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也谈法律内部平等问题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也谈法律内部平等问题   
实子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2469

经验值: 31


文章标题: 也谈法律内部平等问题 (116 reads)      时间: 2003-10-23 周四, 下午10:00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民主社会政治生活中有不同的分工, 总统与其他公民是分工上的不同. 把人人的分工不同看成是法律内部的人人不平等, 显然不是大多数人关心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 把分工的不同说成是法律内部人人不可能平等是没有意义的, 它只能混淆问题的讨论, 避开人们真正关心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 人们关心的是法律面前平等否, 以及法律本身平等否, 没有人关心是否分工一样, 没有人关心是否有统领三军的权力, 人们只关心统领三军的人是否会超越法律糊来.



民主社会政治权力位置上的人是按照大众认可的程序, 由大众参与而产生. 整个过程中公民的参与权是平等的, 原来有权力的人, 并不因为他有权力, 就可以超出法律程序而影响新权力人产生的结果, 这才是较好地体现了平等. 此外, 权力职位上的人, 必须按照法律行使权力, 他与所有人一样, 不能超越法律, 也不能按自己的意志制定法律, 这才是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的内容.



专制国家的权力职位上的人并不是按照人们认可的法律程序进行分工而产生, 而是有权力的人或集团对权力职位的强行占有, 普通大众对此没有权利问津, 这种分工过程显然不是公平的, 也就是说分工的方式和程序没有体现人人平等. 此外, 权力职位上的人可以超越法律, 破坏法律, 或按照自己的意志解释或制定法律, 甚至也破坏和不遵守他自己自定的法律, 这就是所说的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作者:实子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实子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237904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