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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忽然发现这里wm是个少有的明白人,几句话就把事情讲透了 |    |   
		| 游客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11/10
 文章: 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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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看法和俺几乎完全吻合。俺以前差点丢一块砖,讲的就是所谓“在规则内打架”的虚伪性,写完后因为形势变化没有丢出。
 
 当然俺也有一些谬论,很可能只有俺一个人同意。俺土包子崇尚暴力,不追求做真君子,因此俺认为动手没什么了不得,打架斗殴很正常。
 
 问题是在网上根本没法动手,所谓“打架”是伪打架,其实都是变着法子咒骂以图发泄心胸中的怨仇,而且不需要胆量,因为没有风险。
 
 把一种和泼妇骂街更类似的行为雄性化地叫做“打架”,是弄虚作假。奇怪的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出这种反差很大的虚伪用法,一本正经地用雄赳赳的词汇来形容雌哄哄的行为。
 
 俺比较反对的是弄虚作假,打架相对来说是件小事。
 
 谈到弄虚作假,老鲁对于马甲的看法俺也基本赞同。稍微有一点异议的是,俺不太反对“拥有”多个马甲,只要在同一时间不去冒充两个(或多个)不同的人即可。就是说在如果有人想抛弃一个马甲,以后用新面目出现,并没有什么不妥。
 
 声明一下:俺不反对的,并不等于俺自己愿意做。俺自己只“拥有”一个马甲(改过名,是公开的)。之所以声明是因为俺发现本坛许多人有想当然的毛病,会以为不太反对的事便是很愿意做的,而且会做进一步的臆测。
 
 
 
 
 
 
 
 作者:游客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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