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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毒化的“共产逻辑”现形记之二:向流氓主义堕落的“商业恐怖”统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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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心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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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据说人写了有关刘荻事件的文章而收了稿费,“从商业上看,应该支给刘本人一部”。按照某人的这个“共产”的“商业”逻辑,那么任何人写的文章中,若是涉及了他人,都应当给他人一份稿费了。于是写刘荻的要给刘稿费;写孙志钢的要给孙稿费,写李思怡的要给李稿费;同理,写毛泽东的要给毛稿费;写江泽民的要给江稿费;写政府的也要给政府稿费;...
如此一串串“稿费”下来,任何人要写文章,恐怕都要落入被人四面讨要“稿费”的危机之中。而且,倘若政府不满意你的言行,立时就能从“商业”上将你陷入倾家荡产的境地,这样一来,大概连"以法治国"的过程都可以免了,完全可以搞个“商业恐怖”统治,让你成天提心掉胆地处于“稳定大局”中。
来自西方的真正共产主义只是强调讲公共财产,却还未公然地从理论上剥夺公民的任何私人财产,因此才有社会主义的“多劳多得”的分配理论。而迷恋中共独裁专制的“反民主派”们,却连这点遮羞布都不要了,公然地用拦路抢劫者“见者有份”的流氓逻辑,要以“沾光者”的“阶级地位”来充公他人财产。
看来,西方的共产主义已经被他们毒化成了东方的流氓主义,这种流氓主义的逻辑就是:“俺流氓就是合理的”,任何异己若反对他们的流氓主义,就要变成“掏心肝”的“良心犯”。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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