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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徐州黑恶势力猖獗:用二千万买举报人大学教师王培荣的人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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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徐州黑恶势力猖獗:用二千万买举报人大学教师王培荣的人头
【博讯2003年7月08日消息】
徐州黑恶势力猖獗,大学教师起诉徐州市长、徐州公安局长、江苏省工商局局长等五名官员
(博讯boxun.com)
[wprjsxz] 于 强国论坛
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居住的小区,中央领导胡锦涛及原中央领导朱镕基、李岚清曾参观该小区,并批示徐州市委市政府:一定“要把好事办好”,风华园小区被列为当年的徐州市重点工程。
居住在风华园小区的中国矿业大学教师王培荣,发现事关该小区上万名住户人身、财产安全的单元防盗门,竟是假冒南京“圣鹰”品牌、“三无”(无合格证、无产地、无生产厂家、无商标)劣质单元防盗门,而且生产者无生产资格、经销商半年前被吊销营业执照(有证据1、证据2为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一种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数量之多(212樘),金额之大(150多万元),导致风华园住户放在单元防盗门内的数百辆自行车被盗,居室、地下室经常被撬,该小区上万人的人身、财产面临严重的安全隐患。面对江苏电视台《大写真》记者生产者、经销商承认:“生产者无生产资格、经销商无营业执照,工程没有按法律法规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有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录像(证据3)为证。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解决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应该是很容易的事。2001年11月起,王培荣向媒体、各级党政部门及领导举报、揭露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及与之相关的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及金额数百万元)、行贿、逃税等犯罪行为。尽管王培荣的行为得到风华园近四千名住户签名声援,并被推荐为风华园住户的代言人。尽管徐州市(《彭城晚报》、《都市晨报》、徐州市电台)、江苏省(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江南时报》)、中央级媒体(《中国社会报》)均对“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进行曝光,尽管大量领导(有部级、省级、市级主要领导如江苏省人大主任陈焕友、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德超)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市长潘永和批示超过三次,但这些批示均无法真正落实,导致党和国家的政策徐州无法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徐州无法执行。
不但王培荣举报的问题没有解决,而且举报人王培荣人身受到闫家训的严重侵害,徐州警方不管。举报人王培荣处于十分艰难、危险的处境,闫家训(被举报人)为了达到掩盖犯罪行为、打击报复举报人目的,不但以“黑白两道有人”威胁举报人王培荣,而且公开动用“黑白两道”打击王培荣,如:
举报人王培荣及家人受到被举报人闫家训时间长达一年多时间(数十次的)威胁、恐吓,王培荣每次均向徐州警方报警,徐州警方不查处;(有证据10为证)
被举报人闫家训多次抢劫、打伤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每次均向徐州警方报警,徐州警方不查处;
被举报人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向徐州警方报警,徐州警方不查处;(有证据11为证)
被举报人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举报人王培荣的人头,王培荣向徐州警方报警,并向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提供录音带,徐州警方不查处;
徐州公安部门不但不查闫家训的严重犯罪行为,反而明目张胆弄虚作假办假案,甚至篡改、销毁报警记录,包庇徐州黑恶势力犯罪。
为了掩盖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竟敢分别给闫家训出具非法的、荒唐的公函企图证明闫家训个人购买、使用警车合法(有证据5、证据12为证)。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与闫家训共同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
由于徐州市公安局包庇闫家训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
徐州黑恶势力猖獗,中国矿业大学教师王培荣于2003年7月7日向徐州市中级法院起诉徐州市长、徐州公安局长、江苏省工商局局长等五名官员,请您关注和支持,详情请看附件:
附件一:行政诉状
附件二: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无法解决原因
附件三:一、与防盗门有关的法律法规
附件四:二、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
附件五:五、王培荣的举报得到大量媒体支持
附件六:六、王培荣的举报得到部级、省级、市级领导的关注,他们批示查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但这些批示均无法在徐州落实
附件一:行政诉状
行 政 诉 状
原告:王培荣 工作单位: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
被告:徐州市政府 单位地址:徐州市解放路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潘永和 职务:市长
被告:徐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徐州市青年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广东 职务:局长
被告: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地址:徐州市王陵路(云龙公园北门斜对面)
法定代表人姓名:邢怀玉 职务:局长
被告: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德超 职务:局长
被告:徐州市物价局 单位地址:徐州市彭城北路35-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东明 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1.依法认定被告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价局不查处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行政不作为行为。
2.责令被告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
3.被告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省、市主要媒体上因被告就“行政不作为行为”公开向风华园住户赔礼道歉。
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5.认定原告王培荣举报、揭露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正义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的行为。
6.因被告长期(一年多时间)行政不作为行为,导致王培荣举报、揭露风华园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过程中花费大量的时间、费用,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价局各赔偿人民币一元。
事实与理由:
一、与防盗门有关的法律法规(见附件三)
二、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见附件四)
三、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防盗门来由
风华园一期212个单元防盗门是“无厂家、无产地、无合格证”、假冒南京“圣鹰”牌的劣质防盗门,是由1998年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的原负责人闫家训(住徐州市风华园小区25号楼2单元401室),在于1999年6月8日以“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与风华园开发商徐州市经房中心签定单元防盗门的《加工定作合同》。
当时,闫家训既无加工定作单元防盗门资格,又无经销单元防盗门资格(营业执照已被吊销),更没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但闫家训的非法行为得到徐州市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的为了给闫家训非法活动提供方便,为了利用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可以大量偷逃国家税收,为了满足闫家训扩大非法业务,招摇撞骗、制售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需要及偷逃公路养路费、过路费等目的,1999年6月,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竟批准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车号苏C0818警,车身写有“公安”二字),公开以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对防盗门进行管理为借口,制售数量巨大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五日出具的公函是这样写的:“1999年6月,云龙保安大队为了扩大业务,做好技术防范工作,自筹资金经分局、市局领导批准并办理全套购车手续的情况下,按公安车辆购置的有规定买了这辆警用微型面包车,并按规定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管所核发公安号牌。”
1999年7月28日,闫家训冒充“公安”,开着“公安警车”,再次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与个体户孙敦启签定单元防盗门的《加工定作合同》。闫家训打着“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对防盗门进行管理”的旗号,闫家训在徐州新河矿租用场地,指使没有生产单元防盗门资格的孙敦启非法生产假冒南京“圣鹰”牌的、“三无”劣质楼宇电控对讲防盗门。
徐州市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已造成大量住户经济损失。三年来,住户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得到的结果不是相互扯皮,就是相互推诿,长期得不到答复,更谈不上解决。风华园住户期望用上合格的单元防盗门,消除“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对风华园住户造成的人身、财产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王培荣举报假冒、“三无”劣质防盗门
2002年4月起,王培荣受风华园近四千签名住户委托,代表风华园近四千签名住户上百次向徐州市政府,上千次向徐州市公安局,十余次向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数次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十次向徐州市物价局举报风华园假冒南京“圣鹰”牌的、“三无”劣质楼宇电控对讲防盗门。如:
2002年4月11日,徐州市潘永和市长在王培荣的举报信上批示责成徐州市物价局查处。
2002年11月,由于王培荣的举报及《中国社会报》记者的揭露,徐州市潘永和市长再次批示责成徐州市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2年4月起,王培荣多次向徐州市政府的行政执法投诉中心举报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及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物价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
2002年4月,王培荣多次向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举报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
2002年5月30日,王培荣当面向徐州市公安局李开文局长反映情况,徐州市公安局李开文局长看了风华园近四千居民的举报材料后,当场责成有关部门(包括技防办杨德)查处。
2002年10月25日,王培荣当面向徐州市公安局张广东局长举报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情况。
2002年11月,王培荣与《中国社会报》记者一同,再次向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举报风华园小区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
2003年1月、2月、3月,徐州市政法委组织的接待日,王培荣三次当面向徐州市公安局何乃潜副局长举报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情况。
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记录王培荣于2003年2月25日代表风华园数千住户再次要求公安局技防办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的过程。
……
2002年5月起,王培荣多次向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副局长多次亲临风华园。
……
2003年2月19日,王培荣代表风华园近四千签名住户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德超举报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至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刊登王培荣代表举报内容和王德超的答复。
……
2002年4月11日,王培荣多次向徐州市物价局举报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要求徐州市物价局改正错误,撤销徐州市物价局对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非法定价。
……
五、王培荣的举报得到大量媒体支持(见附件五)
六、王培荣的举报得到部级、省级、市级领导的关注,他们批示查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但这些批示均无法在徐州落实(见附件六)
七、五被告行政不作为
1.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党和政府有大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被告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价局不执行,使党和政府的大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为废纸一张,导致党和国家的政策徐州无法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徐州无法执行。时间长达三年多,违法犯罪行为及腐败现象徐州执法部门不但不查,反而弄虚作假进行包庇,可谓触目惊心。原因是徐州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腐败现象,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助长犯罪和腐败行为。
2.我国《信访条例》第30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结果答复信访人。”
对原告王培荣的大量举报,在王培荣均要求给予书面答复情况下,被告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市物价局均不给任何形式的答复。
3.生产、销售金额超过一百万元的假冒南京“圣鹰”牌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是一个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
闫家训还有涉嫌其它的违法犯罪活动:
(1)“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经销商闫家训无营业执照,非法经销(涉及金额100多万元)“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
(2)假冒南京市圣鹰单元防盗门。
(3)闫家训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经销大量“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1998年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被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2001—2003年,闫家训以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一直是南京“圣鹰”品牌徐州市总代理,闫家训进行大量非法经营活动,大量逃税。
(4)闫家训用行贿手段,承揽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
没有营业执照的闫家训为承揽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工程,采取行贿的手段。2002年4月15日举报人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电话0516-3859130-2201,2204)倪守全、韩相生举报闫家训行贿十万元的事实,韩相生笔录。(举报人揭露闫家训行贿二万元的亲笔证据材料已由王培荣交给徐州市泉山区法院)
(5)闫家训涉嫌构成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在风华园小区,闫家训非法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防盗门涉及金额150多万元,闫家训非法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防盗网涉及金额80多万元,共230多万元。闫家训还在徐州其他许多小区大量非法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防盗门、“三无”劣质防盗网,有徐州市民祥园小区、民怡园小区等。闫家训没有营业执照非法加工、经销“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不但大量逃税,而且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一百四十六条,涉嫌构成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令人费解的是一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原负责人闫家训,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半年后,于1999年6月闫家训个人能非法购买警车,闫家训个人长期(四年多)非法使用警车(车号苏C0818警,车身写有“公安”二字),败坏公安形象,狐假虎威、招摇撞骗,偷逃车船使用税、公路养路费、过路费、车辆年检费等。闫家训开着警车(车号苏C0818警),冒充警察,以管理防盗门警察的身份,非法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防盗门、防盗网。
(7)闫家训疯狂打击举报人王培荣。
王培荣多次向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张广东、副局长郑广银、副局长何乃潜、徐州市公安局纪委杨书记、徐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公安分局翟山派出所等部门举报闫家训上述犯罪活动。但徐州市公安机关没有在接受案件时填写《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通字[1998]59号《公安部关于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被告徐州市公安局在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时,既口头告知原告,也没有向原告送达书面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符合1998年5月14日第35号公安部令发布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4.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揭露了徐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曾批示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但市领导的批示没有得到落实。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记录了王培荣代表近四千住户要求徐州市工商局、徐州市质监局、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的过程,再次证实这些部门相互推诿,不解决属于他们该解决问题。其中,徐州市公安局态度十分恶劣。
在王培荣代表数千签名住户要求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的一年后,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播放2003年2月25日记录王培荣代表风华园数千住户再次要求公安局技防办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的过程。
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说:“我比你都清楚,有些东西你不知道的我都知道,弄来弄去,不就是那点事吗,你不就是知道一点点吗?”
王培荣问:“你们知道得比我多,为什么不处理呢?”
杨德说:“那你管得着吗?我想查就查,我不想查就不查。我只能跟你这样讲,我跟局长还不能这样讲,(跟局长讲)我肯定要查,但是我查不查跟你没有什么关系。”
当时杨德还说:“你们几千户向公安部部长举报(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部长也得来求我。在徐州,不但我不查,局长也不想查”。
2003年3月21日上午10时,王培荣到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要求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技防办主任杨德动手强行把王培荣推出门外,并锁上门。
2003年4月11日上午10时,王培荣到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要求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技防办主任杨德在上班时间在看电视剧,对王培荣要求查处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不予理睬。
八、徐州市公安局不但不查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反而弄虚作假包庇违法犯罪行为
1.因闫家训身份是工人,按规定工人的犯罪行为由公安部门查处,数千封举报信最后到徐州市公安部门,但徐州市公安部门不但不查处闫家训的犯罪行为,反而包庇闫家训的犯罪行为。
2.徐州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大量弄虚作假包庇违法犯罪行为
3.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犯罪行为,闫家训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把王培荣告上法庭,闫家训为了证明王培荣举报、揭露“闫家训个人非法购买、非法长期(四年多)使用警车”侵害其名誉权,闫家训竟然能操纵徐州市公安部门。徐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给闫家训出具非法证明、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公安分局给闫家训出具非法情况说明,闫家训与一些公安部门的某些人勾结,共同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为此,2002年10月,王培荣起诉徐州市公安局,但法院至今不开庭。至今徐州市公安局拒绝改正错误,继续掩盖公安内部腐败和犯罪行为。
4.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2002年6月29日下午4时多,王培荣在风华园小区遭不明身份的人劫持),举报人向徐州市公安部门报警(110、翟山派出所),当时翟山派出所陈辉作了受害人、证人的笔录,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不查;在2002年11月,举报人王培荣发现劫持王培荣的犯罪嫌疑人,向警方(110、翟山派出所)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多次要求由受害者王培荣和证人当面指认劫持王培荣的犯罪嫌疑人,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不予理睬。翟山派出所王所长解释说:“闫家训犯罪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他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目的是叫王培荣不要举报,闫家训用黑道劫持王培荣是教训教训王培荣,不可能杀死王培荣,所以闫家训用黑道劫持王培荣的事,我们不管,谁叫王培荣要举报闫家训的”。
2002年6月7日6时30分,闫家训打举报人王培荣,举报人向徐州市公安部门报警(110、翟山派出所),翟山派出所不查;
闫家训在黑道用二千万买举报人王培荣人头,举报人王培荣于2002年11月22日向徐州市公安部门报警(110、翟山派出所),并向翟山派出所朱副所长提供录音带,翟山派出所不查;
王培荣及家人受到被举报人闫家训时间长达一年、数十次的威胁、恐吓,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闫家训对举报人王培荣动手,举报人王培荣和家人每次均向徐州市公安部门报警(110、翟山派出所),徐州公安部门均无人敢查处,更不敢制止闫家训对举报人王培荣威胁,导致闫家训有恃无恐:
2003年2月16日下午5点多,举报人王培荣在风华园物管处门前遭被举报人闫家训抢劫,被闫家训打伤。110警察到现场后,闫家训当着警察的面再次打伤王培荣。
2003年2月17日上午7点多,举报人王培荣在风华园再次遭闫家训抢劫,已报110。至今警察不敢为王培荣追回被闫家训抢劫的财物。
举报人王培荣多次向警方要求追回被闫家训抢劫的全部财物,查处闫家训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直到今日,闫家训拒绝向警察交出抢劫的全部财物,翟山派出所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为举报人王培荣追回被闫家训抢劫的全部财物,更谈不上查处闫家训。
令人发指是翟山派出所警察的弄虚作假办假案,从翟山派出所2003年2月16日接处警登记表上可以看出,翟山派出所内警察的败类不但是闫家训保护伞,而且是闫家训的帮凶。2003年2月17日,王培荣报警记录找不到了。
(1)2003年2月16日翟山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三名警察签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
(2)王培荣当时的报警内容是:“2003年2月16日下午5点多,在风华园物管处前王培荣遭到闫家训抢劫,闫家训拿着抢劫的财物走了”。为什么翟山派出所不如实记录当时的报警内容?2003年2月16日翟山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该接处警登记表写明报警人是王培荣,而报警内容被篡改为:“2003年2月16日下午17时20分左右,王培荣在风华园物管处东100米处散发风华园防盗门等问题材料,防盗门是闫家训经销的,闫家训看到王培荣在发传单,就质问他,后双方发生扭打”。
(3)翟山派出所处警登记表出警情况栏中故意隐瞒闫家训犯罪行为:闫家训抢劫王培荣财物;当着翟山派出所出警警察的面,闫家训再次打伤举报人;
(4)翟山派出所处警登记表出警情况栏中二名签名警察没有一个是当时出警的警察。
(5)翟山派出所处警登记表记录处警结果栏写明(该案)立治安案件,一个十分明显的刑事案件(抢劫),被立为治安案件,直到今日不查处。
(6)翟山派出所处警登记表记录处警结果栏值班领导(朱副所长)签名与二名出警的警察签名是出自一个人之手。但用了不同的笔,不同颜色的墨水。目的很明确:弄虚作假办假案。
王培荣及家人受到被举报人闫家训时间长达一年多数十次的威胁、恐吓,闫家训动用黑道劫持举报人王培荣,闫家训对举报人王培荣抢劫,王培荣每次均向110、翟山派出所报警,但王培荣的大量的报警记录(翟山派出所处警登记表)现在无法查到,很可能已被销毁。
2003年7月5日下午6时,闫家训在风华园再次抢劫王培荣,并威胁王培荣说:“砸死你!”。王培荣向徐州市110报警,徐州市泉山区翟山派出所赵保平警察出警。
王培荣数十次向徐州市公安局局长张广东、副局长郑广银等领导和徐州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举报、反映以上全部情况,没有答复。由于徐州市公安局包庇违法犯罪行为,导致闫家训抢劫、威胁王培荣成了“家常便饭”。徐州市公安局不配作为人民公安,应改名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九、几点说明
1.徐州市潘永和市长是个好人,多次批示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甚至责成徐州市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但一个徐州市政府的市长,根本无法与闫家训的黑恶势力抗衡,无法解决(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使党和政府的大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为废纸一张,导致党和国家的政策徐州无法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徐州无法执行。
2.2003年2月19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德超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网站答复王培荣:“你提出的(徐州市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我们将责成徐州市工商局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一定依法查处。
但徐州市工商局弄虚作假,拒绝向举报人王培荣了解情况,拒绝向举报人王培荣反馈调查结果。甚至说你(王培荣)找王德超去。
3.公安局局长张广东象闫家训一样,指责王培荣败坏了他的名誉,尤其是在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播出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主任杨德十分恶劣态度。王培荣答复:“如果您认为我侵害您的名誉权,请您到法院告我”,张广东威胁王培荣:“到法院告你,便宜你了,你好自为之”。
4.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专案组组长郑广银,在我指出他弄虚作假办假案,在明知、并掌握闫家训大量犯罪证据后,仍然包庇闫家训。郑广银不但自己拒绝听取王培荣的举报,还告知副局长何乃潜以王培荣举报时录音为由,不要听取王培荣的举报。
5.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播出徐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邢怀玉局长不光彩的形象,指责王培荣败坏了他的名誉,对王培荣说:“到法院告你名誉侵权”。
十、起诉的目的
1.通过解决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使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徐州得到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徐州得到执行。
2.促使党和国家打击徐州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3.徐州个别地方假冒伪劣泛滥,坑蒙拐骗猖獗,经济秩序混乱,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败坏社会信用,毒化社会风气,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4. 徐州执法部门弄虚作假成风,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此致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培荣
二00三年七月七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5份;
附件二: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无法解决原因
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无法解决原因之一:涉及到徐州市公安部门内部的腐败、犯罪问题
闫家训(住徐州市风华园小区25号楼2单元401室)是个体户,因有后台,在1997年把个体企业挂靠到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企业名为“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每年给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交管理费。1998年徐州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徐工商企字98第[247]号)》吊销了“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的营业执照(有证据1、证据2为证)。
防盗门事关用户人身、财产安全,属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由公安部门管理,生产、经销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闫家训制售数量巨大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的犯罪行为,得到徐州市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的为了给闫家训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为了利用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可以大量偷逃国家税收,为了扩大非法业务,为了满足闫家训招摇撞骗、制售“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的需要及偷逃公路养路费、过路费等目的,1999年6月,徐州公安局、徐州公安局云龙分局领导竟批准闫家训个人购买警车(车号苏C0818警,车身写有“公安”二字)(有证据4、证据5为证),公开以做好技术防范工作、对防盗门进行管理为借口,制售数量巨大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防盗网(有证据5为证)。
1999年闫家训打着“公安身份”,开着“公安警车”,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进行诈骗(有证据6、证据7、证据8为证)。在风华园小区,闫家训非法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防盗门涉及金额150多万元,闫家训非法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防盗网涉及金额80多万元,共230多万元。闫家训还在徐州其他许多小区大量非法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防盗门、“三无”劣质防盗网,有徐州市民祥园小区、民怡园小区等。闫家训没有营业执照非法加工、经销“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不但大量逃税,而且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一百四十六条,涉嫌构成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无法解决原因之二:涉及到徐州市领导干部子女犯罪问题
风华园安装“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金额150多万元)是李为健之子李海所为,还有风华园假的远程抄表系统水表、假煤气表是李为健之子李海所为,劣质暖气片是李为健之子李海所为,劣质有毒的自来水上水管是李为健之子李海所为,…。李为健曾是前徐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徐州市人大主管政法系统(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副主任。
远程抄表系统假的水表、假煤气表。在普通的水表上粘贴一个塑料接线柱(二、三角钱),冒充远程抄表系统的水表。该假的远程抄表系统水表不但价格是普通水表的五倍多,而且造成大量假的远程抄表系统水表漏水,无法正常使用。
假远程抄表系统的煤气表,是私自用普通煤气表改装的,从内部接根电线出来,一个普通煤气表变成了远程抄表系统的煤气表,当然价格上涨,住户已顾不上关注其价格问题,更严重问题是私自改装的煤气表是否漏气,谁对私自改装的煤气表安全负责?
李为健之子李海,利用管理建材工作之便,在风华园工程中用大量劣质甚至有毒材料,不但受贿,而且诈骗。如:把合同中每户390元的单元防盗门价格,虚报为每户500元,仅这一项诈骗37万多元(有证据7、证据9为证)。有徐州市经房中心向徐州市物价局报批价格的文件《关于科教小区防盗门及暖气价格的核定申请》徐经房字[1999]31号为证,该文件是徐州物价局2002年12月13日向徐州市鼓楼区法庭提供的。
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无法解决原因之三:风华园腐败工程涉及到大量徐州市十分严重犯罪问题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小区是当地规划最新潮、功能最完善、设施最齐全的政府形象工程、重点工程。政府的本意是通过这项工程的建设,为广大知识分子办好事、办实事。但由于该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终至风华园成了政府形象的损毁工程、公众舆论的重点工程。
1.国有数亿资产流失
徐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骗取了风华园住户数额十分巨大(约数亿元)的土地出让金,房价由原定的每平米六百多,涨到每平米九百、九百二、九百五。风华园属于安居工程,但房屋销售基价已高于当时商品房如崔庄二期,而崔庄二期地理位置优于风华园。
购房合同上写明是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70年 ,但住户土地证是划拨土地,不但导致约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而且造成风华园小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得不到法律保护,国家对划拨土地随时可以免费收回开发商与风华园住户在《住房购销合同》第一款约定: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为柒十年(自办证之日起)。但风华园住户拿到的《土地证》上写明:划拨的土地,而且没有土地使用权年限。
风华园名为安居房,实为商品房。开发商既骗取国家的大量优惠政策,包括免费的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以高于当时商品房买给徐州市科技人员。徐州市房改办下文件,规定科技人员买风华园各单位应给予补贴。
2.开发商骗取了风华园住户数额十分巨大(约数千万元)的楼层差价
国家规定住房购销楼层增减差价总额代数和为零,而经房中心不执行国家规定,风华园楼层差价代数和高达基价的33%至73%,经房中心多收金额十分巨大(约数千万元)。例如按每户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一个五层单元,经房中心至少多收13万元。仅风华园一期工程有212个单元。
3.数千万元公共维修基金不知去向
仅风华园一期工程约3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900~950元,国家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不低于售房款的20%。公共维修基金已在价格内,数千万元公共维修基金住户不知去向。
4.虚假的自来水、煤气远程抄表系统;
远程抄表系统是个骗局,开发商骗取了住户高昂的远程抄表系统配套设施费。
5.风华园除“三无” 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外,还有劣质暖气工程,暖气工程有严重的量问题,根本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而且质次价高。
6.风华园部分楼房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如果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得到查处,风华园腐败工程查处有了突破,它的影响很大,将推进风华园腐败工程其它问题的查处,风华园腐败工程必定牵涉犯罪分子、腐败分子及他们的关系网。这是三年多徐州无人敢查、无人能查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和闫家训大量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
附件三:一、与防盗门有关的法律法规
事关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的防盗门属于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由公安部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简称技防办)负责管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国家不但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而且还有大量的法律、法规、规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第五条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2.根据建设部、公安部第49号令发布(1996年2月21日施行)《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江苏省建委、江苏省公安厅发布(1999年3月30日起实施)《江苏省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所用产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未经鉴定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采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检验管理的通知》(公防办[1996]15号)规定:“凡在境内销售的技防产品必须按本通知规定经北京检测中心或上海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否则,不准在市场上销售,不准在工程中使用,违者各级公安机关对工程不予验收。”其中: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普通型),对母体9—15套,需抽样样品2套。
风华园单元防盗门(SY1010型楼寓电控防盗门)是楼宇对讲电控防盗门(普通型),是闫家训委托加工、经销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没有经北京检测中心或上海检测中心检测,不可能合格,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质量检验管理的通知》(公防办[1996]15号)规定,不准在市场上销售,不准在工程中使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产品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附件四:二、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处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
3.《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以下简称《通知》)
4.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
5. 江苏省人大《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2003年4月14号至15号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强调: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003年4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题目是:《打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新战役》,社论指出:“经济秩序混乱,假冒伪劣泛滥,坑蒙拐骗猖獗,商业欺诈横行,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抑制人们的消费意愿和企业的投资意愿,阻碍扩大内需和经济发展。经济秩序混乱,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格不入,不利于深化改革,许多混乱现象恰恰是新旧体制转轨中一些改革不到位造成的。经济秩序混乱,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影响外商的投资信心,不利于扩大对外开放。经济秩序混乱,破坏社会主义法治,大量失信违规现象的产生不仅与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有关,更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不公有关。此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经济秩序混乱则败坏社会信用,毒化社会风气。”
附件五:五、王培荣的举报得到大量媒体支持
徐州市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在1999年12月25日使用后,新闻媒体多次曝光防盗门的质量、价格问题,如:
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揭露了风华园单元防盗门的黑幕: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于1998年12月1日被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闫家训于1999年6月8日以“徐州市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名义签定风华园假冒南京“圣鹰”牌的、‘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的加工定作合同。面对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记者的采访,生产者承认没有单元防盗门的生产资格,闫家训承认1998年12月被徐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闫家训也承认风华园安装的防盗门没有按国家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相关的手续,闫家训声称他以前曾在徐州市公安局技防办工作,对他们笑一笑就没办手续。知情人揭露闫家训承揽单元防盗门工程时有暗箱操作:1999年,相同的单元防盗门,风华园开发商徐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开发中心,不要南京“圣鹰”牌单元防盗门在徐州总代理的低造价,而要(由没有营业执照的)闫家训经销的高造价。而且一模一样的单元防盗门,闫家训报价单元不同价格不同,价格相差数倍。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揭露了徐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曾批示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但市领导的批示没有得到落实。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记录了王培荣代表近四千住户要求徐州市工商局、徐州市质监局、徐州市公安局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的过程,再次证实这些部门相互推诿,不解决属于他们该解决问题。其中,徐州市公安局态度十分恶劣。
2000年7月18日《彭城晚报》第四版刊登了矿大教师来信:“(风华园)部分防盗门经常坏,无法上锁和通电,家庭对讲机起不到作用,有些防盗门只好天天敞开着,放在楼道内的自行车等时常丢失。”
2002年11月27日,《中国社会报》第5版发表记者调查:《怪:风华科教安居小区居难安》,再次揭露了风华园“天价”、“三无” 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风华园小区有住户近4000户、共280多个单元,以33号楼为例,共有4个单元,每个单元14户居民,每户交500元单元防盗门款,一个单元防盗门就收取了7000元。风华园小区还有一个单元住有28户,这样的单元防盗门则收取了14000元。让人不解的是同一规格的防盗门价格相差如此之大?”
“更蹊跷的是,如此高价的单元总防盗门竟是无产地、无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
“有的单元防盗门不用钥匙轻轻一拉就开;有的单元防盗门根本关不上;有的单元防盗门用钥匙却打不开,而有的钥匙却能打开别的门。住户是苦不堪言”。
“风华园小区“三无”劣质单元总防盗门导致风华园住户放在单元防盗门内的数百辆自行车被盗,居室、地下室经常被撬,人身、财产面临严重的安全隐患”。
“风华园小区竣工至今3年来,住户多次投诉到徐州市相关部门,但长期没有得到答复,也没有得到解决。”
2002年1月14日徐州市《都市晨报》第四版刊登记者调查“单元防盗门费用咋收”;
2002年1月17日徐州市电台新闻频道《早间新闻栏目》播出风华园小区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2年4月23日,《江南时报》刊登近三千居民反映风华园单元防盗门问题的文章;
尽管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早已真相大白,大量媒体关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附件六:六、王培荣的举报得到部级、省级、市级领导的关注,他们批示查处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但这些批示均无法在徐州落实
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大量领导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如:
2001年11月徐州市庄华平副市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2002年4月11日徐州市潘永和市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2002年5月30日徐州市公安局李开文局长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2002年8月18日江苏省人大主任陈焕友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批示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2002年11月,徐州市潘永和市长再次批示责成徐州市成立以徐州市公安局为主的专案组,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
2003年2月19日,王培荣代表风华园近四千签名住户通过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网站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德超反映情况:“徐州市风华园建设过程中使用云龙区保安公司公共安全设施经营部的劣质单元防盗门,已造成大量住户经济损失。三年来,住户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得到的结果不是相互扯皮,就是相互推诿,长期得不到答复,更谈不上解决。风华园住户期望用上合格的单元防盗门,消除“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对风华园住户造成的人身、财产严重的安全隐患,请王德超局长过问”。王德超局长回答:“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责成徐州市工商局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一定依法查处。”
2003年3月11日晚,江苏电视台《大写真》栏目播放风华园“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问题,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的潘永和市长,看完《大写真》节目,潘永和市长给徐州市常务副市长庄华平打电话,再次指示查处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风华园假冒、“三无”劣质单元防盗门时刻威胁着数千户(上万人)人身、财产安全,但大量领导批示无法落实,原因何在?
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
E-mail:[email protected],电话:0516-3884475 , 邮编:221008 (博讯boxun.com)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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