞左右互搏。
如果假设是真,则贺文不但确如马所说,是马的好友,而且是《马悲鸣强词夺理》的作者,则马绝不会忘记他代贺文捉刀写文章的事,更不会在给《民主中国》编辑部的信中说他化名批驳自己。
因此,无论时间如何久远,无论马把那封信的内容忘记得如何彻底,无论郑义那篇短文如何有说服力,马也绝对不会倾向于相信郑“化名批驳自己”的指控,认为贺不是一个活人,更不是他的朋友,而是一个他自己想像出来的幻影。当在听到郑义的指控时,马只会觉得荒谬可笑,绝不会急于索回原信,看看自己是否在那上面承认了左右互搏。
但这与已知矛盾,因此,该假设不成立。马没撒谎的可能应该排除,剩下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马确实撒了谎,确实搞了左右互搏。证毙。
----------------
请问,我在已知条件使用了“倾向于相信郑义的指控”,难道不是“连我都快不相信我自己了”=“我马上就要,但尚未不相信我自己”?
如果你是无辜的,怎么会“马上就要、但尚未不相信自己”?又怎会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撒谎,要一再迫不及待地索回那封信,就连在这篇文字里也要提这个要求?
马白痴,我第一万遍告诉你,你糊涂油蒙了心了。老郑从未和我通过信,更没有把你那封烂信寄来。你完全是处在持续幻觉之中。此事我过去已经多次澄清过,你不信去查我的旧帖。请你不要再作贼心虚,以为我和你一样下作,喜欢捏着他人隐私去要挟人家。
此文同时发至马、贺信箱。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