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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不要苛求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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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要苛求余秋雨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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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不要苛求余秋雨 (358 reads)      时间: 2003-7-07 周一, 下午10:10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枭鸣天下之二五九:





在《我为什么如此优秀》一文中我说过,当代作家学者,除了网上极少数,除了李敖、刘晓波等一小撮,绝大多数既缺思想功力,又乏文字功底,皆垃圾制造者耳。一些名动天下的家伙往往也不例外,其文字的把握处理也是差劲之极,简直是对汉语的糟踏,思想肤浅逻辑混乱还在其次。如余秋雨辈,那种阳萎不举又装腔作势的腔调,总给我一种看人妖表演的感觉。



说余秋雨是人妖是垃圾制造者,过于刻薄了。余秋雨的文字自有其的存在的价值。近几年来,我以读古代为主,兼读西方,除为了满足好奇心偶尔浏览争议颇大或名头颇著者的文章外,几乎不读当代文学作品和学术著作。余秋雨就是例外之一。那是很久以前了,买过两本秋雨的书,粗略翻读一二,总的感觉是浮夸做作,常识欠缺,学问功底不扎实,至于思想之浮浅苍白,那是不用说的了。



但也不能说是垃圾。象琼瑶、汪国真、上海宝贝之类宝贝一样,供少男少女文学青年旅途中无聊时消遣消遣,还是很好的读物。有人称之为文化口红,这个评价颇为恰切。有笑话说时尚女郎随身小包包里有三大必备品:口红、避孕套、余秋雨散文。这支文化口红比起那些堂而皇之地为专制脸上贴金的御用文奴的八股文章来,还是略胜一筹的。它显得含蓄蕴藉有文化味多了。官方需要利用余秋雨来涂脂抹粉粉饰太平,而余秋雨的成名成家当大师,也是托了我党的福。如果不是我党在思想界严封密锁在文学界把关导向,那里轮得到这种思想太监文化戏子出来招摇啊。



此后再未接触他的东西。据说是愈来愈走红,荣登了文化大师宝座,俨然与鲁迅巴金齐名了。继两余(余杰余秋雨)之争闹得沸沸扬扬之后,最近金(金文明)余之争硝烟又起,《咬文嚼字》资深编委金文明推出了《石破天惊逗秋雨》,将金文明在阅读三本散文集时,发现的130多处文史知识差错集中进行了阐释和分析。余秋雨则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反击。有兴趣者只要看看2003、7、3《南方周末》《非现场辨论赛》,双方是非曲直,便一目了然了。



金老是个严谨而博学的学者,化费了大量时间精力,运用可靠的文献资料,对余秋雨的差错进行有理有据的考证和辩驳。象余秋雨那样文字高产者,在史料方面出些差错,本不奇怪。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也。如果是一个严肃的学人,对于别人的摘误指缪,感谢都来不及呢。余秋雨却不但不承认自己的作品中存在任何"史料差错",不但公开宣称拒绝来自这方面的一切批评,而且对金文明大肆攻击,斥道:金文明这样的"咬嚼派",究竟在"咬嚼"什么!乍一看连汗毛孔都"咬"到了,像是在做学问,其实对于稍稍大一点的文化学术课题都一片茫然。



这就是文德有问题了。不怪余秋雨,是金文明小题大做太一根筋了。那些快餐式的东西也值得浪费时间去大加咬嚼?你还得感谢余秋雨笔下留情,没有下作到把你打成盗版集团的一分子哩。把批评者明斥暗示为与盗版集团有牵连或干脆就是幕后人物,乃老余的惯技呀。至于小余杰更是幼稚得可以,竟要余秋雨为文革中的丑行忏悔什么的,太高估太抬举太苛求他了。说破天也就一个二三流的小文人而已,怎么可能有忏悔意识?被人指出那么多常识性史料性错误,你叫他面子往那儿搁,怎么可能不狡辨诡辨?



琼瑶汪国真余秋雨之流俨然成了时代的文学象征和文化偶像,我泱泱五千年中华的文学、学术、文化、文明,被糟践成了什么样子。论思想深度学术功底论文采学识,民间网上我朋友中随便拎出几个来,都比他强得多。遗憾的是,他们在这个汰优取劣逆向淘汰体制(包括文化机制)下,只能永远低头在草莽。这实在是文化和时代的双重悲哀。这是一个不容真思想真英杰的时代,这是一个浮华匆促浮皮潦草的时代。会唱几支曲而不走调的就是歌唱家,会做几句诗而平仄无大误的就是诗词家,会鹦鹉学舌谈个体会念个报告的就是政治家,知道个哈维尔昆德拉什么的就是思想家…,真个是"庙堂无才官,学堂无才士。市井无才匠,江湖无才贼"呀。



有个搞文学评论颇有名声的大教授,一次宴聚时一个劲大吹自己与什么什么领导的秘书如何如何交好,老枭当时年轻气盛,趁着酒兴拍桌痛斥,几欲饱以老拳,吓得他落荒而逃。酒醒之后我好生惭愧,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样失态。细思量,或许要怪余秋雨这老小子。原来这个大教授写过一本为余秋雨捧臭脚的书。为二三流人捧臭脚,不是更等而下之不入流了吗。这种不入流的小角色竞敢在老枭面前大言炎炎,不是找打吗。哈哈



老枭金口玉言谈秋雨,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以后谁敢再与我提余秋雨,别怪我跟他急!



东海一枭2003、7、7

首发新世纪网址: http://www.ncn.org/



附:2003、7、3《南方周末》《非现场辨论赛》其中关于"致仕"一词的争论,典型地暴露了余秋雨强辞夺理喜欢诡辨的嘴脸,录此存档吧:

金文明指出:"致仕"自古以来就只有"辞官"一个意思。《山居笔记·十万进士》文中"大量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一生最重要的现实遭遇和实践行为,便是争取科举致仕",余秋雨把"致仕"当作"获得官职"来用了。

余秋雨辨说:从两千多年前的儒学经典起确实有把退休说成"致仕"的,但这是早已不用的古语,而"致"字的常见含义是达到、给予。他并不是在文章中讲解某个古代术语,而是在用现代话语写现代散文,因此必须服从现代规则,岂能将退休说成是把什么"归还给君王"。古词变义,比比皆是。在现代写作中,虽是一些同样的字,却完全可以不去考虑它们的古义。这个问题,胡适之先生在新文化运动之前就有不少主张和实践,清楚地划分了"死文字"和"活文字"的区别。

金文明反驳道:诡辩是余先生一贯使用的手法。他在"致仕"一词上所作的诡辩,让他在世人面前进一步出尽了洋相。"致仕"自古以来就只有"辞官"一个意思。现代生活中已经不用,人们只有在谈到古代人物的生平行历时才偶尔使用,必须符合古义,不能任意发挥创造,一走样别人就看不懂了。

余秋雨谈的是古代科举的话题,用得到去创造新义吗?所谓"新义"不是哪个人可以自说自话凭空创造的。它必须能为人们所接受,并在语言的实践中逐步推广,约定俗成。词义具有凝固性与整合性。"致仕"这个词的意思并不是"致"和"仕"两个字意义的简单相加。不能因为"致"的常用含义有"达到、给予"的意思,就可以把"进入仕途"的意思强加给"致仕"。这是语言学的常识。现在余秋雨的用法,不但在他之前的古人没有用过,而且在他之后的今人也无一用过。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独家创造!如果他是个人念念有词地乱说,别人无法干涉,但想要强加给广大的读者,恐怕是办不到的。

胡适先生谈论的"死文字和活文字"问题,是针对新文学创作而言的。某些死去的旧词经过改造,赋予新的意义,可以让它复活,但必须符合现代语言发展的规律,并不意味着让他个人随心所欲地乱说乱用。他的名声再大,也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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