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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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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论“代表” (764 reads)      时间: 2001-11-04 周日, 下午10:2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论“代表”



易往崇



写了篇《点评中文网十大高手》,同时贴到《大家论坛》和《大家思想》。没想到两边都

有好心的网友(在此说声谢谢)建议我“声明这只是我自己的观点,不是代天下人说话”





其实,在《点评》一文的前言中,我已经作过这样的声明了:“给文章高手排座次,自然

是非常主观的事。虽属一家之言……”



这里想说的是,就算我没有这样的声明,按Default(对不起,我也很讨厌在中文

中不必要地夹英文。但我实在不知道这个词该怎么翻,字典里也查不到。欢迎行家指教。

好在会用电脑的都知道这词的意思),我也只能代表我自己,不可能代天下人说话。说句

玩笑话,我倒是想代诺贝尔奖委员会说话,人家也得让啊!



引一段王伯庆先生的话:



“我烦什么?



我最烦有人喜欢批判别人。动不动就代表全中国人民,全体留美学生批判人家,来粗的。

以个人名义发表观点的人至少对自己的观点还有一份信心,所以不需要扯起“大多数”这

面虎旗。”



我很赞成他这种观点。



好心网友的建议让我感到纳闷:是不是因为王先生说的这种人太多了,以至于中文网上的

规矩成了:除非作者特别声明文章只代表他个人观点,否则一律被看成是天下人一致的意

见?



让我们把Default改回到每篇文章只代表作者自己吧。至于那些喜欢用诸如“中国

人民绝不答应……为广大留学生所唾弃……”一类句子,代天下人发言的朋友,麻烦他们

在大作前面加上一句:“我,谨代表全中国人民(或全体在美华人),提出如下观点……





在此最后正式声明一句:我今后的所有文章,全部都是我的一家之言,不代表其他任何人

。至于喜欢被人代表或喜欢觉得被人代表了的朋友,对不起了,请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

也没有愿望代表你们。



2001年3月31日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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