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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货konami和白痴F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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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老货konami和白痴FXXX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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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经验值: 518954
标题:
答老货konami和白痴FXXX
(446 reads)
时间:
2005-9-10 周六, 下午8:23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昨天没来,刚才进来才看见两位指示,迟复为歉。
先答K老货:
一、我还是个人么?
不知道阿,you tell me。我能肯定的就是,老货虽然称为“货”,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投入商品流通,即使投入商品流通,那也是人货而非物货,说到底还是人,只不过是下贱人,简称“贱货”,用学术术语便是所谓“受虐狂”,被人施以空前绝后的性侮辱、性攻击之后还要高呼:“乐死俺了,哈哈”,生怕对方嫌自己老,便左右开弓痛打耳光,痛骂自己“没心没肺”,挨打不要紧,只要能“相识”,此后更一步一拜,叩首出血,万里朝圣奔向LLC,去那儿“相识”,好园了threesome的梦。这种贱货当然也是人,并非动物,亦非没有生命的商品,其实也不一定和金钱有关,乃是心理疾患引起的“为艺术而艺术”,只要能被小白脸虐待,便“乐死俺了”,“哈哈”、“哈哈”、“哈哈”。
淑女老货,我实在不明白我楼下那替RE打抱不平的帖子究竟在何处惹了你?难道你不识字?那帖子的中心思想,是为RE打抱不平,指出斑竹删帖错误。当初斑竹删去那帖子,是误以为RE对你进行了惨不忍睹的性攻击,从表面上来看,这判断确实有一定道理,但其实是误判,理由我已经说了,是否性攻击,必须以你的态度为准,事实证明,你不但根本就不以为忤,而且如闻仙乐,如痴如狂,因为RE无法在此继续发表那些仙乐,害得你只好凄凄惶惶、千里迢迢地寻到LLC去,成了当代孟姜女不说,更让奸坛因此丧失了一位重量级写手。正因为此,我坚决认为RE那帖根本不是性攻击,主张推倒冤案,斑竹必须恢复原帖,并对RE道歉。
奇怪的是,似乎你对我这挺身而出、仗义执言、主持公道的侠义行为很不满,居然骂我不是人,当真是好心不得好报,让我满头雾水:这么说,你不同意我上面的判断,原来RE果然是对你进行了网上罕见的性攻击与性侮辱,那个帖子是必删帖,斑竹没有做错?请问淑女,您是不是这个意思?敬请在此澄清,谢谢!
如果你真的认为RE那帖确属令人发指的性攻击,则我就真没法理解了:既然如此,那你为何要起码三次对他沉痛道歉,连“没心没肺”这种话都说了出来,其姿态之高,气量之大,老芦平生未之见也。是人都知道,“没心没肺”是非常严重的贬语,相当于英文heartless beast一类辱称,使用这种严厉自责的话语道歉,我在网上还是第一次见到。我实在不明白,您怎么可能一面认为那是性攻击,一面还能如此肉麻地向对方道歉呢?更不用说此后那万里迢迢,送(老)货上门的怪事就更无法解释了。
但如果你不认为RE那帖是性攻击,我就更没法理解了:我那帖子不就是为替RE洗雪积冤写出来的么?我代你说出了心里话,反倒得罪了你,这到底是咋回事尼?
所以,在下迟钝,实在无法揣摩圣意,请你跟帖明示,表态说明RE那帖子到底是否属于性攻击,斑竹的处理是否正确,以便把大众特别是区区在下从闷葫芦里解放出来,胜造七级浮屠,谢谢!
或许,你是恨我使用RE发明的“老货”专利,原来,那是只有他才有特权使用的昵称,无关人等无权使用?倘若此,则我完全理解。我过去就解释过多次,如果朋友叫我“老驴”,我只觉得亲切。但如果流氓骂我老驴,我就非常愤怒。看来这同一原则也适用于你,“老货”并不是是人都能叫的昵称,我不该跟着具有特权的同志乱叫一气,在此特此谢过。
不过,请淑女明鉴,我使用这个专用昵称,其实是好意,我只是想告诉RE,你其实不算老。比你老的货照样有,他还不是照样一呀摸,二呀摸,不信请看他发表在文化论坛寒山小径上的杰作:
【RE: 一呀摸,摸到姐姐头发边。。。。不是,换姐姐喽 二呀。。。。 7/5/2002
22:51 [Click:65]
苍天终不亏顽志,
只要男儿xx坚。
嘿嘿。。
小的好处不是?! 搁北京您试试?】
对RE这种天下第一勇士来说,no one can ever be too old。我就这么个意思,其实并不敢使用专门供他使用的爱称,请淑女万万不可误会。
二、我为什么还不离开?
这道理非常简单,我滞留此地,乃是因为无法在别处侍候你。我过去先后在清水论坛和热血汉奸侍候你,指望你这英X上那儿去打个明白,不料你不敢露面,只敢躲在LLC,在小货RE的刺刀庇护下,安全地单向打太平拳。我打上门去,你不敢露面答话,而我侍候你的帖子立刻就被小货RE删去了。最后我发现,你只有胆子来此地破坏捣乱,因为可以捏斑竹的7寸。
过去因为我把论坛当成宝贝,投鼠忌器,所以委曲求全,受尽了你和其他流氓的挟制,现在本人大彻大悟,根本就不再拿这论坛当回事,网站是死是活,是繁荣是衰落,与我什么相干?而且,过去斑竹老是偏袒你,动不动就下隔离令保护你,现在那夥人生生被你恩将仇报搞寒了心,再不会多管闲事了,而且就连隔离令也被尔等流氓吓得不敢轻易下。最可笑的是,你还迟钝到连这些变化都看不出来,还以为这儿是你过去那样可以随心所欲来捣乱破坏的轻车熟路!所以,这地方便变成了本人可以侍候你的唯一场合,“乐死俺了”,“哈哈”!
老实跟你说吧,淑女老货,你不闭嘴,我是绝对不会离开此地的,咱们就熬下去看看到底是你脸皮厚,还是我的利刃快,如何?
再答FXXX白痴:
恩,尊驾还以为自己是什么重量级写手,一旦离开便引起超过唐山大地震的山摇地动,无数粉丝哭声震天,遮道苦留?嘿嘿,我不是早在楼下跟你说了么,就你这种蠢货,就是给我党提鞋都不配。你想走就走吧,没人觉得是损失。If there is a loss, it can only be yours.
建议你去投熊海川,领受一下人家的“宽容”。有一点我敢保证,对方绝对不会像封杀老狼、老马和我一样,无情压制你的言论自由。那道理再简单不过:没人会把白痴当回事。我原来以为启明就是绝对白痴,看来你似乎胜他一筹。他再是侯通海,还没浑到不分青红皂白地来趟这浑水,居然异想天开,置流氓破坏捣乱于不顾,把南京老右的出走赖到网站头上去!
你在楼下帖子标题里请教我什么叫非法取证,更说明你这种人乃是绝对文明盲,连起码的文明常识都没有。我已经在此坛教育过某著名网氓,这里再重复一次:LLC贴出的内坛帖子是非法流出的,完全违反了所在国法律,以那些非法流出的文献作为“历史研究”,用据说是我写的帖子来气势汹汹地责问我,却连向我核对一下authenticity的decency都没有,此乃流氓专利,决非正派人所为。明白了么,野蛮白痴?
你最白痴之处还在于这非法取证的笑话。既然你看了那些非法流出的帖子,想必也看见了据说是南京老右的帖子,是不是?你怎么就白痴到看不出此事和老右派出走的因果关系来?这儿无非有两种情形,要么那帖子是真的,要么是假的,无论是真是假,老右派都只会受到严重伤害。如果是真的,那就意味着她的隐私被流氓使用非法手段暴之于全天下;如果是假的,那就意味着流氓捏造了她的话语。Either way,世上又有哪个正派女性能够容忍这种伤害,何况是她那种端庄贤淑善良的淑女?目击那种流氓行为还无法理解老右派为何出走、芦笛为何被气得从此封笔,就已经是白痴了,倒打一耙把它算成是老狼的过错,以为芦笛不敢回答你那些白痴问题,那就绝对只有大师级的白痴才能如此异想天开。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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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你这和泼妇骂街有什么两样?
--
小胆刁民
- (45 Byte) 2005-9-11 周日, 上午12:27
(202 reads)
你弄错了,骂人的是小货RE不是我阿,敢情你不识字?RE不是泼妇是流氓,公认的泼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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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 (38 Byte) 2005-9-11 周日, 下午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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