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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讲堂:旧作大复仇论及争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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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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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大复仇论
一
与后世儒者和儒家整体上给人以阴化、僵化、假化和消极性、内敛性、奴才性的感觉不同,孔孟创派的儒家“原教旨”,具有强烈的实践倾向、批判精神,是活泼泼、雄赳赳、气扬扬的,充满感性、真性、弹性、血性、积极性,充满生气、侠气、阳刚之气、浩然之气。儒家亚圣孟子曾被宋儒批评“有英气”,指的就是孟子那种以个体人格为中心的倨傲风范,那种“说大人,则藐之”的狂狷人格,那种“圣人与我同类,万物皆备于我”的主体意识的乐观向上心态,那种“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的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那种民重君轻的人民性和顶天立地的大丈夫精神。
孟子思想中涵蕴着相当的血性烈性。他主张君臣关系应以道义为基础,如果君主无道,臣民不仅可以抛弃之,甚至可以推翻之诛灭之。商纣王是有名的暴君,武王伐纣,孟子就认为伐得对。他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加犬马,则臣视君如同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他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贼残之人谓之‘一夫”’《孟子?万章》。在引述《尚书?康诰》之语时曰:“不教而诛”,肇事者应自食其果,“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这些英气勃发之言,岂是后世腐儒、陋儒、酸儒、犬儒、小人儒所能发?
除了《孟子》,这种血性在其它儒家经典中也时有相当程度的表述,如《尚书》的:“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是怀”、“抚我则后(王),虐我则仇”;如《礼记》:“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如《论语》以直报怨的主张;如子夏在问孔子如何对待父母之仇时,孔子答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等等。所以袁枚说过:“恩怨二字,圣人不讳。故曰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是怨未尝不报也”。直者,公平正直也。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八个字,已是侠气纵横了,难怪有儒侠同源之说。士在贵族制的三代为低级之贵族,春秋以降,礼崩乐坏,士失其职其所,游士日增,文者为儒,武者为侠。所以韩非曰: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以儒与侠皆不利于君主专制也。
二
原儒的这种血性,在《春秋公羊传》中发展到极至,便形成了公羊学中的大复仇说。这里的“大”是动词,表示提倡、肯定、赞许、鼓励、推崇之意。《春秋公羊传》中凡有复仇事,必然大书而特书。公羊学家认为,在政治黑暗、天下无道之时,个人可以凭借一己之力用极端的手段去追求自然公正,来恢复历史中的正义,使人类历史不致因为政治失序而陷入完全的不义与邪恶的泥沼之中。
公羊赞许的主要有三种复仇:一是国君复国君杀祖杀父之仇,二是臣子复乱贼弑君之仇。最激烈最前卫先锋最富有“革命性”的是第三种,个人复国君杀父之仇。儒家的忠君是有条件的,就是君主行为要符合仁的道德、礼的规范,君的利益要与民的利益、国的利益相一致。孟子说,“杀一无罪非仁也。”杀了一个无辜,就有悖于仁。孔子曰“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孟子曰:“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则非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孟子?离娄?上》)。
《公羊》认为,君臣“义合”,父子“天属”,在父亲无罪被杀的情况下,“义”就自动消失,就可复仇。“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子不复仇,非子也” 吴子胥为报父兄之仇,曰:“我必覆楚”,后破楚,鞭王尸,终雪大耻。《春秋》褒之。太史公赞曰:“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公羊学更进一步认为,在国君违仁背义,犯下无可挽回、不可饶恕的大错误时,臣子就可以在不违背《春秋》大义前提下实行极端暴力行为,以暴抗暴和制暴,强迫政治回归伦理秩序。真是:内圣不遗更外王,吾儒精义在公羊呀。君主之仇可复,帝王为恶可诛,何况官吏?何况其余?
综上所述可见,儒学不是一个干枯的理论体系或抽象的学术传承,更不是后世尤其是宋明以后逐步内敛化、虚伪化、僵尸化、奴性化的奴才哲学、太监哲学、帮闲帮忙学,它有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的一面,也有大复仇的壮烈传统、大雪耻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的历史豪情!唐君毅先生曾高度评价儒家复仇观:“儒家之忠恕之道,以直报怨,则可以使人人皆在世间有一立足点,以阻碍自已与他人之过失与罪恶之流行。义愤及与人为善之心,亦皆可以直接使善之在世间,得其自然生长之道路”(《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
蒋庆先生认为,“大复仇说”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尚耻精神。当遭受耻辱之时,君王为其国雪耻,子孙为父母雪耻,臣子为其君王雪耻,都是可以和必须的;其次体现了在历史中追求自然公正的精神,当法律与政治不能给人以公正的时候,就强调自然公正,凭个人的血性来复仇雪耻,以追求公正的实现。
公羊思想大犯专制帝王之忌,故东汉以后,公羊学自显而隐,郁而不张,但一脉遥传而千古不绝,尤其是大复仇思想,滋养无数中华民族浓厚的复仇情结和强烈的尚耻精神,诱发了历史上纷杂丰富数不胜数的复仇故事。这些故事以血亲复仇为核心,辐射到侠义、鬼灵、女性、丧悼乃至民族复仇等多种类型,复仇,成了一种不可忽视的文化现象和文学的永恒情感及题材主题。
三
枭诗曰:内圣不遗重外王,原儒精义在公羊。大同理想凭谁续,尚耻轻君英气扬。又曰:侠气偶闻屠狗辈,儒风早绝读书囚。何当奋起三千客,共向强权大复仇!儒家的尚耻精神和公羊家的大复仇论对今时今世仍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和启迪作用。
放眼神州,沦为鬼域,党灾时时,人祸处处。特权分子党政机关侵害公民权利和侵犯人身自由的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多少自由思想者信仰者遭受关押虐待迫害致残致死,多少弱势群体蒙冤受屈遭受重大伤害无处申诉!历史血债未偿,人民现实的苦难尚未有穷期,无数私仇、公仇、国仇、家仇纠缠交织。然而,绝大多数中国人对于过去是健忘的,对于现实是能忍善避麻木不仁的,不仅淡漠于别人的苦难,而且淡漠于自身的屈辱。甚至为了分一杯羹,为了种种眼前私利而为贼辨护,向贼歌功,认贼作父。此时此世,多么需要传统的尚耻精神和大复仇说的激励,多么需要重申中共当年“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导啊。
我倡导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在法律、至少在宪法的框架内维护公民权利,我个人遇到问题更不轻易使用武力解决,从实用、功利的角度而言,那也是下下策。我个人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大仇大耻需要暴力以报、血腥以洗。但是,当受欺受害的弱势群体在求助于法律、权力和舆论都告失败的情况下,以个体、局部的方式采取非和平的有效手段向施害于己的贪恶官员、特权分子报仇雪耻,不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情合理合乎自然法的。为此,我曾写过《报复主义杀出一条血路!》、《报仇!报仇!!报仇!!!》、《不忘人民苦,牢记血泪仇》、《怒向人间问不平》、《勇于报复》等数十篇枭文,倡报复主义,颂扬勇于报仇或善于报仇的古今壮烈之士。
老枭曰:有些问题是不能一味退让的,不然,就成了懦夫、烂好人、伪君子、冷血动物,成了孟子指斥的乡愿和李敖笔下的“中国式好人”。从人性之角度,忍辱屈膝更是一种可耻的扭曲,长此以往,人种都会退化的。古人云,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如何?孔子说,那太高企了,不好,不如“以德报德,以直(公平正直)报怨”。这都是承认某些时候善向恶、好人向坏人、有理向无理的复仇具有合理性和正义性。
老枭曰:中国人越来越缺乏大气和血性了,只会记小怨不敢报大仇,只会为了小矛盾小冲突耍小花招玩小阴谋,只会以强欺弱仗势凌人,一旦面对强权暴力和位高多金者,膝盖骨就软了,腰就弯了,受尽屈辱欺压也不会生气了,说不定还美其名曰“宽容大量”、“以德报怨”、“一切向前看”呢。
老枭曰:维护道义根基、生存环境,维系一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的最后的天平----法律也极其势利地向权贵阶级倾斜了,有权有钱有头有脸者犯了罪,往往能逃脱法网、长期作恶或从轻发落,弱势群体则被‘从重从严地严打’。而且,本来就严重不公的法律规定的上访上诉等权利也大都无法兑现。人民首先当然要依法办事,但法律靠不住甚至成了为非作歹的工具的时侯,求助于恶的武力和暴力,也是情有可原,理所必然。
老枭曰:对巨奸大恶的纵容,是对善人良民的犯罪;有奇耻大辱而不雪,有深仇大恨而不报,则是对自己或亲人的犯罪。所以我主张公平合理正义的报复主义,这既符合传统的道德观念,又带有一定的警世戒恶功能,对于制止假恶丑的泛滥,不无助益。
老枭曰:对于非报不可的大仇奇耻,我是主张通过合情合理又合法的途径进行报复洗雪的。但是,当法律丧失了起码的公平公正、沦为黑恶势力或有罪一方的保护伞的时候,当法律与贪官恶吏串通一气、权力与金钱美色恶势力同流合污的时候,我也不反对通过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手段复仇。
老枭曰:当一个制度不但不限制反而纵容权力为所欲为,当一个政府不但不制裁反而包庇鼓励黑恶势力,当法律与贪官恶吏串通一气,这时候,受尽盘剥、凌辱的贫苦百姓,只能拿起各种原始的武器,保卫尊严,伸张正义,为自己也为社会讨回一点小小的公道了!我当然知道,减少报复和仇杀,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办法,是改革不合理的政治、社会制度,真正实行民主与法治。当这些好东东还遥遥无期的时候,那就杀吧,没准还能杀出一条血路哩-----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恶对恶,以暴抗暴,或许,那些畜牲化为虎豹豺狼的贪官恶吏奸徒恶棍在作起恶害起人来,会有所顾忌、有所收敛吧。至于让他们忏悔,迫使他们重新做人,我只能寄望于未来的好制度。
四
报复主义应遵守三大原则。
一是有理,即正义。正义报复是对恶的否定,对善的肯定,对凶暴的警戒和对正义的张扬而不是相反。非正义的报复自古以来不论法律还是道德,都是不被允许的。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反言之,父亲犯罪该杀,子不得复仇。《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周礼》是儒家经典之一。调人,掌司法之官。凡为正义而杀人者,死者亲友不得报复,不然要被处死。可见儒家对复仇是有严格限制、有突出的伦理价值取向的,其标准是正义与非正义。
二是有节,公平,也叫有限报复,你打我一掌,我还你两掌(一掌是利息),就很公平;如果你骂我一句,我一刀劈死你,那就违反了公平原理。柯斯文《原始文化史纲》将原始人复仇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复仇不怕过度,仇上加仇世代不解,直到一方被彻底消灭;二是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能太过分;三是以赎金代替杀人报仇。其中的同态复仇,指的就是公平报复。同时,除了不共戴天之仇必血债血偿外,报复行为应尽量减少暴力血腥气,力戒残忍化扩大化,力求多样化“文明化”。可以用刀剑武力诛杀不共戴天之大仇大敌,也可以利用各种健康正义力量,通过舆论、道义等各种非暴力渠道和方式雪耻雪恨。
三是有情。报复是为了警世戒恶,为了在“礼崩乐坏”、法纪荡然的时代维系公平,伸张正义。古人云,抑恶即助善,除恶亦行善,反暴为求仁,霹雳手段菩萨心肠。报复不应是为了泄私愤报小怨,目标主要针对穷凶极恶、恶贯满盈的大贪大恶之徒。弱者受辱拔刀向更弱者,为了小怨小隙鸡毛蒜皮纠缠不休,弱势群体自相残杀,这都是我所反对和鄙弃的。
不针对弱势,不滥杀无辜,不报复社会,这是个体复仇应该确立的原则,也是报复主义与恐怖主义的根本区别所在。报复主义不崇尚暴力,不倡导革命,但在报大仇雪大耻的时候,在坚持“三不”原则的前提下,对于个体、局部的暴力行为并不一概不分青红皂白地反对和排除。报复主义也可以说是一种介于暴力革命与非暴力抗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或者说是一种大复仇学说。
这里的大作形容词用,反暴抗暴,只复大仇:并不是凡事都退到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个层面上,对于微隙小怨,一笑置之可也,对于弱势群体,忍让宽容为上。其次是始终抱持一种慈悲人道的心态,有限有度,光明正大,以警恶戒邪为目的,不在多杀伤,不违儒家仁义原则。有理有情有节有义,这是一种大丈夫的复仇形态和心态,气度高华,境界高远,称之为“大”,不亦宜乎。
同时,以暴抗暴、报复强权时也应注意自我保护,避免或减轻无谓的牺牲,在意外伤害、深重压迫降临时,勇于反抗又善于反抗,勇于报复也善于报复。前不久在海外网看到一篇报道:《孤胆英雄:抗拆迁,渖阳男子掷20汽油弹,与警对峙11小时,点燃石油气罐爆炸趁黑逃逸》,还附有图片。阅后不禁击节,大赞智勇双全好汉子。谨录于左共赏:
【本报渖阳讯】辽宁省渖阳市发生严重警民冲突事件。当局在拆除违规建筑时,一名居民向执法人员疯狂投掷近20枚汽油弹,并点燃执行拆除的铲车,一名拆除人员被烧伤。双方对峙11小时后,该居民竟点燃油气罐,在轰天的爆炸中逃逸。事发14日上午8时许,有关部门在渖阳市皇姑区执行拆除行动,两辆大铲车准备强行拆除一栋违规建筑的小平房。李姓居民因不满拆除,在屋顶手持扩音器和汽油罐与拆除人员对峙,大批防暴警察及消防员到现场戒备。约9时,两辆铲车准备强行夷平楼房时,李随即点燃近20枚装有汽油的自制玻璃瓶汽油弹,然后向拆除人员疯狂投掷,现场多处爆炸,一片混乱,其中一辆铲车中弹,驾驶室迅速起火,而司机更头部着火,经消防人员紧急抢救后,脸部和肩膀均被烧伤。当局惟有停止拆除,双方对峙了近11小时,引来超过一千名市民围观。期间下起雨来,李穿上雨衣担伞,并在屋顶喝啤酒、吃羊肉串。直至晚上7时,李在雨中点燃石油气罐,在轰天的爆炸中趁黑逃逸…
抗争得何等镇定从容,智勇双全,报复得多么有节有度,恰到火候!老枭对此君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这位李先生近况如何?念念,望知情人垂示。但愿将来有机会一见,请他喝啤酒吃羊肉,向他致敬,交他为友。
五
在法治国家,有公权力主持正义,不容私行复仇。从宗教角度,基督教说上帝说“惩罚在我”,主张宽恕,主张"打你左脸,送上右脸"的无边宽容;佛教主张以德报怨,以大慈悲心去化解仇恨。个体复仇,显然属于原始野性和情绪冲动的非理性行为,于个体于社会当然皆是一种等而下之、迫不得已的选择,也是一种“嫂溺叔援,权也”的权宜之计。
然而在中国,法律并不维护公平正义,而是剥削压迫的工具,中国离法治社会还有十万八千里远。俗话说,有仇不报非君子,从人性之角度言,如果面对暴虐一味地“和平理性”,忍辱屈膝,长此以往,岂但纵容邪恶,岂但心灵扭曲,精神萎靡,人种都将退化。好在大乘佛教也有驱魔即是护法行善的说法,大恶当前,并不主张一味忍让;基督教《创世纪》中,也有亚伯拉罕带着318个壮丁追了兩百多公里帮他侄儿罗得抢回被四國聯盟的國王幾十萬大軍掠去的财物的故事。
在不合理的恶制度被消灭、法治社会被建立之前,在穷尽一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手段渠道途径之后,好人向恶者、弱者向强权以直报怨的正义复仇,是对罪恶的清算,对正气的弘扬,是在儆世导善,制衡强权,净化社会,是为自己为他人多少讨还一点公道,夺回一些被无耻剥夺的财富、权利、自由和人的尊严!
歌曰:山贼易灭,官贼难絷。小贼大贼,奕奕赫赫。反仆为主,主人慄慄。痛我神州,竟成贼国。夺民财富,防民如贼。役民为隶,以民为敌。民瘼渊深,民愤山积。猪权高张,尊严无迹。痛我中华,沦为鬼域。忧能伤人,此心如螫。
铸思想剑,磨英雄笔。唱自由歌,树民主帜。神州十亿,甘受奴役?唤我同胞,昂首挺脊。除恶打黑,人人有责。起来起来,杀贼杀贼。消除腐败,改造专制。扫尽不平,斩断羁索。还我诚信,还我道德。还我权利,还我中国!
东海一枭2005、8、22
首发《自由圣火》第二期(9月1日)(《自由圣火》网站网址:http://www.fireofliberty.org)。
自题《大复仇论》
其一
内圣不遗重外王,原儒精义在公羊。大同理想凭谁续,尚耻轻君英气扬。
其二
侠气偶闻屠狗辈,儒风早绝读书囚。何当奋起三千客,共向强权大复仇!
再为李大侠喝彩
拙文《大复仇论》中,在谈到“以暴抗暴、报复强权时也应注意自我保护,避免或减轻无谓的牺牲”时,曾举辽宁省渖阳市李姓居民的反抗事迹,主要是赞美李姓居民善于反抗善于报复善于自我保护:“双方对峙了近11小时,引来超过一千名市民围观。期间下起雨来,李穿上雨衣担伞,并在屋顶喝啤酒、吃羊肉串。直至晚上7时,李在雨中点燃石油气罐,在轰天的爆炸中趁黑逃逸…”
同时,李姓居民的反抗活动,自始至终都相当符合“大复仇”精神:它是个体而非组织的,是针对强权而非面向弱势的,同时又是有理有节的,符合不滥杀无辜、不报复社会等报复主义的重要原则。
个体复仇,最容易犯“扩大化”的错误,从仇人扩大到无辜,从仇杀变成滥杀。例如著名的山西报复杀人犯胡文海,对9户仇人逐户疯狂杀害,共开26枪,打死14人,重伤3人,连妇女小孩都不放过。老枭在《三谈报复》中曾竖起大拇子赞扬他好样的,但认为他报复过火了,利息收高了,更不应该对妇孺下手。
回头看我们的李大侠,有“预谋”有准备,但准备的是“扩音器和汽油罐”、“装有汽油的自制玻璃瓶汽油弹”,而不是杀伤性极大的枪弹炸药;他“点燃近20枚装有汽油的自制玻璃瓶汽油弹”,投掷的是“拆除人员”而不是到现场戒备的大批防暴警察及消防员,更不是围观的超过一千名市民,后果不过是“现场多处爆炸,一片混乱,其中一辆铲车中弹,驾驶室迅速起火,而司机更头部着火,经消防人员紧急抢救后,脸部和肩膀均被烧伤。”虽然暴力,相当和平哦。所以我夸他:抗争得何等镇定从容,智勇双全,报复得多么有节有度,恰到火候!
李大侠仅仅是个无权无势的普通居民,我们不能追问他是否穷尽了一切和平理性合法的渠道和手段,我们也不能责问他不去找拆迁的幕后决策者算帐而把报复矛头针对拆迁人员(何况,在政府恶行中,拆迁人员也有一份责任,受点伤受点教训也是应该的。)
我们更无权指责他为了一套房子、一点补偿金而小题大做,有违大复仇说“只复大仇,不计小怨”的原则。仇恨的标准因时而异,古时夺妻与杀父并列为大仇,现在夫妻离合以双方自愿为准则,以双方感情为根据,勉强不得。仇恨的标准又因人而异,一套房子对于富豪之家和对于普通居民,意义截然不同。
报复主义指的是好人向恶者、弱者向强权以直报怨的正义复仇,同时是在制度不合理、社会非法治的前提下,在个人穷尽一切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手段渠道途径之后。减少报复和仇杀,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办法,是改革不合理的政治、社会制度,真正实行民主与法治。大复仇论主要是从理论上学术上进行理性的思考和探讨,旨在彰明某些时候善向恶、好人向坏人、有理向无理的复仇具有合理性和正义性,从而棒喝各级政府,警告中共当权派。
我重申,老枭的反共,反对的是中共非文明非正义反民主反人权的政制,不是因为个人与中共有什么私怨私仇,我在竞选网总答记者问时候已明确表示:中国民主化后,必须保证广大共产党员不成为被报复泄恨的对象,必须让共产党员得到不被清洗的承诺,有效保证他们的各项人权,一切问题都要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和平、公平、公开、理性地解决。
本文已在一些论坛上引发针锋相对的争鸣乃至火星迸溅的争论,只望参与者先通读一遍大复仇论,以免无的放矢,鸡对鸭讲。
东海一枭2005-9-3
黄大川:致东海一枭的公开信:对《大复仇论》的忧虑
作者按:东海一枭兄是笔者尊敬的网络作家,前些日子收到他发的电子邮件看到他的新作《大复仇论》,笔者以公开信的形式特写此文,表达了我个人对文章所提观点的一些忧虑。成文后,将文章先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枭兄,他回复说“欢迎争鸣”,并提了一些他个人的意见,主要是说我对他的文章有所“误读”。就《大复仇论》这篇文章来说,我从不担心枭兄的理性“复仇”观点,担心的是民众中由于社会不公日益增长的复仇情绪。文后将附上枭兄对此文的回复文字。
枭兄:
您好!非常感谢发电子邮件寄来您的大作,已经拜读了《大复仇论》以及与之相关的《关于〈大复仇论〉的重要说明》和《再为李大侠喝彩》等文章。想谈一点个人看法,主要是对您的《大复仇论》的一些忧虑的问题。
你所提到的李大侠在沈阳其实名气并不算大,他因为被强迁手持自制汽油弹与强拆人员对峙的事沈阳当地的报纸也有所报道。李大侠所做的那事并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只是在当时造成了一些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仅有的一点影响也不太大了。沈阳还有一个“关大侠”既有影响又有后果,虽然已经过去四年多了沈阳许多人都无法将其忘记。关大侠者,姓关名家东,沈阳市大东区二零一市场卖猪肉的个体户。2001年7月的某一天,正在卖肉的关大侠受到生猪定点屠宰检查组的检查,由于从前经常受到刁难而又一次被刁难的那一刻超级火山般的爆发了,关某人操起切割猪肉用的锋利无比的刀连捅七人,致使四死三重伤,围观群众和市场业户无不叫好,沈阳民间称为“关大侠怒杀七匹狼”。关大侠骑着摩托车只是跑到郊区到已经去世的老娘的坟上看了看并培上一些土,然后就坐在某个小卖店等着警方来抓他勇敢的承担了他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当天晚上七点多钟就归了案,没有多长时间就被执行了死刑。据说他死那天,许多人都自愿出钱出车为其送行,菜市场的业户也都主动捐款帮助其家人渡过难关,出殡场面操办的也相当隆重。沈阳人都说他的行为可比当年手持两把菜刀公然砸抢盐税所的卖私盐出身的革命老前辈,而那帮执法人员在“关家东事件”后执法的行政水平也大有提高文明了许多。
一说到“复仇”我就会想起小时候的电视中,党领导苦大仇深的贫雇农斗地主的情形,后来还听老人讲过,东北斗地主远比电视上演的要残酷无情,几岁的孩子都被活活打死,斩草除根以防未来的阶级报复;也会想起李自成打进北京城后严刑拷打逼大户的情景,李自成皇宫过了18天皇帝的隐,手下大将刘宗敏们抢了人家的官太太还要官家拿出钱物才算罢了;还有在中学历史课上老师偶尔提起的法国大革命,一个女裁缝因“囤积居奇”被镇压正法的状况。《双城记》对法国大革命的描写也够恐怖的了,德法热太太在法庭上念到的莫奈特医生在巴士底监狱中所写控诉:“我,亚力山大莫奈特,一名不幸的囚徒,在一七六七年的最后一夜,在不可忍受的痛苦之中,要控告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子孙孙,直至他们家族的最后一个,控告他们直到所有这一切得到报应的那一天。我要向天堂和人间控告他们。”当年因为良心而受难的医生万万想不到的是,他所要“复仇”的那个邪恶家族的某个子孙达雷竟成为了他的女婿,尽管达雷早已经摆脱了那个邪恶家族远走他国自食其力并娶了医生心爱的独生女儿露丝小姐。但在控告他们的子子孙孙的证词下,在法国大革命雅各宾专政的人民怒不可歇的复仇情绪下,达雷就因为他的出生血缘而不是因为其它什么任何原因,所有的陪审员在法庭内外的呼喊下一致判决“死刑,二十四小时执行”。
枭兄,您从儒家“原教旨”出发写出的《大复仇论》,鼓励复仇的同时又给其加了许多条条框框,诸如“有理、有节、有情”。您的出发点应该是好的,可是人一旦有了机会“复仇”起来,又有几人真能够做到您所说的三原则,恐怕只有圣人才能做到。还有您的文章中说到的“知耻”的问题,可究竟什么才算一个人的耻辱呢?恐怕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是不是所有的耻辱都一定要报复呢?东方人从前的观点以娶妻不是处女为耻,而西方对此看的颇开,如果某人娶了一个非处女而认为奇耻大辱他是不是应该用自己的方式“有理、有节、有情”的复仇呢?西方人以对方失信为耻,是不是也应该用自己的方式“有理、有节、有情”的复仇呢?大多数人的报复都会抢了他的钱,再抢了他的地,最后还得要他的命甚至要包括他的子子孙孙,不惜斩草除根否则“阶级敌人”往往会反报复的。民众一旦爆发,谁也别想在高潮来临的时候让其“有理、有节、有情”,人性决定了没有一次复仇不是绝绝的。就算是个体行为,多是抱着关大侠的心态,“杀一个够本杀两赚一个多杀一个是一个”,当人们感受到社会极端不公正的时候,他们即使不敢有所表示但他们的内心的复仇情绪绝对都是“关家东式”的,而不会再讲“有理、有节、有情”。
我本人不赞成任何暴力行为,也不太认同枭兄您的“复仇”的提法,也深深为关家东们惋惜,他们本是受害者却反过来成了害人者,用自己的生命去报复社会的不公我是认为不值。但话还得说回来,任何暴力革命都是由于社会不公造成的,一旦真有那么一天也不是以哪一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那时的天下大势只能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在暴力可能爆发之前我们应该尽可能的用微弱的声音呼唤社会公正,尽量避免革命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更是要慎重的对待复仇和报复的提法。
枭兄,从前我只接触过一些孔孟的皮毛学问,而您在《大复仇论》所提到的《公羊传》我根本就没有看过。但我还是认为与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精华不如从外来的学问中去找对未来中国更有借鉴意义的东西。“新文化运动”打倒孔家店的提法确实有点过分,孔子作为诸子百家中的一家,他作为一个思想家教育家自有他的社会进步意义和其历史局限性,打倒孔家店不应该是打倒孔子本人而是后世那些按着统治者的意思解释儒家学问的董仲舒朱熹之流的“伪儒”。中国和西方现代社会的差距实际上是越来越大,而我们羡慕现代化的同时也在不遗余力的建设现代化,这个过程中按中国固有的观念并不缺乏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缺的更多的是现代人文意义上的思想。房龙的《宽容》绝对是一本好书,《宽容》思想应该比《公羊传》的复仇思想对现代社会更有重要意义,中国从过去的农民起义到近代的形形色色的暴力革命,从不缺少报复和复仇的思想缺的是房龙所提倡的宽容和妥协。人们都是因为恐惧而不宽容,消除这个世界上人心之中的恐惧现代社会更需要甘地、曼德拉、哈维尔、门楚女士这样的宽容思想者,而不是毛泽东、李自成、洪秀全、罗伯斯庀尔等起义革命报复论者,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都应该学着用爱去面对每一个人,这里所说的爱不是某些愤青所说的爱国的爱,爱国爱的太虚无渺茫,我们应该提倡“博爱”,用心去爱这个世界上包括中国人在内的每一个人。所谓爱,就如茅于轼老先生一本书的名字《给你爱的人以自由》,我所理解的博爱就是给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以自由,大家都应该是应该互相尊重不去妨碍别人的自由并能享受着平等人权。而爱国就只能是这个国家内的每一个人应该遵守这个国家内的人民共同制定的游戏规则也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应该以国家名义去损害光荣利益。
最近国际媒体有传闻说“萨达姆有可能很快被判处死刑”,我对此的观点是萨达姆是一只作恶多端咬死过许多人的老虎,对付他最好的办法并不是一定让他去死,应该拔掉他的牙齿然后再将其关起来,应该让他看到管理一个国家并不只是用暴力加谎言的方式,可以用国民平等共处公众决策的方法使这个国家走上繁荣道路。也许我的想法太过天真太过理想化,但这个世界的确是太需要宽容了。
枭兄!不再多写了,再一次问您好,给家人代好。
致礼!
网友:黄大川
2005-9-7
附:东海一枭在读完拙作对文章的回复
黄兄:
欢迎公开争鸣。我目前太忙,不公开答复了。请将此函附于大作之后。黄先生对拙文《大复仇论》有所误读。首先,大复仇是有特定含义的:复大仇,如杀父之仇;其次,大复仇是有特定环境的。我说过,中国民主化后,必须保证广大共产党员不成为被报复泄恨的对象,必须让共产党员得到不被清洗的承诺,有效保证他们的各项人权,一切问题都要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和平、公平、公开、理性地解决。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误读,容以后有暇另复。
一枭上
原载《议报》第215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大复仇论》争鸣录(之1)
东海一枭 整理
┌────────────────────────────┐
│《大复仇论》已在一些论坛上引发针锋相对的争鸣乃至火星│
│迸溅的争论,见仁见智,莫衷一是,特选集于此。多数发言│
│采自有关公开论坛。一些友人的意见,属私下交流性质的,│
│则摘其要而隐其名。期待更深入、更理性的探讨,并望参与│
│者先通读一遍《大复仇论》,以免无的放矢,离题万里,鸡│
│对鸭讲也。│
│一枭整理(2005.9.3)│
└────────────────────────────┘
友人1
我尚儒家,“以直抱怨”,正矣。儒求正。此文是侠气,非正气。国
人积怨甚多,不宜倡导“复仇”。共产革命即穷人向富人复仇。中国
民族过于残酷,血亲复仇是根源之一。出于策略,建议此文暂不要发
表,不要授人以柄,现在气候不好,勿求一时之畅意。保重!
友人2
兄为豪杰,勿计一时之气之快,勿执一事一物。做大事,需有大目
光,大襟怀。浩然正气,大矣。
兄侠有余,而正不足。于理,于事,于策,中国不适倡暴力。弊言冒
昧,望谅!
友人3
所谓复仇,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恐怕还要分开谈。
◆从人性之角度,忍辱屈膝是扭曲,为吾人所不取,长此以往,人种
都退化;
◆从法治角度,成熟的国家公权力主持正义,不容私行复仇;
◆一从宗教角度,上帝说“惩罚在我”,主张宽恕;
◆从政治角度,今日之中国,万不可宣扬复仇。权贵积恨之深,随时
会杀成尸山血河。到那时,你我之辈,恐怕除力戒滥杀别无他途。
仅供参考。
友人4
好!写得好!
人不可有残虐之心,但不可无复仇之意。理应复仇的,必须复仇。我
并不赞成基督教的“打你左脸,可送上右脸再打”的无边宽容。罪恶必
须得到清算,有仇也可复仇,目的是为了申张正义。
大复仇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当代民主改革中,在当代社会生活
中都是如此。老枭兄的这些思想可为很好的思想资源。
友人5
“复仇”一说,当然值得推敲。特别是当今主张非暴力的时代。
完全否定现代式复仇──特别是正义性的复仇也是不行的。
复仇有暴力性复仇与非暴力性复仇之别。
暴力性复仇最重要的是确立一种复仇的原则。象孔子所作的一样。
非暴力复仇则应大大提倡,我之谓非暴力复仇,即是指话语方式的复
仇。
我忽然想起我涉网写作的第一篇文章《“垃圾写作”论》中,曾就复
仇写作写过这么一段话──
垃圾写作也可以是复仇的写作。
垃圾写作的“复仇”,首先是被邪恶力量伤害为“残损垃圾”的人们
以写作方式的“复仇”;此外,也可以说是其他作者以垃圾写作的方
式,为人类历史上那些被伤残为“垃圾”的无辜的人们,特别是被残
害为“垃圾”的人类文化的精英志士们“复仇”!
人类历史上,被邪恶势力焚烧、杀戮、摧残得惨不忍睹,需要垃圾写
作为之“复仇”的“垃圾现象”还少吗?──
中外暴君动辄镇压的狂暴杀戮……
不义战争的肆虐残杀与疯狂摧毁……
恐怖主义活动摧残的无辜难民……
希特勒党卫军推行的集中营、万人坑和毒气室;日本法西斯屠杀淫虐
的南京城,“七三一部队”灭绝人性的大规模生化试验;前苏联星罗
棋布的“古拉格群岛”;中国那一场疯狂“破四旧”,打击地、富、
反、坏、右,走、特、叛、嫌、臭的文化大革命……
但暴力式复仇该怎么提才好,仍须认真思考。
山居读易生
向谁复仇?这是个问题。
从世界眼光看,“大复仇”复的是中华民族的仇,不是私仇、一小部
分人的仇。复中华民族的仇,最好的办法是复兴。复兴便是根本的复
仇。而打仗是最坏的复仇;内战是最最坏的复仇。中国再也不能也打
不起内战了。再内斗,中华民族永远不可能复兴,这是最好的复兴时
机。
我坚决反对中国人向中国人复仇。内部问题用渐进、改良的办法来解
决。那个国家没有问题?但对我们来说,团结,一致对外,是最重要
的,如此方能实现民族复兴。现在,一些所谓民主人士,口口声声念
着“民主经”,实际上真要实行起来,对中国──至少是目前的中国
非常不利。他们内心到底怎么想,我很怀疑。回顾中国的200年历
史,难道乱得好不够吗?
兰畹明月(《综合学术区》总斑竹)
现在中国需要的是安定,人民的安定,人民安定了,社会发展了,其
中的一些泥沙俱下也是不免的,到一定阶段应有1种“自清”规律正
如水的自清能力一样,会清除掉吧!流血的东西,还是少一点好。
但不能少了血性。
尹于朝
刚才,助理老枭同志作了中心发言,岂尚堂、季札同志作了补充,我
再强调3点意见。
第一,宣传大复仇思想,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趋势。和平与发展
是时代的主题,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紧密,经济全球化是历史发
展的必然。我们要在和平中谋求发展,在发展中维护和平。而大复仇
思想的提出与实行,必将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破坏对外开
放的大好形势。(此处略去650字)
第二,宣传大复仇思想,不符合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正确处理
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兼顾改革的深度、发展的速度与群众可承受的
程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当前存在的一些社会问
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必须也只能在发展中解决。稳定是发展的前
提。大复仇的方式,不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还会引起社会
的动荡,使人民群众重新陷入水深火热的悲惨境地。(此处略去730
字)
第三,宣传大复仇思想,不适应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方向。大复仇思
想出现在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是奴隶主、地主
阶级利益冲突和利益分配的产物。上层建筑取决于经济基础。当前,
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
尚。为此,我们必须坚决抵制封建主义思潮的复辟,树立文明形象,
倡导时代新风。(此处略去340字)
会议决定,禁止大复仇思想在国内传播。请助理老枭同志于会后向东
海一枭同志传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制定整改措
施。同时,将大复仇思想的主要内容,翻译成阿拉伯文,我签字后,
交半岛电视台播放,文稿抄送本拉登。
散会。(2005.8.26 12:42)
旧雨楼
拜读老枭《大复仇论》。杜鹃泣血,慷慨悲壮。
关于复仇,武子胥为抱父兄之仇,曰:“我必覆楚”,后破楚,鞭王
尸,终雪大耻;越王句践卧薪尝胆,终灭吴国。
太史公赞曰:“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
试问枭兄:子胥、句践为人性乎,抑或为政治乎?
wtushnui00
现在的中国百姓,尚有几个知耻明仇?
当然还是有的,少数正义的知识分子,上访群众,被排挤失意人士,
及其它边缘化群体。大陆的主流是腐败攻台抗日,主流的荒诞反动,
为正义提供了契机。但目前仅仅是个机会,总是太多机会,总是没人
去把握。
统治阶层欠下的血债,早该偿还了。问题又回来了,欠债的拿着枪杆
子,你能怎么办?欠债还钱,欠血还命的道理都懂,但此天理竟不入
主流说明什么?还是枪杆子问题。
唉,打落水狗是中国人最大能耐,谁去打爪利牙锋的虎呢!
面对中共的自动演变,这是许多人没有料到的结局,也正是如此,中
国百姓才能彻底明白过来。中共向来是黑的,中共从来不怕黑,更不
怕腐败,腐败亡不了中共,反却亡了正义。
看来,唯有边缘群体才是最后的希望。(2006.8.27 19:13)
山头老生
“关于大复仇说,于人性角度毫无问题,然从政治角度自觉尚无把
握”,这里你说得很好。
另外,中国已经是国际上的强国了。中国还是在改革。政治家想在中
国流血,是无法成功的。并且会成为国家的千古罪人。
友人6
如果在1个公平体制与治理原则下的罪恶与偏差,我是不赞成复仇这
说法的。
但是,如果是1个集团式,暴力式,部分人共同腐败共同掠夺式的,
而且是明知并用强制形式制造,巩固,强化的罪恶与偏差,如果没有
更好的办法(估计也是没有其他办法),我是绝对赞成暴力的──哪
怕会形成暴动。
友人7
现在中共也主张“有限度复仇”的啊──有冤枉,可以正当申诉,可
以依法律途么解决~~````你倾家荡产去努力啊,只要终于感动了咱
们,咱们乐观其成,呵呵!
我从不认为这世界有部分难可以当然让另一部分人服从他们根据既定
利益确定下来的规则之理。苟无望,死比活好,即使成了大家的生死
轮回规律,也比没有了希望更公平。
有人会说,暴力会得出一个更残暴的下结果──我认为这种不要脸的
假道学,完全是从既得利益者立场说话的,主张完全就是鼓励成则
王,纵恿残暴,鼓吹先占,他们没有看见,如果不采取暴力,另一部
分人将在残暴中失去了一切。
友人8
大复仇说没错,中国就是腐儒与暴吏太多。1个持中庸之论的国家,
恰恰是出现了太多的走极端之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许是现代意
识太少,先天缺钙使然。
腐儒大多主张在恶面前一味忍让,或者持精神胜利法,或者纯粹无
力,甘愿屈服,而暴吏则又是残虐无度,草芥人命。
正义的复仇是必要的。在暴政面前尤其如此。中国人缺少人权与民主
意识,不懂得反抗暴政。古时的反抗则又是以暴制暴,陷入恶性循
环。唯当代人理解民主自由之精髓,持合理合法之正义理念,才可有
复仇之说。当代以色列人对纳粹的复仇即属此类。美国人在二战中对
日本使用核弹亦属此类,而我断言,在当代中国,民主力量对专制势
力的复仇,理性的有合理限度的复仇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比如,对恶党的审判,对邪恶势力的打击。只不过,此复仇已与历史
上出现的那些狭隘的阶级复仇与种族复仇没有任何相同之处了。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
友人9
老枭:
说明“复仇”,乃理性思考,此举甚当。
你近来频频在国内网坛发诗文,不管其反应如何,我以为颇有必要,
因为争取民主自由的主战场毕竟是在国内。
老象
垃圾写作也可以是复仇的写作。
垃圾写作的“复仇”,首先是被邪恶力量伤害为“残损垃圾”的人们
以写作方式的“复仇”;此外,也可以说是其他作者以垃圾写作的方
式,为人类历史上那些被伤残为“垃圾”的无辜的人们,特别是被残
害为“垃圾”的人类文化的精英志士们“复仇”!
人类历史上,被邪恶势力焚烧、杀戮、摧残得惨不忍睹,需要垃圾写
作为之“复仇”的“垃圾现象”还少吗?──
中外暴君动辄镇压的狂暴杀戮……
不义战争的肆虐残杀与疯狂摧毁……
恐怖主义活动摧残的无辜难民……
希特勒党卫军推行的集中营、万人坑和毒气室;日本法西斯屠杀淫虐
的南京城,“731部队”灭绝人性的大规模生化试验;前苏联星罗棋
布的“古拉格群岛”;中国那一场疯狂“破四旧”,打击地、富、
反、坏、右,走、特、叛、嫌、臭的文化大革命
完颜
暴力和非暴力的矛盾,虽然,非暴力是社会有序运作,改良主义的基
石。但是,中国社会的特点,民众忍辱负重的忍耐度,在宋明理学的
教导下,民众已经变成羔羊,任人宰割,无动于衷,在聪明的羔羊也
不过是先出卖其他羔羊,缓解自己被宰杀的命运而已。但以暴制暴的
火苗,却也从未熄灭过,清末一代,对清庭上层的暗杀行动也屡见不
鲜,甚至所谓的革命党,也多是靠这个起家的。但是这种暗杀与暴
动,对于社会来讲,是否真是福音,谁也说不准,我们无法假设,没
有兴亥革命的武装举事,清庭会逐渐君主立宪?
有言云孰可忍,孰不可忍?印度可以有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美国黑人
民权运动中马丁也可以发起“填满监狱”运动,但中国能么?没有最
基本的民主人权基础,中国的非暴力,不合作,是执政当局饭后谈论
老百姓的谈资,这帮龟孙子,不给点颜色瞧瞧,还真犯贱不把你当回
事情呐。
所以说,该怎么做,去想起来,真是一个绝望的话题。我从来不主张
暴力革命,但不暴力反抗,许多时候就只能是待宰的羔羊。也许,民
主社会的基础,在于不断的妥协,在于忍受一定的代价,这也算其中
之一吧。
友人10
主旨精神我很赞同。部分操作手法我保留态度。
本文有意思,很有意思!很很有意思!
我是我是李乐
写这样的血口大嘴的《大复仇论》,你问问自己,你敢在这里说一句
你真有良心吗?
连一点对于民众的真正的爱都没有,你还敢妄谈“正义”、“良心”
吗?
我懒得去掺和你们关于“自由民主”的大讨论,因此不会去你的论坛
说,你的论坛里也都是些对现实不满,想借各种社会问题把水搅浑了
好拣自己便宜的人,少有几个是真想着如何改造社会的,我对他们说
了也是对牛弹琴。
张青帝的文章里说你也曾仗义执言,为许多社会冤屈鸣过不平。我希
望那时你还是真有点良心的,不是全在浮夸惑众。以后对社会问题说
话之前若想想我的骂,问问自己是否真对得起民众,真正做一个自由
思想家,我今天的话以后全可以收回,还会向你道歉。1个真正为民
众幸福斗争的社会活动家是我一向敬佩的。若执迷不悟,也不关我的
事,我的活动范围全在这几个诗歌论坛,你尽管去别处乱吹,流别人
的血去成就你的“正义”、“良心”,但只要在这里我就要骂,骂死
你们这些狗奴才,狗骗子。(2005.9.114:20)
雷激
谩骂和诋毁只能显示其卑劣的人性。来《中国文化自由批评论坛》
能来论坛不外乎几种情形:
1、对当局专制统治罗列出不可争辩的求是之文,以唤醒民众与其抗
争。这种人激情四溢.愤慨滔滔,在诗歌形式上表现为愤怒型,
与艺术美学无关;
2、高级牢骚型,作为自由自言型的1种国骂,在没有逻辑性和目的
性的框架内,与“超女”一样,其想骂就骂性往往提升了执政者
宽容形象,其害不浅;
3、为艺术而艺术型,其在原创裙下死做鬼都雄起的意志性,看不贯
其它领域内的人会当临绝顶,更容不得调用他的艺术形式(他以
为他是雅典娜);
4、匆匆而过的看客,偶尔发几句意味声长的叹词,不好玩q女或q
男去也;
5、拿俸禄的没有嘴巴监视者;从所发贴子来看,我以为老枭属第1
种博客。他在语言穷尽时直呼要流血的同时,各位有良知的看官
怎没有看出其喷射而出的血?能这般直言不讳一针见血直戳当局
黑暗的人,不用怀疑其流血,牢狱和生命他都随时准备着。在这
个话语管制的恐怖世界里,他憋得太久,他对我们这个论坛寄予
了百倍的热情和期望,以至于忽略这1小坛的人气(最多不过1千
人)。既然不能在大众传媒上泛传,我们且当它是个沙龙,1个
探讨中国命运的文化精英沙龙。停留在我上所列的第3种情形的
李乐先生真不知你的立场,少做些亲者痛恨者快的沙市,不想出
局,便调整心态,求同存导地达成共识,共识的重
作者:东海一枭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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