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也来凑凑热闹,评点一下李洪志的原诗和老枭的改动------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也来凑凑热闹,评点一下李洪志的原诗和老枭的改动------
安魂曲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也来凑凑热闹,评点一下李洪志的原诗和老枭的改动------
(435 reads)
时间:
2005-11-18 周五, 下午9:44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在隔壁论坛看到某法轮弟子给老枭的一封信,信中居然这样说:
“即便是我们的父母如果写了什么,哪一位朋友觉得不妥,我也觉得出于对我们朋友情谊的尊重,他不会轻易的如何修改我们父母的文字,我个人觉得这是基本的为人之道(先道一声对不起,我绝对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如果不妥,先向您道歉,请您原谅),或许适当的时机写出自己认为相对美妙的文字岂不是更好?”
---这段我我横竖也看不明白:难道生活中我们自己的父母(并非诗人背景)写了首小诗,别的诗人朋友就事论事指出具体文字可以如何如何删改。。。这就真的构成对我们父母的大不敬了么?!我看一般人换了谁也不会觉得,只要某朋友当面指出自己父母某首诗可以怎么怎么改,就意味着人家没有尊重“我们朋友情谊”吧!
道理很简单:只要一个人父母不是专门写诗的,那么他们写出来的具体文字有些地方可以改动并不算丢人吧?何况就算是专门写诗的,难道别的诗人朋友就没有就事论事评点的权利了么?!
除非在某些法轮功人士的心中,李洪志的地位已经大大超越了“父母”-----事实上等于“父母”+“皇帝”+“师傅”+“上帝”的组合。问题是你们这么崇拜李洪志,总不能要求我们常人也去把李洪志当皇帝、当上帝那样贡起来,连一首小诗也不能批评、否则就是“不尊重他人父母”了吧?!要真的那样,各位只好检讨自己,怪自己这辈子认的写诗不够完美、又太容易受刺激的爹娘太多了。^-^
说句不好听的话,诗人老枭能费心评点修改李教主的诗,还真算看得起他这位文学青年。。。安魂曲平时可没那个闲工夫,李教主的那类诗就和网上无数涂鸦之作一样,瞟一瞟就知道价值几多,谁还有兴趣去多看两眼、多说两句?
就诗论诗,鄙人虽然不懂古诗格律,但新诗功底还是有的。。。李洪志原诗后两句尚且罢了,前两句的“千辛万苦”和“苦与愁”则明显重复,翻译成现代诗就好像是这个样子的:
“我千辛万苦了整整十五年啊,
可谁人知道我为了正法是多么地辛苦和忧愁!”
大家是不是觉得很别扭?
类似这样的重复,写诗的人都会极力避免,不管你写的是新诗还是旧诗。
所以李洪志原诗别的地方可以不改(在我看来老枭改动过大,反而未见得好),但至少有一个字确是非改不可的,而且一改这个字,这首诗质量马上就从“不堪读”水平改进为“过得去”----要改的这个字就是第二句的“苦”,把它改成“忧”,则不再存在前面提到的致命弱点。
当然就事论事,李洪志这首诗平铺直叙,并没什么意境。。。不是我自吹,我中学时就写得出这样水平的东西(虽然我从不喜欢古诗),比如:
寒窗苦读十春秋
越近高考越忧愁
考上清华才得救
否则爹娘难罢休!
附李洪志原诗及老枭的改动-----
千辛万苦十五秋
谁知正法苦与愁
只为众生能得救
不出洪微不罢休
修改稿:
谁知正法苦和忧?
万雪千霜十五秋!
只为众生能得度,
一身万死不言休!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比较客观。不过要警告你:对李先生要尊称大师、教主,不可叫啥“文学青年”
--
东海一枭
- (9 Byte) 2005-11-19 周六, 上午9:37
(118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619655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