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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看法:俺认为,斑竹不宜感情用事。三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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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点看法:俺认为,斑竹不宜感情用事。三个意见:....
纳兰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9/18
文章: 706
经验值: 991
标题:
一点看法:俺认为,斑竹不宜感情用事。三个意见:....
(862 reads)
时间:
2005-9-10 周六, 下午7:19
1、执行坛规是斑竹的职责,斑竹不要参与辩论。
2、斑竹如果要参与辩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可以使用马甲。
3、在执行坛务的时候,应使用简明、规范、不带个人感情的词汇。
个人看法,恕俺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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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金玉良言,
--
邋遢道士
- (45 Byte) 2005-9-11 周日, 上午12:51
(341 reads)
这应该成为坛规。
--
实子
- (0 Byte) 2005-9-10 周六, 下午10:32
(296 reads)
同意
--
常任委员
- (0 Byte) 2005-9-10 周六, 下午8:08
(300 reads)
举例说明:
--
纳兰
- (467 Byte) 2005-9-10 周六, 下午7:36
(38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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