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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撤回“国安法”後的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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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撤回“国安法”後的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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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撤回“国安法”後的随感 (232 reads)      时间: 2003-9-15 周一, 上午1:3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撤回“国安法”後的随感

香港的“国安法”,俗称“23条”,一时间甚嚣尘上,由出台後保皇党及左派的强力支持政府坚定的立法取向而引发社会各阶层的反弹,民主派的坚决反对和抗争,终於胎死腹中。然而,人们不禁要问,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虽然立法与反对立法的各方告一段落,但仓悴立法动机的背後令人深思!共产党代言人唐家璇前後的言论表明一国两制日渐侵蚀。唐说:「回归不立国安法,就没有意义;外国早就成事等等。」最近又说:「国安法是特区自行立法的工作。」委过其实的荒谬咀脸,暴露无遗。接着外交部放话:「立法是香港内部事务,外国不可说叁道四,使人觉得河水井水混为一谈。如果认真理解共产党政权缺乏广泛的国民参与;同时缺乏广大的民意基础之前提下,各项立法,名为国家安全,实为继续独裁专制铺路,置民意不顾,一意孤行,最终在7.1超过五十万市民上街抗争的压力下,立法就此为止。这些说明什麽?

我们主张“国安法”的立法工作,体现宪制责任。但我们同时主张只有当香港政治制度实施全民普选,行政首长及立法议会全部由直接选举,一人一票的平等原则;区议会不可设委任制,之後再立法效果较为适合。立法守法相辅相成,国民生计,政治议题,影响深远,岂能忽视!

民主自由园地9月刊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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