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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诗表白的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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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4019
经验值: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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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见到一篇文章“叫人跌破眼镜的反革命”,作者茉莉。里面作者怀着感激之情
谈到劝她认错的律师:
“他希望为我在承认有罪的范围内尽量减轻我的刑期”,又说“后来这位律师
也还真的这样以他的方式帮助我,”“甚至不知从哪找来了我当年的一首小诗,
那是我在四人帮刚倒台时写诗抒发自己对中国的希望。他们当场宣读,以此证
明我一贯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应该从轻惩处。”
这首诗的内容大概上不了台面,因此作者没有抄上来。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这诗可以用来证明作者“一贯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律师是当事人代表,他们宣读这些应该是经过作者同意的。也就是说,作者当
时的辩护策略是通过律师证明自己对党的忠诚,以减少刑期。这个策略,充分
表现了作者对“党”一贯的忠诚,以及作者在事到临头时的灵活性。
趋利避害,是人权中最根本的人权。无可厚非,对於刘荻,最好不要用假话大
话杀人,要学作者,用谎言和假话救命。
作者:随便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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