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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大陆学者质疑政法委违宪 遭整肃----和合请进,这个用法制理论何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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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大陆学者质疑政法委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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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倩报道/湖南学者张英红在国内网站贴出批评中共政法委妨碍司法独立的评论文章,一度引起网民热烈反响和海外媒体关注。张文言辞大胆,击中要害,多家海外媒体转载其文。这使得中共当局非常恼火。中共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周永康日前点名批评张英红;中央组织部责令湖南省委组织部“处理”此事。湖南省有关部门已将张英红调职,并责令他深刻检查,暂时停发其工资。
张英红,35岁,湖南溆浦人,硕士学历。曾长期在基层从事政策研究和经济调研,现居长沙,任职于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当代党建》杂志社。致力于民主政治,在网上发表过很多政论文章。
今年七月底北京大学校园网站“燕园评论”贴出张英红名为「政法委妨碍司法独立」的文章(原文详见本网),揭露政法委直接管司法的现实弊端,呼吁中共取消这一机构。该文随即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表示说得好,一语击中要害; 也有网民担心他已经离监狱不远。
近期消息显示,该文被海外转载后,已引起北京有关部门相当不快。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日前在一会议上公开点名批评该文“在海外引起很坏的影响”,同时要求湖南省有关部门批评教育该文作者。中央组织部也向湖南省委组织部施压,要求处理这事。
据悉,张英红现已被调离湖南省委组织部,暂时被停薪。新单位尚未最后落实。事件目前还在处理中。
中共政法委的存在使司法独立落空
宪法原则有一条叫做司法独立。它对于制衡国家权力具有极为关键的功能。其最重要的价值,还不是保障法院在两个普通公民之间充当一个公正的裁判者,而是保障法院能够在公民和国家(政党)之间,也能够充当一个公正的裁判者。
而中国当前的司法现状,如张英红所指出的,是政法委管司法。中共政法委是中共各级组织的直属机构之一,既是中共主导政法,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工作的核心决策机关,也是中共对这些政法部门进行调控和监督的领导机构。简言之,中共的政法委专管公、检、法,司法部门的日常工作都在政法委的严格管理控制之下。
政法委统一领导侦、控、审在内的司法工作,根本上造就了司法的腐败,否定了法治社会一切基本程序的。在一套表面的公检法分工协助、独立执法的体制背后,中共政法委凌驾于宪法之上的不受制约的专断权力,使通过法治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这一方向从根本上落空。
张英红文章的观点并非首创
张英红文中质疑政法委管司法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实,张的观点并非首创。
85岁高龄的中共元老、毛泽东前秘书李锐也有相类论述。去年底中共十六大会议上,李锐再次指出撤销政法委、确保司法独立的宪法原则的必要性。他认为,“政法委是党内机关,现在由党的政法委书记统管国家的公、检、法执法机关,同‘依法治国’的方针相抵触”。这样还是“党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
旅美法律专家、自由亚洲电台法律评论员项小吉也曾提到类似看法。项小吉认为,中国司法审判不公平的问题主要原因不在于法官本身,而是司法部门以至法官都没有独立办案的程序和权利。他们都要听从中纪委和政法委等党领导机关的指令,而许多重大的案件都是先判后审。按照项小吉的观点,如果不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任何司法检查对维护中国司法公正都是无济于事。
此外,在中国号称“曹破产”、“曹大胆”的著名经济学家曹思源今年5月也发表“政法委违宪违党章”的文章指出,政法委凌驾于司法机构之上,使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严重失去执法和司法的独立性。“撤销上上下下的政法委,完全恢复宪法赋予公、检、法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独立性,维护宪法的尊严,是一件应当尽快解决的事情。”
中共十二大承认“党不是权力组织”;中共十三大期间,政治局曾经讨论决定撤销各级政法委。后因政局动荡而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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