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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狼和茉莉 - by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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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老狼和茉莉 - by芦笛
czlly
加入时间: 2004/02/22
文章: 110
经验值: 0
标题:
答老狼和茉莉 - by芦笛
(206 reads)
时间:
2003-6-20 周五, 下午6:18
作者:
czlly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答老狼和茉莉
[博讯论坛] 答老狼和茉莉
芦笛
其实老芦没耐心,发火从来发不长,更没有记仇的能力,所以这次蹦哒了几天,气便泄了,给你的告别信本来就是结束章。你的回应我本不想去看,其实是茉莉的吹捧广告诱使我去看的:))
谢谢你尊重我的意愿,此事就这么解决吧。我决不会提出申诉,一定会让芦笛被封案成为奸坛的永久耻辱,算是我在父亲节给它的礼物吧,嘿嘿。封我的人小看了芦笛这两个字后面的内涵。当然,这很可能是自我膨胀,正如你说,大家都没记性。不过,既然图雅“身死”十多年还在网上发挥余热,我就不相信远比他深刻的芦笛会让人迅速忘记。
上面说的,当然是一厢情愿,适足见笑大方。
关于你的私房话特别是那“怪圈”,我早就意识到并想过了。其实根本就没什么怪骇可言。
我的错误,是根本不该参加去筹办那个“理想论坛”。办网站不是办杂志,什么怪人都有,对正经写手来说,最讨厌的就是贝老太太和MEW2那种尖酸刻薄的跟帖。而这种玩意根本就谈不上犯规。更重要的是,如我所说,坛规再严格,也绝对封不了樊弓教授《芦笛先生五招》那种经典文字狱作品。因此,以我这种性格,迟早要突破忍耐极限,一定会和这些人大打出手。
更不幸的是,用老友罗雀门的话来说,本人乃鲁爷“转世灵童”,年青时把他那套恶毒功夫揣摩得精熟。谁要想来跟我比这套,端的是生错了日子。所以我不打则已,一出手对方便只有焦头烂额、抱头鼠窜的份。我的写作速度又极快,应付围攻绰绰有余,最后大家只见我出拳如风,横尸遍地,却忘记了那战端是谁引出来的。网霸就是这样当上的。
因此,我在论坛写作,必然要大打出手。我生就的就是这个性格,不可能如林思云一样超脱,这必然是我在网上的求生之道,而且也的确特别见效。凡是领教过我的厉害的同志,此后再不敢来启衅。当初樊教授打上门来,其气势汹汹颇有投鞭断流的模样,现在你就是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再来太岁头上动土了。他不是第一人,也不是最后一人,
所以,那“大批写手不堪辱骂愤而离坛”其实说的也是事实,只不过歪曲了两点:第一,那些人全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不信请你去查一下纪录,看看谁先开第一枪。第二,“辱骂”岂能胜人?老芦的制胜秘诀,在于目光犀利、头脑清楚、用语刻薄准确,深得鲁迅所言“所谓讽刺,就是用极俭省的语言将真情说出”之窍要,而这就是我最伤人的地方。我写过篇《浅议中华骂道》,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疗愚篇》就是代表作,那里毫无人身攻击,但雄辩地证明了樊教授连最起码的思维能力都没有。它决不违反坛规,但给教授的打击却是致命的。更重要的是,它根本就不是单纯的骂文,在指出教授那一系列令人目瞪口呆的下等思维错误的同时,介绍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其中有许多是我自己的独得之秘,根本就不是书本上可以看到的。这就是它们被万维天下选入导读的原因。你顶多只能指责我文风不正,但绝对无法认定它们犯规。
因此,要论合法斗争、巧妙伤人而不逾矩,方今天下,舍我其谁?但我并不想这么干。其实早在文革后期我就悟出鲁迅不可师的道理来了。无奈网络生态实在太恶劣。我不在网上写作则已,要写就迟早要使出这套来。我当初看不到这点,卷进了网站的筹办中,在内心深处把它看成了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我上网史上最大的失误。
这里的失误是双重的:第一,我反正迟早要大打出手,就决不能和哪个网站发生密切联系,只能作寄居的客卿,免得打起来让网站夹在中间,让朋友左右为难,最后生出无数矛盾来。第二,正因为我把网站看成自己的孩子,就特别不能容忍在里面破坏捣乱的人,对同仁也因此有了个很高的期待值,于是便对网友和同仁都特别缺乏容忍性。如果我在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论坛,则该论坛公不公平,我犯得上生气么?
网站开后头半年,我也曾深自内敛压抑,学做好人,甚至想脱离第一线,只在幕后写文章,让同仁代贴,不上坛看帖答帖,免得再和人吵起来。但后来毕竟忍不住,还是上了第一线。即使如此,还是成功地冒充了一阵谦谦君子,让老金在线觉得很奇怪,问我那“郁勃之气”哪儿去了。
可惜好景不长,我最后还是让安、看辈逼得大打出手,从此一发不可收。好在看、安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今天有良知的网民恐怕都可以达成共识了。
说这些废话,是想告诉你:你那超脱的道理,我不是不懂,但这不是后天修养可以练出来的,似乎是一种天赋。所以,我不上网则已,要上网就一定是佳作与骂文齐飞,深情并毒语共鸣。这就是活生生的老芦,是网上性格最鲜活、最colorful的主。你要让我作动心忍性的圣人,也就没了老芦了,对不起。
至于理想论坛的谬误,我早说了好几次了,谬就谬在“洁癖”上。因为想让论坛脱离现实地纤尘不染,斑竹便具有无限的权力,不必要地卷入坛内生活中,甚至和网友打相打,弄出以黄牌、红牌、隔离令治坛,甚至永久封杀写手的丑事来,最后把论坛办成了迷你暴君以自己的好恶代替网民共同约法为所欲为的黑暗王国。清规戒律越来越多,法令之繁苛,简直可追秦王朝了。谓予不信,请去看看斑竹07对付weckyy出的丑,再看看斑竹01呵斥加人的恶心帖。亏他还矢口否认那是任意立法:他那新规定里有哪一行字是坛规上的?提到了封笔名的前提没有?
这种斑竹暴政,在中文网上似乎还无第二例──试问有哪个论坛的斑竹如高高在上的皇帝,动不动给臣民下圣旨,来“钦此钦哉”那一套?又有哪个论坛,以“攻击女斑竹”当成网民罪不容诛的罪名?没想到老芦当年满怀憧憬参与创办的“理想论坛”,竟然是这么一个威权统治的盆景!
你让老芦超脱些,还网络于虚幻,那为何斑竹们比老芦还执著?老芦能伤人,斑竹就不能么?就算斑竹和网民不是商店服务员和顾客的关系,起码人格是平等的,谁给他们那个权利来吆喝、恐吓顾客?谁给他们那个权利,让贝老太太以为自己是众人的领导,以为她是班长或团支书,以致弄出“攻击女斑竹”的笑话来?!
其实在我看来,哪个论坛都比奸坛理想。至少万维天下就远比奸坛公平,不管你观点如何,文风怎样,只要是有质量的文章一定能上导读。老芦真要搬那儿去,使出在奸坛时的写作速度来,恐怕要承包了那儿的导读!人家和我无亲无故还这样,反倒是我自己参与创办的论坛还专门拉偏架。其实我早说过多次,我根本不在乎上导读,老芦的文字,就是不上导读也有人看。不像藏獒斑竹,非得靠那神龛叫卖自己。我只有两次要求上过导读,一次是向樊教授的道歉文字,另一次是驳斥XXX先生上了导读的人身攻击文字。我在乎的是导读本身显示出来的斑竹的主观爱憎。
算了,懒得说了。我跟你说,老狼,奸坛是最没容忍力、最无气度的小去处。当年我写了个帖子大骂多维编辑,人家还特地把那帖子选进导读。2001年圣诞大过节的,我打上多维去大闹,人家何员外还亲自下场来跟我解释。可老芦现在批评奸坛和某些斑竹,虽然毫不犯规,却吓得斑竹07和斑竹01弄出个新立法来,杜绝老芦的帖子流入奸坛,让我从心里鄙视出来。我说你也不用故作豪爽状了,有本事把我这帖子和其他有关的批评奸坛的帖子悉数转到众议院去,行不行?如果你连毛共“选登反面教材”的胆子都没有,那“讨论”我看也就别假模假式地发动了,免得让我恶心!
对不起拉,老芦就是这种人,哪怕对朋友也是有啥说啥。我跟你说,老芦这人不会恨人,只会鄙视人。我并不如你所说的那样对斑竹07“深恶痛绝”,只是看不起他的小处,小得几乎不像个男人。例如那天我两次重新注册,两次被他封了笔名和信箱,还把第二个英文帖子删了,想想不妥又从垃圾箱里捞回来,再弄上两个倒霉蛋陪杀,宣布永久封杀我是按常规办事,却又不敢直接这么说,要弄个我无法接受的解封前提!
你说这种小法,让人看得上么?后来我托老跛给我传话,老跛接连转贴几次,接连被他删除,最后熬不过他,只好放弃了事!这人怎么就小到如此执著的地步?为封杀我的帖子居然到了不干正事、成日价守着荧光屏的地步?你与其为我的粮道担忧,不如还是去劝劝他吧,嘿嘿。
这可是我答你的最后一帖了,以后你再说什么,老芦也不看了。我和奸坛脱离了关系,真有一种“海阔凭鱼跃,天空任鸟飞”的痛快感。唯一生气的,是斑竹07的诽谤诬蔑。但现在既然连女士茉莉都还在称我为“芦笛兄”,可见她并不认为我是斑竹07描绘的“用性语言攻击女网友”的流氓,我还有必要折腾么?
这里跟茉莉女士说,谢谢你的劝告,也谢谢你读了我那些毫无价值的破帖子,更谢谢你的关心。不过你误解了我,我把贝老太太骂你那些帖子列出来,并不是要挑拨你俩的关系:老芦是何等样人,岂会干这种勾当?但你原谅了她,并不等于她干的就是对的,并不等于我就不能用那作为证据,证明她是以“阴损”为“幽默”的最没网德、最没资格教训人家“慎用某种语言”的同志。
其实对你和贝老太太成为朋友,我丝毫不感到诧异。我知道贝老太太并不是坏人,其实非常诚实正直。可惜我这人是个智力势利鬼,实在看不上她那种人。我和她的冲突是智力和性格上的冲突,不是善恶之间的冲突。
在我看来,她真是个13点,最主要的问题,是她不是从真实的人生中来认识领悟世界,而是生吞活剥地用书上看来的“哲理”牵强附会地穿凿生活现实。离开某种“理论”或“心理分析”,她就绝对无法理解任何一种最简单的人事。这就是她在声明中弄出那个“芦笛的恐女症,来自于他对女性的依赖性的恐惧”的网上最大笑话的原因。这世上大概只有她才会傻到看不出那“恐”其实是“鄙视”“讨厌”的代名词,更只有她才会诚实到将一般女性决不会宣之于口的隐私在大众下宣讲的程度。
老实说,自认识贝女士之后,对于“13点”是什么意思,以及它是怎样形成的这些问题,我想了许久,最后结论是“13点=愚蠢+诚实”,这两者缺一不可。这当然是她的个人不幸,我不该为此歧视她,无奈老芦生就了这势利脾气,无法强迫自己。
其实我对她本人充满同情,上次那公开信完全是说心里话,我觉得以她的性格,确实是不适合在网上再混下去。只是我从来说难听和残酷的真话,所以苦口婆心一定会被别人认做是绕着弯子骂人。你们既然是朋友,我看还是劝劝她的好,否则她迟早要把自己变成网上最大笑柄,而且还要变成人见人嫌的老厌物。其实天一黑那评价非常准确,她就是个冤大姐,对谁都一片好心,但谁都看不起要呵斥她,唉。
行了,就是这样吧,再次谢谢茉莉好心。以后若有兴趣,不妨到我呆的坛子上来,接着把那“民主国家间无战争”的话题讨论下去,如何?和你讨论是一种愉快,和云儿讨论就更不用提了。我家聪明的全是女的。世人以为我看不起女子,谬之极矣。老芦在云儿的年纪,绝对没有那个水平,就是现在也没有,愧为须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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