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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响应刘路号召---请网友们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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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响应刘路号召---请网友们支持   
东海一枭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280

经验值: 24050


文章标题: 响应刘路号召---请网友们支持 (322 reads)      时间: 2003-7-05 周六, 下午5:53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枭鸣天下之二五七:





7月1日,为了反对香港傀傫政府强立23条恶法,香港民众举行了规模浩大震惊天下(大陆例外)的七一大游行。基本法23条订明危害国家安全的“七宗罪”为颠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外国组织干预本地政治事务、与外国组织有联系等。而立法条文的表述模糊不清,没有相对清哳的法律边界,为政府镇压异己预设了陷阱。



不幸的是,“七宗罪”乃是一直高悬在大陆民众头顶的达摩克利剑,且律义更苛、钳制更猛,无线上纲,从严处理。就中的“煽动罪”,乃“反革命罪”进化而来,最令广大知识分子闻风丧胆。它给我党剥夺言论自由和以言治罪大搞文字狱提供了法律依据,使众多异议人士“反动”分子因此被抓捕被判刑。有些西方国家也有类似上述罪名,但具体法律条文均有严格限定。例如,根据明显且即刻原则,一般情况下,任何主张暴力或主张不遵守法律之言论都可以不受法律限制。



为此,我曾在多篇文章中对105条提出质疑,在《呼吁胡哥大赦》中写道:时代进入二十一世纪了,党和政府依然坚持斗争哲学,大抓政治犯良心犯,是人民之辱也是国家之耻。为了早日洗刷这一耻辱,现行刑法第105条第二款和103条第二款亟须加以订正。第105条第二款中,要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加以必不可缺的限制,即仅限于以武力的方式;不然,仅仅是对现实不满或批评党和政府的言论都可随意解释成颠覆国家政权。



遗憾的是,由于我党的严密封锁和政治高压,由于大陆知识界法律界的法治意识、自由观念极为薄弱,对这个法律陷阱,久久以来,除了零星的质疑建议外,听不到任何较为响亮的抗议之声。



好在万马齐喑可悲可耻的沉默被一个名叫刘路的律师打破了。日前,我在多个网站看到了由刘路发起以律师群体为主要联署者的《关于废除或修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建议书(讨论稿)》。这是法律界同仁首次对刑法105条集体说不,意义十分重大。如发起人所言“我们的签名活动将会随着刑法105条的废改而载于中国律师发展的史册!”。其实,纵然一时无效,它也明确地向“有关部门”向人民群众发出这样的信息:恶法不合宪法不合情理不合国际惯例和时代潮流,为将来废改恶法起了推动作用。恶法废改仅是个时间问题。民主大潮激荡全球,必将席卷神州大地,凡违民之心逆时而动的东西,都是没有未来的。



众人拾柴火焰高,让我们伸出热情的手,为了改善极不正常政治环境,为了国家和国民早日获得自由,为了我们自己的安全和尊严,在“建议书”上庄重地签下名字,与刘路一起呼吁!只要遵从良知的号召和内心的律令而行,无论一时成败,我们都是自己内心的英雄。我们---大陆中国人不比香港人低劣,不比任何国家的人民低劣!



有友人来访看见此文标题,诧道:刘路何许人也,竟能号令老枭?我笑曰:如果逆时势违民意,天王老子我不卖帐。梁任公不云乎,“豪杰者,服公理者也,达时势者也”(梁启梁《豪杰之公脑》)。老枭向以豪杰自许,“有其独立自由、不肯依傍门户之气概,不肯舍己以从人”,能达时势,唯服公理。故只要利我民利我国,无论何人号召我愿响应。



刘路素不相识,据刘路自我介绍:“以前曾读中文,后来为生计所迫改行作律师,因秉性使然常常得罪权贵,屡做无罪辩护使数十人脱罪而得罪当地司法当局,不得已三迁执业地域”,只因上网以来“不虞半年时间,竟有多人因言入罪,物伤其类,人悲其徒,不得已与二三友人发起‘公车上书’,意在废除恶法,拯民水火”,从中可见刘路君的侠义。“建议书”说出了我的心里话,表达了广大网民和知识分子的愿望。略感不足的是,文本表述激情有余,严密不足,有杂文味和檄文味,犯了我党的大忌。要知道我们的高级公仆已习惯了主人的吹捧,听惯了假言媚语,已听不得直话特别是直爽严厉的真话了。观点自当明确,语气不妨缓和,别一口一个恶法什么的,以尽量减低政治风险。彭德怀何等刚烈倔强的一条汉子?当年给老毛上书,还不是先歌颂个够,才怯怯地写出:不过农业出了点小小问题。呵呵。





首发新世纪网址: http://www.ncn.org/

东海一枭2003、7、4



中国律师网社区

http://forum.acla.org.cn/msgIndex.php?board=3



大地文化社区 枭鸣天下

http://www.dadiwang.com/phpbb/viewtopic.php?t=77920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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