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中共宪法中有关中共法律地位的条款及其沿革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中共宪法中有关中共法律地位的条款及其沿革   
陈礼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20
文章: 270

经验值: 96


文章标题: 中共宪法中有关中共法律地位的条款及其沿革 (546 reads)      时间: 2003-9-26 周五, 上午2:11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九五四年宪法:(两处)



序言第一段: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一九四九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因而结束了长时期被压迫、被奴役的历史,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也就是新民主主义制度,保证我国能够通过和平的道路消灭剥削和贫困,建成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



序言第四段:

  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今后在动员和团结全国人民完成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和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我国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一九七五年宪法:(十二处)



序言第一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的历史阶段。



序言第二段:

  二十多年来,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乘胜前进,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取得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巩固和加强了无产阶级专政。



序言第四段:

  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沿着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的道路前进。



序言第七段:

我国人民有充分的信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战胜内外敌人,克服一切困难,把我国建设成为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人类作出较大的贡献。



总纲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总纲 第十三条: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总纲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是中国共产党的工农子弟兵,是各族人民的武装力量。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国家机构 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机构 第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修改宪法,制定法律,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的组成人员,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国家的预算和决算,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一九七八年宪法:(九处)



序言第一段: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用人民革命战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在一九四九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序言第二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开始。建国以后,在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各条战线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经过反对国内外敌人的反复斗争,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得到了巩固和加强。我国已经成为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



序言第四段:

  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结束,使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根据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



总纲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总纲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子弟兵,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国家大力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加强民兵建设,实行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国家机构 第二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四)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六条:

  公民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九八二年宪法:(四处)



序言第五段: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

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

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序言第七段: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

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

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

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坚持

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

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

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序言第十段: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

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

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

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

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作者:陈礼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陈礼铭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198594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