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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尊重生命,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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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尊重生命,尊重人权!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文章标题: 尊重生命,尊重人权! (648 reads)      时间: 2002-1-03 周四, 下午9:19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枭眼看世之七十:

爱惜生命,尊重生命



最近,网上网下,所见所闻,令人忧伤、悲痈、愤怒的事情太多大多,我心已渐渐麻木。然而,北大论坛上一篇短文还是深深刺痛了我的眼晴:



发信人: 高春天 (小松), 信区: Beida_Forum

标 题: 悲剧!大家用行动帮忙吧!

石家庄河北纺织学校(中专改成的大专)发生一起悲剧。



几天前一位男生去女生楼找他的女友,当时是下午,她去洗衣,男生在寝室的床上睡着。女生回来没叫醒他,天黑后宿管来查房(规定晚上男生不准进楼)男生情急之中开窗后用手攀住窗台。宿管在屋内呆了一会儿,男生筋疲力尽,摔了下去。(是五楼!) 到医院后女生没有押金,医生们不怎么管。她回去哀求宿管科,校长出钱救人。但是 都以该生犯错误为由断然拒绝。当一些同学凑了一部分钱到医院后,那位同学已经永远离开了人间。 从他摔下楼到去世,校方始终未加理睬。当家长悲痛欲绝的来到后也冷淡的表示毫无责任,家长上告中院不受理。教育局(厅)指示压住事。。。。。。学校发话:有学生敢向外反映

情况,一律开除! 死者的恋人已经精神失常,常在校园里洒纸钱。。。。。。家长,同学们在痛哭。。。。。。

消息仍在被领导们极力封锁。 我在此请求大家看在良知的份上将此消息在各大网上传递,争取关注。迫使有人来解决!用中国百姓的力量和方式行动吧!!!!!!!!!!!!!!!!!!!!!!!!!



我想起文革期间,多少人由于头上的地富坏反右的帽子,病了伤了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我想起自古以来多少“犯了事”的人在狱中饱受虐待、在社会上饱受岐视,想起草民、贱民之命贱如草;我想起多少患病、受伤的人民,由于种种原因被人民医院拒之门外;我想起前不久发生在宁夏的副市长一行见死不救…,我看到许多冠冕堂皇的标语、口号、旗帜的背后写着的“吃人”二字!



在商海、在官场、在社会各界,绝对自私、异常冷漠已成为一种流行的瘟疫,习经习以为常了。见死不救的“公仆”,见死不救的医生,见死不救的商人…,见死不救者何其多也?



但我还奢望,教坛的免疫力,或许略强一些。在古今中外文人骚客笔下,担负着传道被业解惑重责的教师,是多么神圣的职业,是到死丝方尽的春蚕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是指引灵魂方向的星光是奉献精神的象征…。文人骚客总喜好夸张,我也知道老师不是圣人教坛不是圣地,但比起其它行业来,总会多点高尚多点爱心吧。



看来我还是太幼稚太君子之心度人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呵。



从这则报道中看,医生、宿管科、校长等之所以见死不救,是因为那位倒霉的学生犯了错误。犯了错误也是人啊,他的生命也该得到起码的尊重!既使犯了罪,有法律治之,旁人也无权渺视其生存权!何况,那位学生犯的是一个多么美丽的错误呵,是爱的错误青春的错误嘛。



仁者爱人,尊重、爱惜别人特别是学生的生命,是为人师表者最起码的道德。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仁爱之心,就是人与禽兽“异”之所在。



更恶劣的是,事发之后,校方不是抚慰死者亲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而是企图掩盖事实、遮瞒真相。难道校权也高于生命权吗?其实也不奇怪,这是事故发生之后,事故责任人和当地政府的一贯伎俩!



我看过这则消息后,怒不可遏,在跟贴中大骂:一群王八蛋!也配为人师表?请将详情发至我信箱[email protected] 此事必须得到妥善处理!这种狗娘养的学校领导的太可恶了!他妈的!



如果这则消息是真实的,也许校方并没有触犯世俗的法律,但在道德法庭上,校方是有罪的。如果外在的法律、内心的良知都无法惩罚之,那么,有关部门应通过行政手段给予惩处,还死者和死者的恋人、亲人一个公道,给学生们一个说法。



歌里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一个美好的花园。面对人世间无边的精神荒漠、心灵沙丘、情感废墟,我欲喊无声、欲哭无泪,只能以此短文,略抒胸臆,并祭悼石家庄河北纺织学校那位男生,同时也向所有死于矿井下、监狱里、贫困中,死于冷漠无情的眼光之下的生命,致祭:呜呼哀哉,伏维尚飧。



几十年来,我们已经厌倦了太多的运动,貌似轰轰烈烈实则形式主义。然而,如果老枭有朝一日大权在握(做梦吧你),我还想再来一次运动,题曰:爱惜生命,尊重人权!







东海一枭2002、1、3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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