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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要是与他玩真的,芦笛法盲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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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要是与他玩真的,芦笛法盲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牛乐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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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要是与他玩真的,芦笛法盲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385 reads)      时间: 2003-8-30 周六, 下午11:0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要是与他玩真的,这个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的法盲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芦笛在博训有一帖题为”My Achille's Heel",在里面直接和间接地引用了本坛另一位网友给他的私人通信。未经授权,在网上擅自公布他人私人信件是对他人隐私权的粗暴侵犯,为各州的州法所不容。



芦笛上帖后心虚恐慌,要斑竹帮他删了,可怜他非博训坛父,无人听命于他,那个贴至今还挂在那儿。



马悲鸣当年的信是写给”民主中国“杂志编辑部的,编辑部可以委托他人处理,谈的也非个人隐私。而芦笛非法引用的完全是他人的私人来信内容,涉及是个人的情感和是非,是属於个人隐私权应当保护的,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



芦笛引用未经授权的私人信件内容的目的是为了在公众面前羞辱和丑化他人,有着明显的恶意和不良企图。如果公簿法庭,这种行为对他人精神的伤害也是不难证明的,法院类似的案例多如牛毛。



芦笛把别人的宽容,仁慈和懒得与他计较当作软弱,整天胡言乱语咒骂别人,终有一天要吃上官司的。要是与他玩真的,这个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的法盲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我非当事人,当然不会与他动真的,不过还是劝他行事吐言谨慎收敛一点,祸从口出是千年的古训了,这么大一把年纪了还不知道?见到棺材再掉泪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儿。



大家信不信,他一定会吃准了没人与他顶真而大作牛二状,嚎啕大叫他做的是合法的,没人敢告他的。



有点羞耻感和敬畏心的就听从劝告吸取教训改邪归正少干点缺德事吧。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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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赛昆 - (134 Byte) 2003-8-31 周日, 上午5:19 (166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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