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告别“三寸金莲”的启示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告别“三寸金莲”的启示   
贝苏尼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告别“三寸金莲”的启示 (891 reads)      时间: 2003-9-24 周三, 上午12:4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告别“三寸金莲”的启示



梁启超在《变法通议˙论女学》一篇中感叹道:“强男之头,不如弱女之足”。说的是清初巩固政权的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变衣冠”,在“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下令强迫汉族男子薙发的同时,也命令妇女放足。然而,头剃了,足却没放。从顺治皇帝开始,君主不断发布禁止缠足令,并惧之以严刑峻法,却只成为一纸空文。男子不能用头来坚持的“华夷之辨”,却由女子的脚来进行了。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有清一朝,是以(汉族)男子的剃头始,而以女子的放足告终的。



晚清的“不缠足运动”又称“天足运动”,主要是由男性发动倡导的,虽然事实上有利于女性身心的健康发展,严格地说却不是“妇女解放”运动,从缠足到不缠,女性控制自己身体的权利扩展十分有限,毋宁是从一种控制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开一系列“解放妇女”运动之滥觞。不过,最近看到一些材料,发现“不缠足运动”作为一种移风易俗的政治运动,倡导诸公之“操作”过程颇有可取之处,还是值得一抄。



中国妇女的缠足风俗究竟起于何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周朝,五代末年,到南宋不等。不过一般认为,南唐李后主乃是罪魁祸首,自他以后,裹脚布就“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蒙古人本身无缠足传统,而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缠足之风却远胜于南宋。杂剧散曲中描写人物,脚不可或缺,唯小是颂,“三寸金莲”之称就是那时开始出现的。进入明代,妇女缠足与否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种时髦,小脚女人成为当时城市女性竞相模仿的对象,坊院中不少妓女也以小足作媚男的本钱。缠足在清代登峰造极,尤其在山西、河北、京津、山东、河南、陕西、甘肃等地最为流行。其中又尤以山西小脚为最,并有“从来小脚说山西,山西小脚大同数第一”的说法。清朝统治者本来反对汉族女子缠足,康熙年间曾经诏禁之,违者拿其父母家长问罪,奈何民众置若罔闻,禁令仅颁布了几年便自动撤销。不惟如此,旗人女子也开始东施效颦,直到乾隆皇帝屡次下旨严禁,才刹了些旗女缠脚的风气。如此每下愈况,每况愈下,真令人“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此风虽然千年不改,历代也不乏抗议之声。宋代车若水就在《脚气集》中说:“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束,不知何用?”清代的李汝珍、龚自珍也都表示过反对。钱泳(1759-1844)在所著《履园丛话》中激烈批评缠足一违天性,二害妇女,三误国家。他还将南唐以来的历代盛衰和缠足联系起来加以分析,说是哪个朝顶缠足,哪个朝代衰弱:“试看南唐裹足,宋不裹足得之;宋金间人裹足,元不裹足得之;元后复裹足,明太祖江北人不裹足得之;明季后妃宫人皆裹足,本朝不裹足得之,从此永垂万世。由是观之,裹足为不祥之金(?)明矣,而举世犹效之何也?”(卷二十三)



但这些先知先觉者都是“另类”,上纲上线到“天下兴亡,女足有责”也不能动视听,非得到洋人说了话,“主流社会”才觉得脸上挂不住。



首先说话的是传教士。传教士自明代以来进入中国,对中国妇女生活状态中最不可思议的就是缠足,但是他们也明白“尊重当地人民风俗习惯”的道理,一直隐忍不发,到了19世纪下半叶,觉得时机成熟了,便公开表示反对。1875年1月,《万国公报》转载了一批中国基督徒和外国传教士撰写的反对缠足的文章。英国传教士F. Huberty James作《缠足论衍议》云:“上帝生人,不分男女,各予两足,原以使之健步。……今任女子缠足,竟将重用之肢归于无用之地,辜天恩,悖天理,逆天命,罪恶丛生。”《万国公报》对晚清维新派的影响很大,是康有为反缠足思想的来源。谭嗣同的老师欧阳中鹄也说:“西人论中国三弊:曰雅片烟;曰女子缠足;曰时文(八股文)。”



康有为和梁启超早在倡言变法之前就是不缠足运动的两员大将。1883年,康有为在坚持不为长女同薇缠足时,深感势单力孤,就和游美归来,家人也不缠足的同乡区谔良商议,共同创立了不裹足会,由康草拟条例,撰写序文。康氏自称其“实为中国不缠足会之始”,有自夸之嫌,早在1875年,厦门就成立了戒缠足会,1879年《万国公报》上也有报道,但康氏鼓吹天足最力,影响最大,也是可以肯定的。不裹足会成立不久,创办人之一区氏就因害怕触犯众怒退出,该会也旋即解散。而康有为却不屈不挠,至1895年又和其弟康广仁共创粤中不裹足会,两年后推广到上海,梁启超、汪康年、康广仁等出面组织,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也表示赞许。运动的中心从广东转移到了上海,以上海不缠足会为总会,各地的分会竞相成立,“近而沪、苏,远而闽、广,以小生钜,异步同趋,行之未及一年,入会已逾万众。”梁启超和汪康年主持的《时务报》为此开设了“不缠足会博议”专题,集中发表各地读者来函,以及湖南、嘉定、福州等处不缠足会章程。其他维新派重要报刊,如《知新报》、《湘报》也合力鼓吹,刊登论说、草例,公布入会人名录,使不缠足运动形成热潮。



曾历任出使日、美、英各国的黄遵宪,讲起域外见闻及他国人的鄙薄缠足,更是痛心疾首:



本署司早岁随槎环游四国,先往东海,后至西方,或作文身,或束细腰,虽属异形,尚无大害。若非洲之压首使之扁,印度之雕题饰观,虽有耳闻,并未目睹。惟华人缠足,则万国同讥。星轺贵人,聚观而取笑;画图新报,描摹以形容。博物之院,陈列弓鞋;说法之场,指为蛮俗。欲辩不能,深以为辱。



缠足既然是国耻,便当废弃。黄遵宪故此呼吁道:“所望不缠足一事,父诏而兄勉,家喻而户晓;早除一日,即早脱一日之厄,多救一人,即多得一人之用;以存天理,以敦人伦,以保人权,以修家事,以全生命,以厚风俗,以葆种族。”



“欲辩不能,深以为辱”的尴尬当非黄遵宪的个人感受。1903年在日本大阪世界博览会上发生了“人类学馆事件”。就事论事,该馆中国部分无非是沿袭当时“博物之院,陈列弓鞋”的“国际惯例”。但登报之后,居日华人一致视为奇耻大辱,群起抗议。神户领事蔡勋专程前往大阪力争,留东学界及华商也致函国内,要求拒绝赴会。日本政府迫于压力,不得不进行干涉,却改为在(日本殖民地)台湾馆安排一小脚女人。这件事显然给国人以极大的刺激,次年广东香山女校成立时就明文规定学生不得缠足,而且援引“野蛮人类,馆列大阪,腾笑五洲”之事,以为“不可不戒”的理由。



从1875年到1903年,不到20年的时间里,延续千年的缠足能够从国粹变为国耻,和该运动的推行者采取的明智策略大有关系。



首先,选择和官方态度一致的地方作为移风易俗的突破点。如上所说,从顺治孝庄到光绪慈禧,多次软硬兼施,降旨放脚,却遭到病态审美/性意识和华夷之辨的双重抵制,不了了之。现在汉族士人起而鼓吹放脚,清廷也就乐得顺水推舟,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乃于1902年2月再次发布劝谕。读书人有皇上撑腰,顿时气粗了不少,《女报》第1期开了《奉旨放脚》新闻专栏。宋恕(1862-1910)则在《遵旨婉切劝谕解放妇女脚缠白话》开篇援引“最高指示”,声言乃是奉旨撰文,皇太后、皇上既然“责成我们绅士人家,婉切劝谕诸色人家解放了妇女的脚缠。我因此来劝你们遵旨,你们听清记牢要紧。”在戊戌变法的高潮中,康有为又上《请禁妇女裹足折》,光绪皇帝也下发了准令各省劝诱推行禁止妇女裹足的谕旨。一时间各地的不缠足会、不裹足会、戒缠足会、天足会、卫足会、放足会等大同小异的组织遍地开花,各种宣传品也大为流行。这些,都可以算是官民“良性互动”吧。



其次,康梁等非常注重可行性。前面说天足运动取得了很快的进展是针对延续千年的缠足史来说的,但一生又有几个20年?在这20年间面临“缠,还是不缠”选择的父母,“放,还是不放”的当事人,都必须考虑婚嫁前途。既然小脚是社会地位的标志,下层劳动妇女本介于可缠可不缠之间,而有地位人家的小姐不缠足便是自贬身份,再难找到门当户对的婆家。因此,在由梁启超起草的《试办不缠足会简明章程》的“立会大意”的第一条就声明:



此会之设,原为缠足之风,本非人情所乐,徒以习俗既久,苟不如此,即难以择婚。故特创此会,使会中同志,可以互通婚姻,无所顾虑。庶几流风渐广,革此浇风。(《时务报》25册,1897年5月。)



章程中不但规定“凡入会人所生子女,不得缠足”,“其已经缠足者,如在八岁以下,须一律放解”,而且要求入会人在今后为儿子择婚时不能娶缠足女子,无论同会人互婚或是在会外议亲都是如此。从实际效用上来说,不缠足会也是一个婚姻介绍机构,会外议亲不成还有会员同志的子女“垫底”,保障运动进行和发展。



上面提到的那些宣传品也不限于宣讲缠足的害处和天足的好处,还包括循序渐进放脚的方法,还编成歌诀以便普及。



放脚后穿什么鞋,如何与衣袴搭配,也是不缠足会加以考虑的实际问题,有些地方就备置了新式靴鞋样,供人取索。谭嗣同起草的《湖南不缠足会嫁娶章程》进行了详细规定:“不缠足之女,其衣饰仍可用时制,惟着鞋袜与男装同式。”此说并未得到采纳,盖因许多女子不愿“阴阳混淆”,建议“仿古”或“男子方头,妇人圆头”以示区别,谭嗣同脚踏实地,细致入微,还是精神可嘉。



眼光敏锐的商人也介入了天足运动。在不缠足运动声势浩大的湖南,新式鞋履的需求量激增,长沙李复泰鞋铺的老板看准时机,在发行量很高的《湘报》上连续刊登广告,以醒目大字标出“定做不缠足云头方式鞋”,小字注明“赐顾者请先交长短宽窄底式,不拘何等杂色,随人所喜”,最末用小字写出“并售京、卫、汉式各种靴鞋”,捎带把来自大都市的时髦男鞋也卖掉许多。



从记事起,听到的正面宣教多为口号式,反面批评多为骂人式,一不论证理由,二不谈解决办法。欲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就高悬一块“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的铁皮或木板,附近却没有果皮箱;在“此处禁止停放自行车”的牌子附近,也没有存车处。最近才听到人们说“请给我一个理由”,却又断然拒绝提供解决办法,还振振有辞地援引鲁迅的话说:“厨师端上来一盘菜,对食客的赞美和批评可以说他对与不对,却不能说:‘你来做一盘试试看!’”(大意)康不给女儿缠足,梁劝夫人放脚,鲁迅不满朱安的小脚,却没有看到任何劝其解放的记载,从康梁到鲁迅,就从“精心设计菜谱,亲自动手做菜”退步到捍卫空话。空话非不可说,说得漂亮也可博人一笑,明明是空话,却抡起板斧,朝表示异议者排头砍去,则又从鲁迅的立场大踏步倒退了何止十万八千里。不说也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81916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