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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安全部应该考虑立即释放刘狄,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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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安全部应该考虑立即释放刘狄,然后,。。。   
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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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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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中国安全部应该考虑立即释放刘狄,然后,。。。 (428 reads)      时间: 2003-10-13 周一, 下午7:41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原心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说到二个概念。

1。法庭的审判应该不受公众舆论的影响。

2。逮捕或者诉讼后出现的证据应该不被接受。



对于原心先生的这二点思考,本人首先表示由衷的高兴。

我认为,原先生终於注重讲道理了。而不是凭情绪讲话。



我认为第一点是非常正确的。本人一直支持这一点。

无论民主人士怎样呼吁刘狄无罪,法庭的审判都不应该受到影响。

另一方面,无论拥共人士怎样谴责刘狄,法庭的审判也不应该受到影响。



对于第二点,我却有不同的看法。

我认为,很多证据都是在当事人被捕后才出现的。

即便是在当事人被捕后才发生的证据,也是应该可以应用于法庭的。

没有任何道理,可以说在当事人被捕后出现的证据就不能应用于法庭。



况且,刘狄案并没有开审。假如原心和草虾非要坚持所谓的逮捕

后出现的证据不能应用于法庭,那么,中国国安完全可以把刘狄

立即释放,然后,重新逮捕。



这样,新出现的证据不就完全可以被应用了吗?



其实,在咱老百姓的文章中,提到,对於被逮捕的嫌疑犯,

假如出现新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对逮捕时间重新计时,就是这个道理。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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