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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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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刁民”论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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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刁民”论
(783 reads)
时间:
2006-1-11 周三, 上午1:25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刁民”论
芦笛
汕尾惨案发生后,燕南人网友出来欢呼政府“怒斩刁民”,激起了网上风暴,老芦带头大打出手。最近,马悲鸣“左右互搏案”的神秘配角、关键证人贺文先生和我联系,触发了我对“斩刁民”论的再思考。我觉得马先生就是毛泽东哺育出来的典型“刁民”,这种人根本无法理喻,只能镇压。如此说来,燕先生似乎还是正确的:如果马式“刁民”占了国民的相当比例,在这些人无理取闹,逼得政府走投无路之时,似乎也只有开枪一法。
由此引起了我的信念危机,几天来我没怎么休息过,一直在想这些问题,刚才才恍然大悟,其实我这个特别提倡学习西式清晰思维,反对传统模糊思维的人,这次也居然跌进了模糊思维的陷阱,跟着众人傻傻地去起哄,却没想起来先界定一下这“刁民”究竟是什么玩意。
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其实不少,让我依次说清楚吧。
一、对“刁民该斩”论的“超法学论证”
具有西方文明常识的读者应该看出,“刁民”根本不是什么法律术语,世上没有什么“杀刁民”的法律依据,哪怕是中共制定的刑法也如此。
不仅如此,老芦无知,英文一塌糊涂,还真不知道英文里的“刁民”的等价物是什么。英文里倒是有mob这个词,通译为“暴民”,但那不过是社会学术语,并非法律用语,参加暴民行为称为mass hooliganism,并不构成杀头罪名。英国足球流氓行为举世无双,但还从未听说过政府开枪屠杀的烂事。
这且不论。90年代初英国人民在伦敦举行大规模示威,抗议政府的人头税政策,集会最后演成暴力,暴民们打砸抢劫了集会广场附近的商店,还放火烧房子,造成几百万镑的经济损失,酿成警民大规模暴力冲突,多名警民受伤,但官方只是短暂拘留了少数被抓到的人,因为缺乏起诉证据,不久便放了。这种暴民示威,事后不但没有进行全民整肃,层层揭发深挖,反倒造成了撒切尔内阁的倒台,这在中国人看来当真难以思议。
那么,到底什么是“刁民”?“刁民该斩”论的提出者,到现在也没出来给个明确定义,大有伟大领袖发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模糊作风。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对该理论比较具体的阐述论证,是网友随便和马悲鸣两位先生作出的。记得阿随在一个跟帖里说,中国人民被政府惯坏了,所以就是应该杀。
这种论证,不是人类可以理解的。姑不论中国人民是否真被政府惯坏了,就算真被惯坏了吧,那就是杀头的罪名?真要杀,似乎也得去杀惯坏他们的罪魁祸首中国政府牙?
另一位现代法家马悲鸣先生的论证更精彩。据他说,因为四川出过暴民杀害执法人员的事,所以政府就有权在广东杀人。他还认为,只要武警神经紧张,就可以开枪。
这些搞笑话语似乎不用再批驳了吧?否则太跌份。难得的是,这种“超法学论证”,竟然出自开口闭口“法律”的现代法家兼党朋精神领袖之口,可见党朋们的“法制”觉悟水平。
当然也有头脑比较清醒的网友。记得老2对我说,我没仔细看燕南人先生的帖子,他主张的乃是杀进攻执法人员的刁民。这不能说有什么错。
我过后再没去看那帖子,现在也不想去特地翻旧帖,以上话语,都是凭记忆引用,如有失真之处,敬希有关论者指出。不过,我觉得,如果暴民中真有蓄意杀害或杀伤执法人员的坏人,在执法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当然有权还击,哪怕防卫过度也还可以原谅。但即使出现了这种情况,该杀的也只是罪犯,不能用“刁民”的笼统称呼,把所有的人一网打尽。
二、“刁民论”乃是毛共“清理阶级队伍”政策的翻版
事实上,使用“刁民”这种带有侮辱性称呼的作法,本身就有毛共阶级歧视、阶级迫害之嫌,亦即把人民的一部分戴上与众不同的标签,加以政治歧视和迫害,动辄加以毫不讲理的血腥镇压。毛共的阶级歧视和阶级迫害,比美国曾经有过的种族歧视更恶劣百倍,它的一度昌行乃是全民族的最大耻辱,相当于纳粹党徒迫害屠杀犹太人,绝不能在今天换个面目再度复兴。
相比之下,“暴民”这个用语就完全不同,它具有鲜明的一时一地、就事论事的特指性质。例如你可以说,文革期间暴民运动成风,但你不能说“某地居民多为暴民”。这种说法之荒谬,凡智力正常者都该看得出来:即使该地居民过去确实从事过多次暴民运动,只要现在人家正在好好地过正常日子,那就任何人也无权作此诽谤性指控。
但“某地多刁民”这种说法却从传统社会一直流传到现在,它只说明了两个事实:第一,此乃专制统治者歧视侮辱人民的一种模糊用语,而模糊语言和模糊思维其实有利于专制君主,无怪乎毛泽东要在延安整风运动中痛批形式逻辑。第二,许多现代中国人,至今尚无起码的文明观念,思想境界还停留在毛时代那个中国历史上最野蛮的时代。
三、“刁民”该如何“界定”
好几个月前,燕南人先生写了《赵紫阳一怒斩刁民》,我看了后很反感,便写了《中国少的正是“刁民”》反驳,在其中,我指出,“刁民”本是传统社会官老爷侮辱人民的用语,其实这些人乃是自身权益意识比较强烈的先进分子。此文贴出后,有人批评道,我说的“刁民”和燕先生说的其实不是一回事。
可惜正如我在上面指出的,到现在燕网友也没有给出个明确的“刁民”的定义来。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猜测燕先生口中的“刁民”,其实是指“人民中某些蛮不讲理、得寸进尺的人”。
倘若燕先生真是这么理解的,那我觉得马悲鸣先生恰好是这种“刁民”的典型。如果用西式清晰思维作更准确地界定,“刁民”的典型表现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1、有毫无目的的闹事习惯,闹事根本不是为了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而是哗众取宠,套用伯恩斯坛的话来说就是“闹事就是一切,目的是没有的”。
2、欺软怕硬,得寸进尺,毫无双赢概念,不知道妥协,当对方退让时反倒气焰万丈。对方无情镇压时却又噤若寒蝉。
3、毫无现代契约社会的荣誉观念和信用观念,丝毫不知道尊重游戏规矩,作出的承诺转眼就能撕毁,而且毫不羞惭。
4、输不起,在同意参与分赃游戏之后,如果结果不利于自己就掀翻桌子不认账。
除了最后一条,马先生都占全了。他为左右互搏案纠缠郑义,其实根本就不是为了解决问题,两年多前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后他还吵闹不休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他对我和郑义先生截然不同的态度则反复证明了第二点。毫无契约社会应有的荣誉观念和信用观念那条就更不用说了:这网上大概也只有他,当众赌咒发誓“永不攻郑”之后两三天又再度高喊“郑义不道歉,就叫他灭亡”的暴力口号。
第四条则是本网站的痛苦经历,当初本网站同仁关起门来分赃,达成了民主协议,可人家玩到后来发现自己吃了亏,不干了,干脆掀了桌子,让你们谁也玩不成,还要使出绝后计来,把所有财产抢劫一空走人。经此痛苦经历,我才会写下《民主是绅士的游戏,专制是痞子的游戏》。这儿的“绅士”指的就是有契约意识,有荣誉感和信用感的尊重文明游戏规则的文明公民。
其实上面这四条,乃是共党国家人民的共同特点。共党统治专门把人民变成痞子,整个前社会主义阵营或多或少都有点这种味道,只是中国特别严重罢了。独联体某些国家大选后反对派输不起,去进攻总统府(国会?记不得了),就特别能说明这一点。而凡是目击89学运的人,应该都能看出上面开列的头两条恰好是当时的学领特点。
四、“刁民”其实是文明觉悟比较低下的人民
如果我上面界定的“刁民”就是燕先生所指的人,那么很容易看出来,这些人不过是缺乏现代文明意识罢了,而这毛病正是我党以社会化大生产的规模制造出来的流行病。
上面说的那四条乃是症状,病因则是两条,都是我党造的孽。
第一个病因就是我党“斗争哲学”和“造反有理”论的教育,使得人民习惯于轰轰烈烈的假大空政治运动,根本没有明确诉求,不是为了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而胡闹一气。闹起来后又毫无双赢观念,不知道该怎么和当局达成妥协。这在89学运中暴露得最明显,我已经反复分析过了,不再重复。
但在过去10多年间,随着“犬儒主义”昌行,人民已经变得现实具体了,往昔那种假大空政治运动已经丧失了诱惑力。近年来人民闹事,多是旨在解决实际问题,维护自己经济权益的斗争,在我看来完全是应该的。我已经在旧作中指出,西方的民主制度的建立,靠的就是这种具体的有限的经济斗争,人民的权益才逐渐得到了改善和制度性保障。
所以,需要强调的,也就只是人民应该注意依法斗争,并学会妥协的艺术而已。不分青红皂白,因为人民起来争取正当权益就主张屠杀,完全是丧心病狂者的主张,只会激化社会危机,加速我党统治崩溃。党内主张屠民治国的人完全是别有用心,曲线倒中央,建议中央痛加整肃。
第二个病因则是丝毫不知道尊重游戏规则,这更是我党亲手教育的结果。早在5年多前,我就在《论费厄泼赖应该速行》中指出,在中国想发财,靠的就是不尊重规则,违法乱纪胡来一气。谁犯的法越大,谁就越能发大财,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就是说这回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执政党从上到下烂到提不起,成了不折不扣的“刁党”,你要人民不去跟上,那岂不是不跟我党保持一致?
因此,如果说人民真是刁民,那也是我党的错。要杀人,先得从刁官杀起,他们才是真正的教唆犯。放过罪魁祸首不问,却去捏造个刁民的名称作为杀人借口,如果这种逻辑说得通,那马悲鸣那种再典型不过的刁民也该斩首了。
说到底,“刁”不能成为一种法律上的笼统罪名,代替“牛鬼蛇神”成为国家暴力机构横扫对象。“刁民现象”的存在,反映了中国公民的普遍低下素质,反映了中国社会的严重病态,但那完全是统治阶级造成的。它顶多只能用来证明中国目前还是个野蛮国家,不具备实行民主的主客观条件,绝不能用来作为为刁官刁党滥杀人民喝采的理由,更何况要改变这种社会病态,先得从刁党刁官下手,痛加整肃。不此之图,只知残民自逞,则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就只会一天天烂下去,到最后13亿人民必然要统统变成“刁民”。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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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绅士的游戏,专制是痞子的游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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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木
- (33 Byte) 2006-1-11 周三, 上午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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