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要起诉美国Yahoo侵犯中文用户隐私权,就不能忽略此案的一大关键----- |
 |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
|
标题: 要起诉美国Yahoo侵犯中文用户隐私权,就不能忽略此案的一大关键----- (440 reads) 时间: 2005-9-16 周五, 上午5:48 |
|
|
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如果是美国Yahoo未经事先申明就把在其上注册信箱的中文使用者悄悄划归Yahoo中国分公司管理,并且将相关客户隐私提供给中国司法部门,这就构成了对美国用户隐私权的隐秘出卖。这样的官司不仅一定要打,而且Yahoo一定会输(名誉损失更大)
但现在有一个关键你们光顾咋呼,却没有认真去考虑:这就是那些划归Yahoo中国分公司管理的用户,Yahoo也说不定内部有个什么规定:凡不属中国大陆管辖的IP资料,一定不提供给中国大陆司法部门----如果这样的话,那么Yahoo就谈不上侵犯美国用户隐私了,只谈得上没有向充分身在大陆(或使用大陆代理服务器)的美国Yahoo用户解释风险甚至有所误导:这样的官司美国人就不一定那么感兴趣。
所以,起诉雅虎的关键根本不是诺威收集到的那些“美国Yahoo悄悄把中文客户资料归中国Yahoo管理”电话录音证据,而本来应该是“中国Yahoo究竟如何特殊处理大陆司法部门针对来自美国IP之Yahoo用户的获取隐私要求?”----只要有证据(或者只要Yahoo没证据辩解)说明Yahoo中国已经或准备向大陆司法部门提供来自美国IP的用户隐私资料、或者没有任何区别对待美国和中国IP使用者的计划,那么,Yahoo就明显违反了保护用户隐私的承诺----因为这种承诺虽不至于对用户行为所在地司法机关也去隐瞒隐私,但却绝对包括不对用户行为所在地之外司法机关不泄漏客户隐私的隐含义务。
不错,Yahoo可以解释说:美国IP用户虽然来自美国,但却使用了处在大陆管辖范围之中国分公司的服务。。。但这样一来,转移纯美国用户资料到可能被迫泄露给外国司法机关的他国分公司、事后又不专门针对美国用户特殊保护的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
作者: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