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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希哲大蛇门前过,思云弹弓续射鸟 |    |   
		| 侯一岳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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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个问题,本来很简单。王希哲并没‘凡事’派。他的前提和条件是‘汕尾血案’,
 政府有枪杀无枪,下象棋,有车杀无车。在中国,警民冲突,民死,一般都是政府
 错。这从历史上看,刘和珍、六四天安门、一二六汕尾,都是如此。林思云要想证
 明王希哲错,说容易,也比较容易,找一个CASE来,就能说明。说不容易,也不容
 易,因为王希哲说的是‘汕尾血案’,那就更必须针对汕尾血案来说明。从我们现
 在所得到的信息和资料来看,政府也说现场指挥官、汕尾公安局副局长吴声先生指
 挥不当,现已刑事拘留。如没错,干吗抓人?你看六四后政府拘留指挥官了吗?不
 是都是“杀得好!”?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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