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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僵尸,时代的僵尸。刘宾雁丧事挑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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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具僵尸,时代的僵尸。刘宾雁丧事挑礼之一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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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898
经验值: 57789
标题:
一具僵尸,时代的僵尸。刘宾雁丧事挑礼之一
(1202 reads)
时间:
2005-12-06 周二, 下午1:01
作者:
马悲鸣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具僵尸,时代的僵尸。刘宾雁丧事挑礼之一
马悲鸣
文尾附录了于光远的「读黄苗子《遗嘱》」和黄苗子的《遗嘱》。我觉得黄苗子说的最有意思的一句话是∶「流行的“遗体告别”仪式是下决心叫人对死者最后留下最丑印象的一种仪式。我的朋友张正宇,由于“告别”时来不及给他戴上假牙,化装师用棉花塞在他嘴上当牙齿,这一恐怖形象深刻留在我的脑子里,至今一闭目就想起来。因此,绝对不许举行我的遗体告别,即使只让我爱人单独参加的遗体告别。」
如今我们又看到了一个鲜活的例证。郑义老婆赵北明下决心让刘宾雁给全世界留下一个最后,最丑恶的印象。刚去世的刘宾雁先生遗体未做任何整理,就被她拍摄下来,张贴上网。连仅只是没来得及戴上假牙都不如。
这真是一付印象派大作。题目是“一具僵尸,时代的僵尸”。没有比这更切题的了。
刘宾雁先生对日本在东北搞的经济建设成就视而不见,只故热血抗日;对国民党引进美国战争剩余物资的技术水平视而不见,只顾热血解放;对苏联在斯大林同志领导下把一个落后的农奴国搞成举世第二大财团的技术经济进步和抗击法西斯主力的军功视而不见,只顾热血自由;对中国五十年代初期和文革结束后两次技术经济飞跃的成就视而不见,只顾热血民主。象刘宾雁先生这样,坚决无视一切技术进步,只顾良心道德者的时代,随着除了道德良心什么都不会者的离去已经结束。留给后人的当然只能是一具僵尸,时代的僵尸。
鲁迅曾言∶“中国书中虽有劝人入世的话,也多是僵尸的乐观,外国书即使是颓唐和厌世的,但却是活人的颓唐和厌世。我以为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
文革结束后,我曾代表家长多次参加过文革死难战友同事的追悼会。因都是冤死多年,早经火化,只是一个精致的骨灰盒,前置一幅生前最得意标准象。看着如此生动的叔叔阿姨,化作那个一尺见方的骨灰盒中物,除了伤感,不会引起任何不良生理反应。
人是生物。任何生物都进化有看到同类尸体的恐惧感。这种物伤其类的恐惧能激活该个体逃生的本能。是故越对同类死尸恐惧感强烈的个体,逃生本能越强烈,幸存概率也越高。
后来我也参加过一些刚去世者的葬礼。有在国内的,也有在国外的。总的感觉是,中国式葬礼引起的生理不良反应更重些。换句话说,中式葬礼更恐怖。
西式葬礼的死者都是放好在棺木里,横陈在葬礼场所的正前,有如圣坛牺牲。凭吊者从死者一侧经过,或行礼,或祷告。看起来比较文明。
中国的葬礼是把死尸直陈在葬礼场所正中。凭吊者只能看着死者脚掌和裤裆,在死尸脚下行鞠躬礼。然后绕尸体一周离去。
我是先参加的中式告别仪式,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后来参加过西式葬礼,再回头参加中式告别才感觉到不适。
保留遗体是古埃及传统。自从斯大林保存了列宁遗体后,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争相效法。其实建国之初,毛主席带头和所有中央委员一起在死后遗体自愿火化的号召书上签了名。但他的后继者缺乏自信,自觉人微言轻,怕镇不住,便违背了他老人家生前签字的遗愿,将其遗体保存了下来。
如今民运迭遭丧事。金尧如、王若望、王若水、杨小凯。如今又多了个刘宾雁。结果民运不但照搬中共葬礼,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居然搞起了网上陈尸,以露其丑了。
其实谁死都这样,刘宾雁没什么特别的。要想给世人留个好点的印象,怎么也得搞点化装什么的吧。哪能就这样陈尸呢?
中国传统(共产党的遗体告别不算),陈尸是羞辱死者以解恨的做法。比如董卓陈尸市中,还被人在肚子的板油上点了灯。
如今赵北明在网上陈刘宾雁的尸,不知意欲何为?
【附录】~~~~~~~~~~~~~~~~~~~~
读黄苗子《遗嘱》
于光远
大概就在上星期四,在《广州日报》“每日闲情”专页里,我看到黄苗子先生的近作《遗嘱》,颇有一些感想。现在我把这些感想也写成一篇文章,投给《广州日报》“每日闲情”,作为与他的这篇文章的呼应,我想报纸和苗子先生都是会高兴的。
我与苗子先生都定居北京,在会议上彼此一定见过面,但是并没说过话。我已经满了九十岁,我想苗子先生会年长于我,他写这样一篇《遗嘱》应该说是完全有“资格”。不过我写这篇读后感,并不关心什么有无资格的问题,而是觉得他写的真好。我考虑了一下,自己在今天不适合写同样题目的文章。因为朋友和家人都会反对我做这样的事情。苗子先生已经同几位来往较多的“生前好友”有过约定,趁苗子先生现在还健在的时候,做他和他的“生前好友”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但是我和他的想法。他所喜欢的和讨厌的,几乎完全一样。可是我这个人有很大的缺点:缺乏艺术的想象力。这是为什么我写不出一篇小说的根本原因。我的古学的底子也薄,写不出他写的这样的好文章。现在想写一篇与苗子先生相呼应的文章,也没有写出水平。我就只有这么一点能耐,只要苗子先生和“每日闲情”不讨厌,我就挺满意了。
遗嘱
黄苗子
一、我已经同几位来往较多的“生前好友”有过约定,趁我们现在还活着之日起,约好一天,会做挽联的带副挽联(画一幅漫画也好),不会做挽联的带个花圈,写句纪念的话,趁我们能亲眼看到的时候,大家拿出来欣赏一番。这比人死了才开追悼会,哗啦哗啦掉眼泪,更具有现实意义。因此,我坚决反对在我死后开什么追悼会、座谈会,更不许宣读经过上级逐层批审和家属逐字争执仍然言过其实或言不及其实的叫做什么“悼词”。否则,引用郑板桥的话:“必为厉鬼以击其脑”。
二、我死后,如果平日反对我的人“忽发慈悲”,在公共场合或宣传媒介中,大大地恭维我一番,接着就说我生前与他如何“情投意合”,如何对他“推崇备至”,他将誓死“继承我的遗志”等等,换句话说:即凭借我这个已经无从抗议的魂灵去伪装这个活人头上的光环。那么,仍然引用郑板桥的那句话:“必为厉鬼以击其脑!”此外,我绝不是英雄,不需要任何人愚蠢地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白流眼泪。至于对着一个普普通通的、木知木觉的尸体去嚎啕大哭或潸然流泪,则是更愚蠢的行为,奉劝诸公不要为我这样做(对着别的尸体痛哭,我管不着,不在本遗嘱之限)。如果有达观的人,碰到别人轻松地说:“哈哈!黄苗子死了。”用这种口气宣布我已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这是恰当的,我明白这绝不是幸灾乐祸。
三、我和所有人一样,是光着身子进入人世的,我应当合理地光着身子离开(从文明礼貌考虑,也顶多给我尸体的局部盖上一小块旧布就够了)。不能在我死后买一套新衣服穿上或把我生前最豪华的出国服装打扮起来再送进火葬场,我不容许这种身后的矫饰和浪费。顺便声明一下,我生前并不主张裸体主义。
流行的“遗体告别”仪式是下决心叫人对死者最后留下最丑印象的一种仪式。我的朋友张正宇,由于“告别”时来不及给他戴上假牙,化装师用棉花塞在他嘴上当牙齿,这一恐怖形象深刻留在我的脑子里,至今一闭目就想起来。因此,绝对不许举行我的遗体告别,即使只让我爱人单独参加的遗体告别。
四、虽然我绝不反对别人这样做,但是我不提倡死后都把尸体献给医学院,以免存货过多,解剖不及,有碍卫生。但如果医学院主动“订货”的话,我将预先答允将我的臭皮囊割爱。
关于骨灰的处理问题,曾经和朋友讨论过,有人主张约几位亲友,由一位长者主持,肃立在抽水马桶旁边,默哀毕,就把骨灰倒进马桶,长者扳动水箱把手,礼毕而散。有人主张和在面粉里包饺子,约亲友共同进餐,餐毕才宣布饺子里有我的骨灰,饱餐之后“你当中有我,我当中有你”,倍感亲切,不亦妙哉。但有人认为骨灰是优质肥料,马桶里冲掉了太可惜。后者好是好,但世俗人会觉得“恶心”,怕有人吃完要吐。为此,我吩咐我的儿子,把我那小瓶子骨灰拿到他插队的农村里,拌到猪食里喂猪,猪吃肥壮了喂人,往复循环,使它仍然为人民做点有益的贡献。此嘱。庄周说过一个故事:子桑户、孟子反、子琴张三个人志趣相投,都能“相与于无相与、相为于无相为”,于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地做了朋友。但不久,子桑户就死了,孔子急忙派最懂得礼节的子贡去他家帮着筹组治丧委员会。谁知孟子反、子琴张这两位生前好友,早已无拘无束地坐在死者旁边,一边编帘子,一边得意地唱歌弹琴:
哎呀老桑头呀老桑头,
你倒好,你已经先返回本真
而我们却仍然留下来做人。
子贡一见吓了一跳,治丧委员会也告吹了。急忙回去找孔子汇报。姜到底是老的辣,孔子听了,不慌不忙用右手食指蘸点唾沫,在案上方方正正地画了个框框,然后指着子贡说:“懂吗?我们是干这个的――是专门给需要这一套的人搞框框的。他们这两个可了不得,一眼就识破了仁义和礼教的虚伪性,所以他们对于我们这些圈套都不值一笑。不过你放心,人类最大的弱点是懒,世世代代安于在我们的圈套里面睡大觉。而这些肯用脑子去想,去打破框框套套的人,却被人目为离经叛道,指为不走正路的二流子、无事生非的傻瓜。他们的道理在很长时期仍将为正统派所排摈的。子贡,放心吧,我们捧的是铁饭碗,明儿个鲁国的权贵阳货、季桓子、孟献子他们死了,还得派你去组织治丧委员会。因为再也没有像我们孔家的人那样熟悉礼制的了。”(大意采用《庄子·大宗师》)
作者:
马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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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对郑义, 北明有这么多的仇恨? 是什么造就了你这种骇人的阴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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