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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告老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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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36
经验值: 17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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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论坛已无条件解封了你的笔名,给了你一个说得过去的结局。论坛有权封和解任何笔名,只是看是否合理而已。当初咱们办这个破坛子,也就几个人定那么个破坛规,你还老拿那坛规当圣旨。什么违规道歉了,那有什么违规之说,你去看看那坛规,就那么几条,仅有几条是死的,其它都是斑竹个人掌握,哪来违规之说。内坛规定也是,为使干活的斑竹积极性不致受挫,赋与了较大的权力,如封名等,也无纠正机制。这样的情况是斑竹间出现矛盾无法取得解决的主要原因。
其实,这样的一个私人论坛,根本就不适合象个国家似搞什么法治。主要问题出在,叫私人论坛,连产权都不明,到底归谁所有?连个董事会都没有。如果能有个董事会,董事长,有重大争议问题也有解决的机制。
虽然给你解了封,无论是否原谅论坛,我不希望你再到这论坛来玩。你在内外坛骂人太多,内坛很多人不欢迎你,如果你回来了,我还得陪着灭火(我答应了的),实在是一种负担。如果不管你,哪天又犯在斑竹刀下,被砍了头你还不痛快的死,让我看了难受。所以,最好是你不原谅论坛,也永远不要登此论坛,你幸,我幸,
大家幸。
作者:非文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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