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答 Alpha Q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答 Alpha Q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答 Alpha Q (439 reads)      时间: 2003-6-20 周五, 上午2:2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您怎么评论我不要紧,不要我想得声明一下:其一,我和多元前辈纯粹是就事论事,我说我了解的事实的一面,他反驳,然后说他了解的另一面,观点交流,仅此而已,没有更多的政治、立场成分(至少在我一边是这样);其二,我想你是不是真把我当公安、党员了,然后再来琢磨我的政治立场和观点。多元前辈对我背景的猜测,好像对此我没有作答吧?不管怎样,我这里只说一句,他猜错了。我不希望别人因为对我身份的怀疑来揣度我的想法与观点,甚至觉得我被洗脑(我知道您想说,被洗脑的人从来不会觉得自己被洗脑)。我写那么几个字,只是说说我经历的事,了解的事,就这么简单。



您想知道我是什么立场么?那好,我告诉您,我的立场就是没有立场。现在新的一代人,有一样特点很鲜明,就是不轻易相信任何事物,对一切都持怀疑的态度。但凡有一个人在你耳边重复一人一物一事一党一国一制度如何如何之好,或是其如何如何之坏,我们本能就警觉起来。我们对与有色眼镜快要划上等号的立场不沾边,只对事实感兴趣,事实摆出来,个人各自作自我判断,公道(或观点)自在人心,说多少也不会变。在国内,我们怀疑一切,到了国外,我们仍然是不变的我们。奸坛的内容,不必多说大家心里也清楚,空话多,事实少,空洞无物、了无新意的帖子日复一日地充斥着这论坛。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变成我,只有我一人。也许贴上一段我朋友的话,您能更好明白我们年轻一代的想法:



-------------------------------------------------

"忠于职守。可以说,一个论坛或社区的繁荣和发展,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版主的热情和实力。从目前阶段看,"xxx网"是项公益事业。在美国学习和工作过的朋友知道美国律师每年都必须有相当部分的时间贡献于公益工作,即pro bono work。这里坦白的讲,我个人非常讨厌在网上成天“国家长国家短,民族长民族短”的人,我已经在很多自己的文章里表明这个态度了。这些人中绝大多数表面上看去忧国忧民,其实是国家发展民族强盛的绊脚石。首先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爱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然后尽己所能为社会做些贡献,这才是一个认真负责的态度。如果有一天你手中有了更大的权力,那就做更大的好事。否则天天说来说去,时间全扔在斗嘴上了。对不起我这里说的有些远了,我只是强调:我们既然相信自己正在做件好事情,就好好做,而且是用手做,用心做,而不是用嘴做。如果你觉得这事情对你自己没什么好处,退出,很简单。"

-----------------------------------------------------------



我登此“宝”地已有一年,发帖也不过是近日的事,明知自己耗不起这个时间,可是又有点身不由己的感觉,这也是我的悲哀。拿我前日被登上导读的Lawrence 一案来说,与其化时间在这里跟您解释我个人想法这样无聊的行为相比,认真将文章好好修改,润色,以贴切的中文翻译出来,作成一篇严谨的法律短文,对国家、社会、或者至少我们法学圈的人,再或者希望了解美国宪法的大众更有意义一些吧?这里天天讲民主,讲宪政,可是又有几人真正理解Individual Rights/Due Process/Equal Protection 这简单几个词背后所蕴涵的深刻涵义,几人知晓它们背后美国社会与最高院百年来历史、观点、价值观演变的过程?美国宪法是块宝,可那同样那几段文字,又是怎样被美国最高法院从当初Dred Scott一案判决(否认奴隶及其后代的citizenship),演变至今日为同性恋的Sodomy 权利那样锱铢必争的?



我当初发帖的目的主要有两:一、是想聊聊我知道的事实,同时也开拓自己的见识。海外喜欢批判也不妨缓口气,听听来自各方不同的声音。面对如此瞬息万变的中国,等事实越来越清晰、相对全面地展现出来时再议如何?政府刚将收容法规废除了,您们真以为是海外骂出来的结果?我看就算是真是靠骂,也不过是国内民众舆论施压的结果罢了。二、这儿有一些文学历史根基深厚的前辈,他们看起来时间、精力很充足(不然也不会时常有长篇大论),又对这宪政、法律有兴趣,于是我幼稚地希望通过提供一些自己的法律知识与建议,他们能够花时间去好好钻研法律(至少是美国宪法这块),然后写出些更有深度的文章(过去的东西,再有深度也老生常谈十多年了吧?),那将是国家、民族、整个华人世界之幸。我们留学学法的人,英语水平相对较高,读英文原著、法庭判决没有问题,资料来源也很丰富,可是国内有多少没有机会留学,却又孜孜不倦地钻研外国法的朋友在无奈地面对那国外法学论著资料无比匮乏的市场?因此在我看来,对于这些前辈,那样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要比在论坛里面灌水强上百倍。而且著作流传范围也将更广。



最后,冒着被指自作多情的危险再说两句:您家有七大姑八大姨是“共产党余孽”也好,“中央大头”也罢,好像跟我没有什么关系吧?这里有什么可比性么?你自称曾被“洗脑”(我很反感这个感情色彩极其鲜明的词—— 是不是观点不同、意见不合可以一概指为被洗脑?),可以导出我也被洗脑的结论么?其中的内在联系何在?希望您跳出来骂我孔雀,臭美,“人家根本就没说你,自作多情什么?”



我想,也许是该回归队伍,潜心于个人学业与完善提高的时候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1.373272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