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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孔孟之道对人性认识的偏离以及流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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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孔孟之道对人性认识的偏离以及流弊(七)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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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5
标题:
试论孔孟之道对人性认识的偏离以及流弊(七)
(1118 reads)
时间:
2005-12-28 周三, 上午2:47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试论孔孟之道对人性认识的偏离以及流弊(七)
芦笛
4、荀子的治国方略
与孔孟不同,荀子不但把他的社会理想说得非常明白,而且提出了现实可行的治国方略,成了传统社会宗法等级制度的理论基础。
这个治国方略就是。通过“隆礼重法”的手段,完成“定分明辨”的社会任务,从而实现“群居和一”的理想境界:
“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
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
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
这就是说,君王制定礼义,将社会成员按贵贱、长幼、天资、能力的区别分开,据此分配社会责任与财富,使得人尽其才,多能多得,由此便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统一,这就是“群居和一”之道。
所谓“和”,指的是社会通过礼法避免了内争,达到了安定团结。所谓“一”,其实也就是大一统,既是统治权的专一,又是思想上的统一,不但与西方自由平等观念针锋相对,而且和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格格不入。
在荀子看来,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平等多元只能导致纷争:
“分均则不遍,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
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赡,则必争,
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
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
社会财富有限,不可能保证分配均匀。如果众人的地位一样,就无法统一指挥。无论是贵族还是贱民,如果两人平级,那就谁也不会听谁的,这乃是人类天性决定的。如果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力和地位平等,所欲与所不欲的满足程度达到同等水平,则现有的物质根本就不够供应,势必要引起内争动乱,导致穷困。所以先王才制定礼义,使得社会成员有了贫富贵贱的不同等级,并兼顾各方,这才是“养天下”的根本。
因此,他强调专制制度的必要性:
“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
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 ”
无论是国还是家,只能尊崇一个领导。如果尊崇两个领导,则一定要引起竞争,其势必不可长。荀子在此对家长式社会合理性的论证,具有相当高的学术水平,远远超过了“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以及毛的“人都有个头,所以社会主义阵营也要有个头”之类以比喻代推理的传统错乱思维。
上面这些话,孔子从来没本事想到,更没本事说清楚,而孟子那善良同志不可能看清,只有荀子才能也才敢说得如此透彻明白。它不但成了日后帝王统一天下的理论指南,而且其描绘的等级社会一直是两千多年的社会实践。
文革期间,伟大领袖痛批“多中心即无中心论”,强调“一元化”,其理论来源完全来自于此。甚至直到今日,我党强调中国国情,主张安定团结,海外党卫军们歌颂专制制度的“优越性”,说来说去还是跳不出荀子这论述的框框。两千多年来中国人智力的贫困,于兹可见一斑。
顺便说句无关的话:村夫牧竖无知之徒,至今还在死吹“吾华博大精深的儒道释”(佛祖也投入伟大祖国怀抱了?)。这些井蛙蠢到看不出来:把两千年前的原始人老祖宗捧得越高,便越能显示出此后两千年生出来的几百亿(?)中国人全是无脑儿。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必须指出,荀子的理论,以今日眼光看来,似乎很反动。但在一个生产力低下,人口众多,需要高度集权的中央权威大规模动员使用民力,以完成浩大工程的原始农业社会中,它变成统治全社会的意识形态基础,有其历史必然性。
不仅如此,即使在今天看来,荀子关于等级社会合理性的论证也没有完全丧失合理性。我已经在《告别平等》中指出,人类能指望的最好前途就是实现政治上的平等,社会财富的分配永远不可能做到绝对平等。此乃人类天性决定的,也就是荀子早就阐明了的“性恶”。
另外还要指出的是,荀子的等级社会,并不是孔子想维护的西周世袭贵族等级制度,而是按“贵贱”(血统)、“长幼”(年龄),“贤与不贤”(道德),“智愚”、“能与不能”(才干)等综合标准划分的的等级制度,因此比较合理而且现实可行。而且,他还提出了一定的慈善措施作为弥补:
“马骇舆,则君子不安舆;庶人骇政,则君子不安位。马骇舆,则
莫若静之;庶人骇政,则莫若惠之。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
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
和孟子那善良的浪漫主义者不同,荀子对人民完全采取了冷静的现实主义态度,他说这些话,并不是出于孟子式大慈大悲的人道情怀,而是出于为统治者长期利益着想的功利考虑。在此,他再次使用祖传的“以比喻代推理”的错乱思维,把人民看成是为统治者(君子)拉车的马。如果马惊,君子就没法在车上坐稳了;同理,如果政策引起百姓普遍不满,则君子们也就坐不稳统治者的位子了。对受惊的马,莫如静之;对不满的庶民,莫如以恩惠收买之。把贤、良、诚、敬之士选拔出来作官,提倡孝顺和尊重长辈,收养孤儿寡妇,救济贫民,那么百姓也就安于统治,君子也就能坐稳统治位子了。
在同段论述中,他还使用了成为日后帝王座右铭的“民为载舟之水”之喻。对统治者来说,这些利弊分析,远比孟子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作出的疾言厉色的人道斥责更入耳。正因为此,与其说后世明君是被孟子式的道义指责吓倒,不如说是被荀子式的明智劝告打动说服,唐太宗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子。
荀子虽然错误地使用比喻代替推理,但同样是比喻,把人民比成拉车马和载舟水,其智力含量和后世“狼羊律”相比有天壤之别。可见中国专制“理论家”们的智力江河日下,与时俱退。
根据“群居和一”的战略目标,荀子推出了具体行政措施,那就是“隆礼重法”。
“隆礼”的操作内容,首先就是“定分明辨”,制定区分等级身份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服色俸禄,使得社会成员的贵贱、长幼、贫富、尊卑一目了然:
“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故天子袾裷
衣冕,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德必稱位,位必稱祿,
祿必稱用,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制之。”
这儿不但规定了天子、诸侯、大夫、士各等级的衣着是什么,而且强调了必须配以相应的地位、俸禄与政治待遇。士以上的上等人不用刑法,用礼乐来制约,而草民则以法律来统治。
他这儿谈的基本和孔子的“礼”的内容差不多,也符合孔子“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教导,但孔子从来没敢、大概也没有足够智力像他那样,把话说得如此直截了当,指出这乃是为了人为区分贵贱、长幼、贫富。两人的目标也不同,荀子是为了设计更合理有效的社会,而孔子不过是为了维护恢复濒临崩溃的世袭贵族制度罢了。
礼的另一操作内容则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具体规定介绍起来太繁琐,用大白话来说,就是“什么身份说什么话,做什么事,获得什么样的待遇与享受”,与此同时,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也得表示出不同的道德水平来,严格按礼对他们的要求行事,将礼当成“规矩”,也就是圆规和角尺,以此作为基准来绘画社会的蓝图。
荀子还强调,盛大的典礼仪式展现的华瞻壮观,必然会对群众引起强烈心理效应,因此必须利用来作为统治术之一:
“知夫為人主上者,不美不飾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
管下也,不威不強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故必將撞大鐘,擊鳴鼓,
吹笙竽,彈琴瑟,以塞其耳;必將錭琢刻鏤,黼黻文章,以塞其目;
必將芻豢稻粱,五味芬芳,以塞其口。然后眾人徒,備官職,漸慶
賞,嚴刑罰,以戒其心。使天下生民之屬,皆知己之所愿欲之舉在
是于也,故其賞行;皆知己之所畏恐之舉在是于也,故其罰威。賞
行罰威,則賢者可得而進也,不肖者可得而退也,能不能可得而官
也。若是則万物得宜,事變得應,上得天時,下得地利,中得人和,
則財貨渾渾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時焚燒,無所臧
之。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
这段论述真绝了。他大致是说,君主如果不搭花架子,不摆排场阔气,不显示威风,就不能统一百姓,管理下属,威慑强悍之徒,所以必须鸣钟鼓,奏音乐,搞那些盛大的仪式典礼,并雕凿装饰宫殿,举行盛大宴会,配之以赏罚分明,使得百姓油然而生敬畏之心,知道君王要他们干什么,不干什么,于是便能做到赏行罚威,天下大治。
这一套后来被极权国家如纳粹和苏联发挥到了极致,中共其实是从老大哥那儿学来的,倒不一定是从荀子那儿得到启发。
“重法”则是达到“群居和一”目标的另一重大手段。这或许就是他被毛共称为“法家”的原因。在这点上他和孔孟的区别很明显。孔子强调的是礼治,反对杀戮: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
草上之风,必偃。’”
又说:
“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可见孔子不但认为杀人是可以避免的,就连刑罚的存在,他都认为其实是施政失败的反映。他甚至连民事诉讼都讨厌,立志“必也无讼乎”。孟子那善良同志就更不用说了,前文已经说过,“省刑罚,薄税敛”就是他的“王道”设想的重大措施之一,认为君主不关心百姓死活,等人家犯了法再去惩罚乃是“网民”,其实是君王之罪。
这些都反映了孔孟对真实人性缺乏认识,这才会幻想可以通过君民完善道德修养,在那种原始农业社会中免除刑罚。
荀子则对人性有清醒认识,他指出:
“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
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
禁暴恶恶,且惩其未也。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
而宽贼也,非恶恶也。”
他认为,如果不处死杀人犯,惩罚伤人者,则罪重刑轻,小民不知道那是罪恶,就会引出大乱。刑罚的根本目标,在于禁止暴行,谴责罪恶,藉以儆戒效尤,防患于未然。如果不处决杀人犯,惩罚伤人者,就是奖励暴徒,宽容罪人,不是“恶恶”之道。
这就是他何以主张“重法”,这儿的“法”不是西方法治,而是统治者单方面制定的国家制度以及刑罚制度,乃是为了维护上面描述过的那个等级社会的秩序而制定的,也就是马列毛教说的,是统治者意志的表现。
但荀子并不是毛共说的以严刑峻罚治国的秦始皇式“法家”,他认为“重法”乃是辅助手段,主要的手段还是“隆礼”的洗脑教化作用,也就是教育和惩罚相结合:
“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
孟子也谴责不教而诛,但那是道义谴责,而荀子则完全是从功利效果上考虑的。他认为,不教育百姓就杀人,那刑法势必越订越繁杂,还不能把犯罪打下去。但如果教育百姓但不杀人,则奸民就会受不到惩罚。所以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
“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
之,爵服庆赏以申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长养之,如保
赤子。政令以定,风俗以一,有离俗不顺其上,则百姓莫不敦恶,
莫不毒孽,若祓不祥;然后刑于是起矣。是大刑之所加也,辱孰大
焉!将以为利邪?则大刑加焉,身苟不狂惑戆陋,谁睹是而不改也哉!”
大意是,统治者必须像对不懂事的孩子那样,以德音、礼义、忠信来引导爱护人民,辅之以尚贤使能,诱之以爵服庆赏,使民事不失农时,减轻人民负担,以此给百姓洗脑,培养人民建立和统治者一样的价值观。形成风俗后,如果有谁敢违背风俗犯上,则人民都要认为那是大奸大恶,切齿痛恨,巴不得除掉那不祥之物。这时候统治者再去绳之以法,则那惩罚才会形成最大耻辱。谁还想为利犯法,大刑就要来了。除了疯子傻子外,谁看了那榜样不会改邪归正?
这儿的冷静计算透出来的对人类心理的深刻把握,实在令人骇然!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认为要让刑罚起作用,最主要的是让人民形成与统治者一样的耻荣观,以犯罪为最大耻辱。如果只是施刑,不把罪犯在群众中彻底搞臭,那就起不到最大的震慑效果。
这一套在后来的传统社会中成了普遍的民间实践。从孔子那儿发源、经过荀子详细展开论述、由汉朝大儒董仲舒总结的“三纲五常”,彻底改塑了全民精神世界,于是违背“纲常名教”者便成了全社会自发羞辱的对象,这才会有把“奸夫淫妇”捆起来沉塘的野蛮风俗。
这一套更是被毛发挥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以致“民间羞辱法”成了我党维持统治的主要手段。通过强制洗脑,人民和党的耻辱观完全“调齐”了,党要辱谁,百姓就跟著辱谁。对被迫害者来说,可怕的不是坐牢,而是群众的普遍鄙视和羞辱。就连小学老师都精通这套,小小芦就是受害者。一直到改革开放后,这一套才再也不灵了。
由此看来,荀子介乎儒家和法家之间,既不是前者那种理想主义者,又不是后者那种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者。他提倡的“法”不但是基于对群体心理的深入分析提出的震慑统治术,更是与“礼”相辅相成的革命两手之一,洗脑和镇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而儒家和法家只讲各自的一手。
尽管如此,荀子仍然反对严刑峻罚的暴政,主张:
“赏不欲僭,刑不欲滥。赏僭则利及小人,刑滥则害及君子。若不
幸而过,宁僭勿滥。与其害善,不若利淫。 ”
这意思很浅显:赏罚都不能搞滥了,轻易赏赐有利于小人,轻易惩罚则会误伤君子。如果不幸搞过头了,那宁愿滥赏也不要滥罚,颇有点西方司法“宁纵勿枉”的精神。
正因为荀子“隆礼重法”的主张是基于对人性的深入分析提出来的,具有现实可行性并特别有效,才会作为事实上的孔教,成了传统社会的实践。因为他说的全是赤裸裸的难听实话,不便于自欺欺人,统治者这才挂孔孟之头,卖荀子之肉,以孔孟教条为百姓洗脑,却在治国实践中采取荀子的“隆礼重法”的施政手段,对孟子那些宝贵的民本主义教导却从来“敬鬼神而远之”。这就是汉武帝所承“汉家制度,王霸道杂用之”的实质。
5、荀子的经济思想
荀子对怎样富国,提出了许多具体主张,限于篇幅,只大略提一下。
他的基本思想就是“节用裕民”:
“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
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
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
夫君子奚患乎无余?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圣贤良之名,而且有
富厚丘山之积矣。此无他故焉,生于节用裕民也。不知节用裕民则
民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上虽好取侵夺,犹
将寡获也。而或以无礼节用之,则必有贪利纠譑之名,而且有空虚
穷乏之实矣。此无他故焉,不知节用裕民也。”
粗看上去这和孟子的主张差不多,但两人的出发点不同,孟子是出于爱护人民的人道立场,而荀子则完全是功利分析。为使读者彻底明白,我这里用现代语言解释一下他的意思(不是原文翻译):
统治者要学得聪明点,知道“藏富于民”的道理(引文中的“臧”就是“藏”),如果节省开支,少向百姓收税,不但可以获得“仁圣贤良”的美名,而且能使百姓富裕起来。百姓富了,统治者还怕没有用的么?因为GNP增加了,即使收取较低的所得税,政府收入也非常可观(芦按:中国古代的所得税为“什一税”,也就是10%,比现代西方的比例低多了)。反过来,如果只知道一味抢夺百姓,势必弄得民穷财尽,这样统治者既背上了贪婪刻削的名声,其实也抢不来多少,乃是穷君主。
老邓的改革开放,就是放弃毛泽东将农民往死里压榨的愚蠢作法,减轻农民负担,导致国民财富迅速增长,政府也获得了空前的财政收入,其实就是对荀子这段话最充分的论证。
基于以上“藏富于民”的思想,他提出了具体措施:
“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
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 ”
此段文义浅显,就不必再解释了。需要指出的是,荀子似有重农抑商倾向:
“省工贾,众农夫,禁盗贼,除奸邪,是所以生养之也。”
这似乎开了后世重农抑商的滥觞。从汉朝有关盐铁专卖的大辩论以桑弘羊一方获胜后,统治者一直有意压制民间工商业发展,导致资本主义迟迟不能发展。不过,这责任似乎不能算到荀子头上去。相反,反对桑弘羊那方的人的主张正与荀子的“藏富于民”暗合。
【未完待续】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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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改革开放后,这一套才再也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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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道
- (0 Byte) 2005-12-28 周三, 上午6:41
(145 reads)
东海牧竖,无知匹夫,我又在文中嘲笑你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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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0 Byte) 2005-12-28 周三, 上午3:00
(179 reads)
别自作多情了,你比蒋庆先生差了十几个级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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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一枭
- (221 Byte) 2005-12-28 周三, 下午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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