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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怀念战友之七】封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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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怀念战友之七】封从德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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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怀念战友之七】封从德 (1671 reads)      时间: 2005-11-09 周三, 下午11:1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怀念战友之七】封从德


芦笛


众所周知,无庸置疑,封先生乃是一度叱咤风云的名人,而老芦乃是蒙面草民。当年封先生在国内搞那档子事之时,芦某正在异域青灯苦读,两人实在是八万杆子打不着,没有什么“战友”可言,后来在网上虽也打过交道,但无网谊可言,似乎连“网友”都算不得。我这题目未免太不着边际,有攀附名人之嫌。

不过我早跟老枭解释过,我这不过是套《冰山上的来客》的插曲名称,并非真的怀念战友。芦某不是战士,对鲁迅那种以刀笔冒充武器,以恶骂冒充战斗的作法很看不上,没有战友,只有朋友,如老东西老非和小东西老狼然。

所以,这“怀念战友系列” ,其实是写给我留下比较深刻印象的网人。各篇投入的感情并不一样,例如本系列之三写RE,此人非但不是我的朋友,简直就是仇敌(当然只是单向的,本人虽然胡须上都挂满了恨,至今尚未获得仇恨天赋,只会鄙视),而投入感情最多的乃是《青牛》篇。此文并不是要表露我对封先生怀念,而是凡正直者都不能不对他表示的崇敬之心。

封先生来此坛颇晚,大概是四年前露的面。一来就吃了我的“杀威棒”,记得那是个冷嘲热讽的帖子,是质问柴女士的英勇事迹的。那帖子一出来就给前斑竹07删去了。他并且留帖告诉我,尽管柴、封是公众人物,但封先生乃是此坛网友,根据坛规,必须保护网友亲人,云云。

我那帖子毫无犯规之处,讲的乃是国家大事,丝毫不涉及封先生和柴女士的私事,但07乃是民朋御林军首领,删帖权捏在他手上,根据“狼羊律”,我还能说什么?更何况我还得投鼠忌器,维护斑竹权威。所以后来我和云儿搭档,她作辩护律师,我作检察官,在此坛开庭审判柴玲,写出来的经典著作《不是英雄是恶人》分四篇贴出,竟然连一篇都没给选进导读去,而云儿的答辩帖《还她一个公道──为柴玲辩护》则高悬导读,我也懒得说话。

07护主心切,唯一的作用就是增加了我对封先生的恶感。封先生来此坛后,上的帖子都是有关六四的,用阿随恶毒嘲讽的话来说就是“拉洋片”,我一“片”都没看。那心情很自然:六四诸学领中,我最深恶痛绝的就是柴女士。封先生既然曾是柴女士亲属,自然也免不了要被我株连进去。

此外当然还有别的原因。在本坛首先登陆的“民运”人士乃是高寒,那是我发动“扫荡”招来的,此后余大郎、王希哲、刘国凯等人相继登场,除了个别人外,谁都没给我留下好印象,觉得这些同志完全是冻结在毛时代的猛蚂(左为犬旁),由这些人来领导中国的民主事业,当真是天下最obscene的笑话(附注:所谓obscene joke不一定是淫秽笑话,此处为“最荒唐的笑话”之意)。

封先生果然不久就证明了他和我的预期差不多,立刻便投入了当时在此坛开展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的“抓共特运动”,和阿随干上了。他不去批驳阿随的观点,却去研究人家的身份,特地推出个统计表来,证明阿随上网时间遍布24小时,由此证明他乃是个“集团”。

我一看就倒足了胃口,立即出来抨击,不仅将此事写进了《五论伪民运比现代中共更反动》的系列雄文之中,而且还用在小说《隋汴的天空》里。在该小说中,我把yqy、牛乐吼和封先生的网上表演用为创作素材,“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姚清元,让网友们看看,许多倒共人士,其实不过是当年的积极分子“旧貌换新颜”而已。

(NND,贤甥消极说我挖坑不填,那小说也是至今未填的坑。越挖下去,欠的坑也就越多,不知伊于胡底。写小说远比写史论容易,我还是先去把那小说坑填了吧。)

我抨击此事时,已被御林军总管07枭首示众,被无限期流放出境,所以那些文字都只能贴在《博讯》。封先生见了不服,说他从未指控过随便是“共特集团”,我这么说是诬陷他。接着便有人把原帖贴了出来,我一看果然没说阿随是“共特集团”,说的是“从事网络超限战的政治集团”。虽然我犯此错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封先生那帖子被07删去了,我引用前无法校对原文,但既然引用有误,总该承担文责,于是我便承认了错误并向封先生道歉,但随即指出,他那原指控更恶劣,要求他向随便道歉。封先生没有回答。

老实说,封先生这一下子,让我更加看不上他了。老芦最鄙夷的人便是敢做不敢当,说了话要赖的同志。其实谁都看得出来,封先生虽然没有明指阿随为共特,但那意思明明就是这个。被人抨击后竟然拿没有直接使用这诬称作文章,非男子汉大丈夫所屑为。王司令也曾玩过这手,随即让小咱亮出了原文,他还要狡辩不休。这些表演合在一起,让我把“民运”人士当成一个整体,备极鄙视。

后来07下台,23给我解了封,我便重返此地,在“驴鸣镇”和随马唱主角,那其实没安好心,目的是想通过和平竞争,把“罕见”挤垮。不久便有位安田先生来访,据他说,他知道老芦,乃是从封先生办的纪念六四的网站上看到我写的《不是英雄是恶人》,觉得写得很好,因此慕名而来。

我好奇心动,便不免古钩我那文字,果然在封先生办的纪念六四的网站上找到了。前面还加了评论,说什么:“二人的辩难都很精彩,芦笛关于党文化的批判极有深度,云儿对柴玲的无罪辩护也非常有说服力。”

我大吃一惊,顿时对封先生刮目相看:没想到这位同志还敢来真格的,真敢身体力行自己的信仰,不是像伪民运垃圾一样,以毛共的“人民民主”偷换西方的民主,以自己把持的那点“权力”在网上搞一言堂,不仅自己实行舆论一律,还要逼迫别人也“剥夺共特话语权”,千方百计颠覆破坏不搞他们那套的中立网站。封先生来这一下,当真是在黑压压一片民运垃圾中硕果仅存的白乌鸦。

这事说起来似乎算不了什么,不过老芦在网上折腾6年,只见过以胡平为首的“理论家”们躲在智力难民营里,靠御林军们的刺刀阵重重保护,实行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教导,“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自吹自擂,称王称霸”。像封先生那样,不但敢把辩论双方的文字原样贴出,还敢肯定指控方“对党文化的批判极有深度”,在所谓“民运”阵营中,也就仅此一人而已,不能不让人肃然起敬。

不仅如此,不久网上即传说柴玲到香港去试探与大陆通商的机会,后来又言之凿凿地说她回了国,我大怒如狂,立刻在上班时间写了《又一英叉下首阳》等文,加以无情抨击。封先生立刻和柴女士联系,贴出了辟谣文字,说她根本没回国,让我又感又愧。我未待落实消息便上贴大骂,封先生本可以抓住此事大举反攻。如果是我自己,又岂会错过这绝佳机会?起码要写上10篇文字,冷嘲恶骂无所不为,但人家不过简单地澄清了事实,再没多说一句话。

那事让我感动的还不止此:众所周知,无庸置疑,封柴已然离异。按理说,柴女士哪怕被人冤枉,也和封先生没什么相干了。可封先生照样把人家的声名挂在心上,见到不利于她的谣传,立刻就和本人联系并出来辟谣。做人做到这个地步,端的有古人之风,和如今那些“不是情人即仇人”的凉薄之辈形成了鲜明对照。

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网站重建后,封先生即来此上贴。阿随尚念旧恨,不但上贴攻击,而且极尽挑拨之能事,想煽动我联手攻之。他不知道我对封先生的印象已经完全改变了,即使没改变也毫无关系。哪怕是高寒本人来此,只要他是来贴正经文字,来此进行理性辩论而不是耍流氓,我也绝对只会欢迎。因此我立刻上贴热情欢迎,让阿随颇为扫兴。

难得的是,封先生没有计较阿随的态度,反而就诬指他为“集团”一事,郑重向他道歉,令我感佩无地。

Again,封先生此举,当真是在黑压压一片民运垃圾中硕果仅存的白乌鸦。老芦上网6年,还从未见过哪位民运人士作过这种事,见到的只是被人抓住痛脚后还要百般狡辩。虽然我那不成材但颇成财的世侄余大郎也曾认错道歉过(包括对我本人),但对象似乎都不是阿随那种民朋人人亟欲得而诛之的公敌。

民运垃圾们之所以择恶固执,死不认错,倒不一定是这些人都毫无自尊自爱之心,也不一定是虚荣心特别强使然。在我看来,他们之所以如此,乃是受毛共党文化熏陶太深,所以哪怕是明知自己错了,也绝不能向阶级敌人认错,否则就是丧失革命立场,后者才是大节问题。换言之,这些人的善恶是非观就是政治立场。政治立场“对”了,“大节”就是对的;政治立场“错”了,则哪怕是“枝节问题”对了也是“错”的。从这个角度看,封先生算是我见过的诸民朋中能超越政治立场而作是非善恶判断的唯一一人。人孰无过?“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最令我崇敬的,还是封先生锲而不舍的对六四惨案的执着,也就是为阿随恶毒讥笑的“出卖灵魂的拉洋片”。Once again,封先生此举,当真是在黑压压一片民运垃圾中硕果仅存的白乌鸦。

我对当年学领最痛恨的一条,就是那些人把六四当成了敲门砖,一旦把西方财富之门敲开,立刻就用香槟酒把身上沾满的斑斑血迹洗得干干净净。即使提起来,那也完全是为了再度炒作他们在西方招摇撞骗的政治资本,所以才会如吾尔开希那样,恬不知罪,厚颜高呼:“我们当年干得真棒!”正因为六四成了他们发家的政治资本,他们才不许人家说三道四。于是,这些人和六四的关连,于今也就只剩下了文过饰非、讳疾忌医的这一点。这其间,除了封先生,竟然没哪个肇事祸首把当年的死难英烈及其遗属放在心上,让人一想起来就怒发上指冠。

但封先生却与此不同,十几年来无日或忘那震惊中外的大血案,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搜集整理材料,点滴发掘真相,至今还在网上辛勤奔走,唤起国人注意,这才是真正的民主志士,才是真正视人命如泰山的仁人。

中国人乃是最健忘的民族。我党最怕的就是人民回忆起他们作的那些大孽大罪来,每逢人家揭短时就要出来宣讲:“过去的就过去了,要向前看。”

这道理毫不难懂:如果大家都记得我党对全民犯下的滔天大罪,那他们还有什么脸冒充人民的恩公?如果大家都明白我党折腾80多年,大方向整个错了,第一不该“反帝”,第二不该“反封”,第三不该“反资”,第四不该“反修”,而且这还不是别人说的,是他们自己在党的决议里承认或用实际改错行动间接承认了的,那他们还有什么脸皮赖在台上?

可悲的是,这种一钱不值的障眼法,竟然也能哄得某些头脑简单的同志团团转,本坛网友谭子就几次说什么:“不就文革那点事么?老说有什么意思?”

是啊,不就鸦片战争那点事么?不就火烧圆明园那点事么?不就八国联军那点事么?不就外滩公园挂了个“华人与狗不得入内”那点事么?不就南京大屠杀,731部队、“三光”那点事么?合全国宣传机器之力,炒作了50多年,还有什么脸皮再扯下去?百年来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全部灾难加在一起,又岂能如我党辛勤劳动30年?就连日本人杀害的中国人数,也绝对比不过我党直接屠杀、迫害至死和间接饿死的,是不是?难道外国人害死中国人是罪,中国人害死中国人就是伟大光荣正确?何况那些中国人还是苏联帝国主义豢养支持的一小撮汉奸卖国贼!

老芦无知,来到西方后,天天就看见人家翻纳粹的旧账。在英国那阵子,每到一次大战和二次大战纪念日,不但政府要举行大规模纪念,就连公民也都自发向烈士纪念碑献花,还义买政府卖的塑料纪念小红花,以此赞助相关的公益事业。纳粹对犹太人犯下的罪,似乎还比不上我党对同族作的大孽,据说一共也才害死6百万,不过是我党的零头而已。但西方照样出了无数书籍、电影、录像、光盘,天天忆苦思甜,到底又是为了什么?

我一向主张全民和解,朝野和解,主张消弭仇恨,各派政治势力共存共荣,但这不等于“相逢一笑泯恩仇”。相反,这和解必须是有原则的和解,我党对民族、对全民犯下的滔天大罪,必须一笔笔查个水落石出,使之家喻户晓,这才能让我党知道,自己乃是戴罪自赎之身,不是什么中国人民的大恩人。人民必须让政府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从此知道临民而惧,再不敢以民命为草芥,视民意如无物,恣意妄为,涂炭生灵,残民自逞。

正如我已经指出过的,我党有别于过去的卖国贼的一条,乃是他们既不怕民意反对,也不怕历史名声受损,这才敢在毫无外国压力的情况下,主动放手卖国。那原因不难明白:他们以为民意全由自己塑造,历史也由自己捏造,所以当然敢肆无忌惮胡作非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要听党妈妈的话,“不纠缠历史旧账”,那政府何时才会学会尊重人民,爱护国家利益?在时代进步剥夺了人民反抗政府的物质可能之后,查清我党犯罪史,乃是唯一的对那毫无制衡的专制政府的最起码震慑手段了。

因此,正如我歌颂英雄母亲丁子霖教授那样,我不能不对封先生表示微不足道的敬意。但愿他和丁教授的点滴努力,能从此在我们这个丝毫不知道珍惜民命、只知对权势者无耻奉迎的民族中,开创出人道主义的崭新传统。我想用在《英雄母亲颂》里说过的话,作为本文的结尾:

“当她们的先知先觉的榜样为神州大地无数母亲们理解、尊崇、推重、效法之日,或许也就是潜在的刽子手们知道临事而惧,从而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连台悲剧在祖国最终停止上演之时,而‘丁子霖名单’也就会像‘辛格勒名单’一样,为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传颂。”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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