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 作者 |  提上来批马弟弟的“自由主义” |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8
 
 经验值: 519301
 
 
 | 
		
					  
					  | 
 |  
			
			  
				| 
 |  
				| 
					  
					  
					    |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李敖是什么自由主义?笑话。中国从无自由主义传统。胡适引入后,未几便神州陆沉。胡适种下的一点根苗便从此在大陆被连根拔除,后来冒出来的无非是伪劣假冒,尤以民朋为代表。
 
 台湾情况不了解,不过据我对李非常有限的了解,有如说李是西方自由主义传人,莫如说他更像传统的狂生+滚刀肉。热衷的不是思想上的个人自由,更关心的是以作秀换取实在的实惠。当然那也未可厚非,不过硬要说他是自由主义者,只怕要加上个限制性定语:“富有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者”。
 
 你文中批的那些事,就算是真的,也跟自由主义毫不搭界。你从头到尾强调的,无非是“自由主义就是守法”,离真正的自由主义相去万里,令人笑掉假牙。
 
 所谓“自由主义”乃是英国的发明,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独立批判精神,并对异端邪说采取宽容态度,这和中国传统根本就格格不入,很难建立。中国盛产的只有两种人,响马和奴才,根本就无法独立于统治者存在。你过去是前者,现在是后者,没什么资格谈论自由主义。
 
 我早说了,你不过是个新时代的法家,主张“凡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对法律的理解完全停留在先秦时代,与西方的法治毫无相干。这才会认为草民对统治者制订的一切法律都不但该奉命唯谨,而且不能批判。所以在我提出“恶法必须遵守,但犯恶法并非犯罪,必须在守法的同时抨击恶法,形成压力,争取废除恶法”时,跟我缠夹不清地争论了一个晚上。离开了独立批判世俗权威的精神,还谈什么鸟的自由主义?
 
 我建议你还是正名的好,从此改名“马法家”,如何?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 返回顶端 |  |   
		|  |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