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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回忆刘宾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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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悲鸣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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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预告∶回忆刘宾雁先生
马悲鸣
按照伊斯兰习俗,死去的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下葬。即使贵如约旦国王侯赛音也不能例外。国王和平民这一点上完全平等。
中国人的习俗是周公孔圣定下来的,重孝。因为被孝的对象(父母)往往先死,自然也就重丧。死去的人要停尸七七四十九天才能下葬。这四十九天里的第一个七天叫“首七”。最后一个七天叫“断七”。整个四十九天都属热丧,供等待远道赶来的亲朋致祭。然后是孝子结庐守墓三年。《说岳全传》里说,岳飞在师傅周侗死后,就曾以葬父之礼守丧三年。
所谓“热丧”是指下葬之前的哀悼期。穆斯林的热丧是二十四小时。中国古代的热丧是四十九天。刘宾雁先生于2005年12月5日去世,一周之后开了遗体告别仪式后,热丧就算过去了。
追悼上无恶人,热丧期间不能说死者坏话。我愿遵循这个不问是非的习俗。但如今热丧已过,更何况刘宾雁先生一生都在褒贬他人,有的还被他褒贬得送上法场。故他本人去世后,别人也可以褒贬他。这才公平。刘宾雁先生没有身后赦免褒贬的特权。
王小波生前和我私下闲聊时曾告诉我说,刘宾雁写的东西不甚严谨,多不可信。
我不大相信别人告诉我的现成结论而更愿意自己去直接感受,故也没把王小波的话当回事,而更愿意相信刘宾雁先生自己文章的表述。于是我还是在王小波去世后,设法找到刘宾雁先生的电话,和他直接交谈。
我在过去七、八年的前六、七年时间里和刘宾雁先生通了大约二十个电话。从最初的推心置腹开始,到最后他翻脸把我训斥了一顿结束。而我还是无法放下刘宾雁先生是好人的成见。直到我在杨小凯去世的四十九天之后,为鞭尸,发现了他对刘宾雁先生的恶毒攻击。
为了捍卫刘宾雁先生的声誉我零星搜寻到了杨小凯指责的《人妖之间》片段,才发现,原来被刘宾雁先生刀笔所杀的王守信不但并无死罪,而且正是后世经济改革的先锋。如今蒸蒸日上的中国经济,走的就是王守信开辟的道路。而这名开路先锋本人却遭刘宾雁先生的刀笔所杀。
至此,我才算完全接受了王小波对刘宾雁的看法。
因为私下通的电话不能公开,所以在刘宾雁先生活着的时候,我连曾经与他有过电话联系这件事都不曾泄露过。但现在他已死去,尤其是刘宾雁先生这种对历史起过推动作用(不管是推进,还是推退)的人,他的生平行状自然都在可供研究之列。
对死人不存在诽谤,这是西方既成的法律。对刘宾雁先生也不能例外。但考虑到他亲友的感情承受能力,我愿意把话说得尽量婉转些,以期保全他身后的形象。
但对历史负责,仍是高于个人面子。
这才是更其根本的原则。
作者: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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