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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写给非文人、茉莉、论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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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写给非文人、茉莉、论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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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写给非文人、茉莉、论坛(一) (398 reads)      时间: 2003-8-28 周四, 下午6:4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年龄一大就难免思维混乱、主次颠倒、说话唠叨。因此不得不事先写个提纲,

并以容易遵循和有所提示的方式(3部电影名字),进行下面的谈话。



1)非文人打官司

2)茉莉的返乡记

3)论坛与斑竹的洗礼



还有一点事先说明:茉莉与非文人,你们都是我敬佩的网友,尽管我们在很多

观点上不尽一致,但是对你二人的文笔、文风,我以为是无可挑剔的。



先谈第一个问题:1)非文人打官司



不久前,我曾问过我的律师,如果有人在网上谩骂、攻击、公布隐私,甚至性

骚扰,美国法律是否会裁决、干预?



我的律师说,美国就有一个州曾专门对一起网上性骚扰案件进行过非公开审判。

该罪犯是一个电脑工程师,经常在网上猥亵、骚扰Teen-age。由于该犯有一定

的电脑技术,因此该州司法机构不得不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协助侦破(后来在诊

断该人是否有精神疾病上搞得沸沸扬扬)。由此可见,网络犯罪,一样要受法

律制裁。



美国法律将行为犯罪和意识犯罪区别对待。但对意识犯罪也看给当事人造成的

后果如何。



还有,美国法律对于惯犯(长期进行辱骂、骚扰、触及隐私)的,也有别与偶

尔(仅对意识犯罪而言)出言不逊。



我不懂法律,但是我以为:美国法律是保护个人隐私的。如果有人触动你的隐

私权,公开你的隐私(例如家庭、婚姻、财产帐目、经历等等,甚至包括个人

嗜好、习惯,怪癖),你对此上诉,法院绝对会受理的。



但是,1.如果你自己将你的隐私公布于众,别人仅仅是Copy,问题就会变得

复杂。2.如果被告人愿意与你对薄公堂、或者你清楚被告人的网下公开身份,

事情也会简单。



我除为了研究股票,很少在美国网站上贴,但我看到美国的网站大都有“个人

上贴,法责自负”的警示。由此还可以推断,各大网站为了避免卷入法律争端,

都会有自己的律师。因此,如果你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势必在调查中,引

发和涉及到很多你未曾考虑到的因素、单元。如果你执意要打这场官司,估计

时间和金钱是需要大大地。当然对于律师来讲,他是不怕有官司的。



其实,这种事情,如果一个懂得法律的论坛管理人员会自行将其删掉,并提示

上贴人,尽量避免给论坛、网站惹麻烦。



我听说过,美国就有网站由于这方面的疏忽,最后不得不自行关闭的。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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