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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告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政策的辩护士和继承人洪哲胜(重要增修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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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文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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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正告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政策的辩护士和继承人洪哲胜(重要增修版)
王希哲文
一、日本以强盗的胜利,迫清廷城下之盟,强行割去了我中华民族的台湾省。
这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不平等条约。正因为此,中国人民推翻了割
地的满清,继之的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宣言,不承认
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人民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日本的占领台湾在中国人民面
前,是强盗的掠夺,从来不具任何合法性。
二、推翻满清之后,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不愿作日本奴隶认同祖国的人民,与
日本帝国主义进行了长达半世纪之久的浴血战争,牺牲千百万人,为什么?
正为了收复台湾、东北和一切沦陷于日人之手的失地。幸而战胜,全中国人
民自然恢复成为台湾、东北等失地的主人。战败的日本对它过去的掠夺物已
经没有任何发言权。中国人民以德报怨没有割去它的土地,已是它的万幸。
哪里还需要它来对中国人民作出什么“放弃”或“割让”的承诺?
三、洪哲胜的要害在:
1、他承认日本对中国台湾的强盗掠夺割取为合法,并把他的全部辩护推论建
立在这个前提上。
2、在他的眼里,日本至今还对台湾拥有主权。在他看来,日本的“放弃”台
湾,或“放弃”以后是否“割让”,以及“割让”给谁,都是日本的权利,还
要由日本说了算;中国人民是否能够合法恢复对台湾的主权,还要由日本是否
对中国“割让”才能决定。
3、他声言,“台湾住民”台独的权利,来源于日本“放弃”了台湾却没有明
文“割让”给中国。所以台湾地位全部合法性的来源,包括今日台独合法性的
来源,还是日本。而在中国人民眼里,台湾地位全部合法性的来源在于台湾本
来就是中国人民的土地,并且日本强盗被中国人民战败,无条件向中国人民和
全世界人民投降。
4、既然中国人民对台湾的权利,甚至“台湾住民”台独的权利都来源于日本
“放弃”台湾。那么昨天的“放弃”和明天的“不放弃”的主动权都在日本手
里。日本既然宣布“放弃”台湾而没有“割让”台湾给任何人,自然明天也就
可以宣布收回“放弃”,重新拥有台湾。洪哲胜已经为台湾的“回归”日本,
埋下了“国际法”的伏笔。
从这几点我们可以明白看出,洪哲胜和他的台独死党,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政
策的辩护士和这个政策阴魂的继承人。他们确是中华民族的死敌,这是他们言
论、作为表现的事实,不是谩骂。
我们正告洪哲胜,你要真心支持中国民运,很好,我们欢迎。那么你就应该站
到中华民族的立场上来,不再作为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政策的辩护士和这个政策
阴魂的继承人。但若你不过是受黑脸台独的陈水扁政府派遣,在事实切断了中
华民国对大陆民运的支持之后,一两个人假扮红脸“支持”中国民运,博取中
国民运对你的好感,通过对你的同情达到对台独的同情,使中国民运背离在争
取国家民主的同时维护祖国统一的立场,你就必定打错了算盘!
2003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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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哲胜 从“台湾未定论”到“中华民国合法拥有台湾” 10/5/2003 18:27 [Click:23]
洪哲胜 大清把台湾“割让”给日本,台湾就属于日本。日本“放弃”台湾,台湾只能
属于台湾住民。不妨请教法学家。 10/5/2003 11:34 [Click:5]
我希望王希哲兄与陈礼铭先生能够针对
“‘放弃’台湾等于把台湾‘归还’中国”
这个命题论事,把这之外的所有一切无关的话语拿掉拿掉,排除猜测
对方的动机,心平气和地来讨论“放弃”的原本意义,而不要把依照
个人喜好所做主的判断,强加给它。
依照国际法原则, 大清帝国把台湾“割让”给日本帝国之后,日本
就拥有台湾的主权,台湾就成为日本的领土的一部份。如果日本由于
种种原因决定要把台湾让给某个国家(这个国家包括大清帝国或它的
继承者中华民国),那么日本就必需在战后和约中把台湾“割让”给
该国。即使割让的对象是大清帝国或其继承者,也只能使用“割
让”,因为这是一种把主权属于自己的土地让给它国,不论这块土地
从前是从哪个国家取得的。(在国际法里面,没有“归还”这个的术
语。)
如果日本在和约中不说它把台湾“割让”给中华民国,而说它“放
弃”台湾的主权,那么当时占领台湾的中华民国在当时就没有合法地
拥有台湾。因此,那时,台湾的地位当然是“未定”的。其中的道理
就是我向王希哲兄所说的:我“给”王希哲一支铅笔,这支铅笔就属
于王希哲。如果他用过一周,“放弃”了这支铅笔,那么这支铅笔的
主人就“未定”了。硬要Claim被“放弃”的铅笔理所当然地“归
还”给我,再度恢复成为我的东西,那是对“放弃”的过分解释了。
那时真正拥有这支铅笔的王希哲,如果有意把铅笔“归还”(普通用
语)我,他大可明述要把他的这支笔“给”(法律用语)我。如果他
仅仅说要“放弃”这支笔,我绝对无权向全世界Claim他已经把这支
笔“归还”我了。
根据土地属于人民的原则,被日本明文“放弃”了主权的台湾,其主
权理所当然地属于台湾的住民。既然主权属于台湾的住民,又为何要
说“台湾主权未定”呢?因为那时台湾住民并未拥有自己的国家,而
且没有权利讨论并决定台湾往何处去──成立独立的主权国家、还是
加入任何既存的国家。
以上的说词适用于日本签订《旧金山和约》的当时。经过半个世纪之
后,情况已经大大不同,这种“台湾地位未定论”已经成为历史。今
日,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已经合法地拥有了台湾。
道理之一是:中华民国已经通过“先占原则”拥有了台湾。──中华
民国原先只是代表同盟国派兵来台接受日本的投降。这与美、英、法
派兵到德国占领区受降一样,都不意味着这些占领国拥有占领区的主
权。但是,在中华民国片面宣称台湾是它的一省、而且有效统治这个
占领区超过半个世纪之后,根据“先占原则”,国际法会承认台湾属
于中华民国。这使得原先正确的“台湾地位不定论”不再有效。
道理之二是:中华民国已被台湾人民授权从而拥有了统治的合法性。
──中华民国各级政府与议会于1996年3月23日全面接受了台湾人民
的授权,因此从统治台湾的“事实”政府(就是实际上统治、拥有台
湾的政府)晋身成为了台湾的“合法”政府。
小结:过去,台湾地位未定,现在台湾地位一定,它是台湾人民所已
经授了权的中华民国的领土。但是认为台湾自1945年10月25日
就合法地属于中华民国,也是不符合史实的。但是,继续坚持
过时的“台湾地位未定论”则是图利中共,而且会强化台湾的
内部分歧,因而是不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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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文:陈礼铭先生,完全正确!“日本放弃主权要求的结果自然
是主权回归日本接手以前拥有主权的国家,好象被绑匪释
10/5/2003 08:58 [Click:11]
陈礼铭先生,完全正确!“日本放弃主权要求的结果自然是
主权回归日本接手以前拥有主权的国家,好象被绑匪释放的
孩子自然回归自己的父母、被盗贼丢弃的财物自然回归原来
的主人一样,何来地位未定?”
洪哲胜:希哲兄,请冷静思考:我给你一支铅笔,你用了一周,后来
把它“放弃”了,这铅笔还是【我】的吗? 10/5/2003
2:20:42 PM
王希哲文:洪哲胜,现在我与你已经无话可说。但是我要警告你,你
和陈水扁一个扮红脸一个扮黑脸死心塌地成为中华民族的死
敌,成为中国民运的死敌,你的最后不会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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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哲胜:大清把台湾“割让”给日本,台湾就属于日本。日本“放
弃”台湾,台湾只能属于台湾住民。不妨请教法学家。
10/5/2003 11:34:44 AM
陈礼铭:那么沙俄把库页岛“割让”给日本,库页岛就属于日本。日
本“放弃”库页岛,库页岛只能属于库页岛住民?
10/5/2003 14:43 [Click:2]
请教洪先生这是根据哪一部国际法哪一章哪一款哪一项啊?
再说当时除了少数共党分子和天皇子民以外绝大多数“台湾
住民”好象是箪食壶浆欢迎国军光复台湾的吧。就算美国人
愿意冒犯中国民意坚持把台湾主权交给“台湾住民”,请问
应该交给谁呢?总不至于交给当时还穿着开裆裤的当今台独
衮衮诸公吧。
历史就是历史,事实就是事实.为了当今的政治需要而篡改
历史歪曲事实是共产党和法西斯的一贯手法,好象也深受某
些台独人士喜爱。日本战败后吐出的疆域除南极不毛之地外
无非三条出路:独立(如朝鲜)、托管(如琉球)、退还(
如库页岛、台湾)。当时没让台湾独立自然有当时的道理。
不去想清楚这层道理而是曲解历史编造法理胡搅蛮缠,这实
在是一种自我作践,十分让人看不起的做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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