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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网友请进:   
斑竹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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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芦笛网友请进: (267 reads)      时间: 2003-10-14 周二, 下午3:55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发的通告里说过,希望被解封网友不要追问以前的纠纷,否则本坛有删贴和保持

沉默的权力。至于是否有斑竹对您的追问回应,由他们决定。如果您还没有看到那

个通告,请见下面连接。



芦笛先生的心情和想法我可以理解,不过我根据我当斑竹以来的感受以及长期旁观

奸坛的观感,我想说明一点:公共论坛和国家不同,坛规和法律也不同。坛规只是

规定了一些原则上的东西,并不详细、系统,如何执行坛规,每个斑竹的个人判断

影响很大。譬如有的网友写戏剧、说笑话,提及网友或其家人,可能作者只是看玩

笑、调侃,但斑竹也许就会认为是违反坛规,而予以处理。



网友可能不服判决,但是这个判断的最后权力在斑竹。譬如我当斑竹以来就发生过

这样的事情,半身不遂网友因使用“弱智”被我认为违反坛规而删贴,但他就认为

我拉偏架、无耻,声言退出讨论。



那么这样的纠纷如何处理?事情不是很大的,斑竹的决定就算数了,如果网友不满,

也只能解释一下,如果无效也只好顺其自然;如果有比较大的民愤,本坛设立了陪

审团的第三方裁决的制度。我想您的这个问题属于后者,因此我建议您提请陪审团

裁决您对本坛的一些决定的质疑。



当然,您可以不采取我的建议,您继续追问的帖子我会酌情处理,您任何的决定我

会尊重。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248519.asp?Stat=3&PageIdx=1&oD=2 >通告: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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