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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大王恩准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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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言论自由”大王恩准新解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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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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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标题:
“言论自由”大王恩准新解
(398 reads)
时间:
2003-6-23 周一, 下午9:17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言论自由”大王恩准新解
张三一言
恋网入魔,昏昏然飘然梦入虚拟世界。
见一不人不鬼不神不仙的侏儒。作挺胸状,目向天,口中念念有词:「我高,你低;我智,你昧;我对,你错……」
我很担心他不看路会掼低。
他仰望着我,用鄙夷的眼光斜视我。作轻松随便状但却使劲地把一本不厚不薄的书向上抛给我。不屑地说:「丢下给你,拿回去读二十年后再来见我!」
原来是一本《大王恩准新词典》。
随手翻之。见“言论自由”条目。
其解如下:
具备有如下条件之一者,是为言论自由,这样的国家就是有言自由的国家。
条件一:当一个国家所有传媒都由专政党控制,人民可以自由地发表拥护党和领袖的意见和歌功颂德;
条件二:人民都自动自觉地不发表反党言论;
条件三:人民可以在专政党前面自由地辱骂敌国领袖;
条件四:人民在国内发表反党言论必惩予反革命颠覆罪,但其中有一两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国外发表反党言论;
条件五:不准人说鬼话;
条件六:不准发表低素质文章(反党=低素质);
条件七:任何自由民主有言论自由的国家对言论自由都是有规范的,规范即是管制,禁止言论自由就是言论自由;(张注:原文如此,编写体例与其它各条有别。)
条件八:(任何对拥护专制思想的批评都是属于群氓围攻,是反言论自由的行为)禁止对专制批评;
条件九:法定有某些人全权代表人民说话;
………
…………
还有很多条,但醒后忘了。若有也看过这本词典的朋友,又还记得的话,请补充。
2003/6/24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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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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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春
- (0 Byte) 2003-6-24 周二, 上午6:22
(13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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